节假日免费应改为部分高速公路免费
重大节假日中小型车免收过路费,其利弊是什么?文章做了很好的分析。车辆在增加,公路建设也应该发展,国家对车辆和公路企业该怎样来全面考虑,平衡各方利益?文章提出了建议。作者的观点和建议都有现实的建设性意义,值得参考。
2012年8月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已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全国各大媒体、全国老百姓高度关注、高度赞赏。
有评论说: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能够促进拉动内需、降低综合社会成本,大大节约社会时间成本、降低能耗浪费和环境污染,还能延长产业链条,刺激休闲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
据交通运输部业内专家介绍,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后,平均每个人可能就省下几十元,但整体估算下来,一年可让利用于上百亿元。
笔者首先非常赞赏国务院为老百姓着想,减轻人民群众出行负担的做法,更为这一重大政策是一项立足于在更大层面拉动内需的政策,是一项立足于汽车社会高度制定的具有前瞻性和战略引导性的政策感到钦佩。
然而,笔者认为这一重大政策立足点和着眼点似乎还可以更高一点、更远一点。
按评论所说: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能够促进拉动内需、降低综合社会成本、大大节约社会时间成本、降低能耗浪费和环境污染、还能延长产业链条、刺激休闲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这一立足点和着眼点似乎不高、也不远。
大家知道,只要修公路,特别是修高速公路,就能拉动内需,降低综合社会成本、节约社会时间成本、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延长产业链条、刺激休闲经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这与公路收费与否,什么时间对什么车型免费没有关系,这是公路自身的功能。
认为这是一项立足于汽车社会高度制定的具有前瞻性和战略引导性的政策之立足点和着眼点更是不高、不远。
截止2012年6月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1.14亿辆,全国汽车驾驶人员达1.86亿人。中国的汽车保有量是否为世界第一尚不清楚,但肯定为世界前三名,全国汽车驾驶员数量绝对为世界第一。世界上有多少国家人口没有中国汽车驾驶员多?估计不少于200个国家和地区吧。在如此超级汽车大国、汽车驾驶员王国的国度,特大城市拥堵、大城市拥堵、中等城市拥堵,许多经济条件好的小县城也拥堵,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就能缓解拥堵吗?这是否意味着汽车不断发展公路也要不断发展?何时是个头?这种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游戏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作为一项重大政策,国家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替全国老百姓着想,为所有群众谋福利。只考虑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对中型客车、大型客车、所有货车显失公平。相对于小型客车而言,后三者更是弱势群体,更该得到关爱和保护。
媒体报道:有专家测算出,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会给运营方带来一定的损失,但总体是利大于弊。
专家说的不错,总体确实是利大于弊,但具体到某些公路运营单位,这一定的损失,这种弊已经不再是弊,而是灾、是难,是可能引起运营单位资金链断裂、走向破产清算的一根稻草。
公路建设与运营管理单位在经历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政策债务剥离、二级公路撤站、特别是银行限贷等大手术后,多数已处于只剩半条命、半口气的境况,全靠非银行信贷资金这一强心针维持,如果在压上重大节假日免费这根稻草,说不准就会一命归天!但它们归不了天,也不敢归天!归了天贷款银行首先不答应,这时公路运营单位不能自保自救,银行就会找政府,因为公路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修路贷款是政府行为。如果公路运营单位归了天,政府不管,那么,老百姓就会找银行,银行的钱主要是老百姓的,银行也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银行还不了老百姓的钱,还得找政府!
国家让利于民却让公路运营企业埋单,与各级政府无关,这一政策短时间可行,长期肯定行不通。由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府得到老百姓的赞许却未付出一分钱,用农村话叫只收礼不待客,政府尝到了甜头,高速公路该怎么修还是怎么修,不拿钱能修路,地方GDP增加了,内需拉动了,就业解决了,区域经济发展了,修路的钱银行出,借银行的钱由老百姓还,多好的事呀,无功能受禄,不付出也有回报,谁不愿意干?
公路是大家的路,是全社会的公共财产,理应由国家、省级人民政府、地市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担。五级政府有困难,想让老百姓帮忙,作为政府的子民,帮忙理所应当,因为政府就是为老百姓办事的。但把帮忙者变为责任主体、似有不妥,公路运营单位是政府授权特许管理公路建设与运营的机构,是政府的管家,东家把责任推给管家,似乎也缺乏主人翁应有的态度。
笔者建议,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修改为部分高速公路全年免收全部车辆通行费。
截止2011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74000公里,按每年免费5%计算,20年可以实现全部免费,这正好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中西部地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相吻合。
建议从2013年元月1日起,全国各省区每年按各自通车运营高速公路里程的5%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免费期暂定五年,五年后根据实际效果再作调整。这样做至少有以下好处:
一是对全国所有车辆达到了公平、公正、特别是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是能遏制各地公路建设的冲动。建设的公路若不能收费,就无法还本付息,不能还本付息银行就不予贷款,没有贷款就无法修公路。
三是让各级政府为已有的公路贷款本息和运营管理支出先行埋单,理顺东家与管家的关系,让东家承担本属于自己的责任。受益越多,责任越大,负担越重。
四是让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真正了解全国收费公路的病根到底在哪里,解决之道究竟如何着手,解决效果是否理想。
由于中国国情复杂、省情各异、收费公路情况各不相同,建议先选择东部、中部、西部各三个收费公路里程较长的省份进行试点,不断总结完善之后再向全国推广。
笔者认为,中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出台28年以来,中国公路的发展成就辉煌,收费公路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了无法替代的巨大贡献,公路职工功不可没。然而对收费公路的质疑、对公路职工的责骂不绝于耳,这是对收费公路政策误读误解的结果,也是政策执行中走样变味的结果。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能缓解这种矛盾,但属治标之策,治本之策应当是逐年免收全部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