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目标之三:政治体制改革

曹建明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7-26 10:42 责任编辑:靳力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47296
编者按

这篇文章介绍了文革小组的成立和变化过程,分析论述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原因,更论述了现实和毛泽东初衷的矛盾和背离之处。文章有历史知识的介绍,有作者的一家之言,仅供攻参考。

——《“文革”阴与阳》之六

1964年7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成立了由彭真、陆定一、康生、周扬、吴冷西等人组成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

1966年2月,五人小组举行扩大会议,针对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提出了一个“二月提纲”——《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

3月底,毛泽东在上海同康生、江青、张春桥等人多次谈话,严厉批评“二月提纲”混淆阶级界限,提出:“如果包庇坏人,中宣部要解散,北京市委要解散,五人小组要解散。”

在4月举行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康生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

会议决定:以中央名义起草一个通知,彻底批判“二月提纲”的错误,并撤销这个提纲;成立文化革命文件起草小组,报毛泽东和政治局常委批准。

会议期间,陈伯达等人起草了《中央关于撤销〈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的通知》,周恩来、邓小平、彭真等提出修改意见后,报送在杭州的毛泽东。

4月16日,毛泽东在杭州召开常委扩大会,通过了通知稿初稿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名单,准备提交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同时,毛泽东决定在上海成立中央文件起草小组,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对通知稿初稿进行修改。

5月,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集中批判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反党错误”,决定停止他们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职务,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宣布“撤销原来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重新设立文化革命小组,隶属于政治局常委之下”。

新的文化革命小组于1966年5月28日成立。以原《五•一六通知》起草小组作为基础,成员有:

组长:陈伯达

顾问:康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副组长:江青、王任重(中南局湖北省委第一书记)、刘志坚(总政治部第一副主任)、张春桥(上海市委文教书记)

成员:谢镗忠(总政治部文化部长)、姚文元(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王力(中宣部副部长、《红旗》杂志副主编)、关锋(《红旗》杂志编委)、戚本禹(《红旗》杂志历史组组长)、尹达(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部考古所副所长、历史研究所第一副所长)、穆欣(《光明日报》总编)、郭影秋(北京市委文教书记)、郑季翘(东北局吉林省委文教书记)、杨植霖(西北局青海省委第一书记)、刘文珍(西南局宣传部长)等。

同年8月2日,增补陶铸(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宣部部长)任中央文革顾问。

穆欣曾任办公室主任。

文化革命小组下辖有办事组、接待站、宣传组、文艺组、理论组等。办公地点在钓鱼台14号楼。

小组成立伊始,没有人特别重视。

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前,文革小组主管五界(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事务。它没有办公机构,反映情况靠《光明日报》的内部简报。

到6月下旬,江青从上海传达毛泽东的意见:文革小组要积极活动,支持“造反派”,直接去看大字报,不要让原来的机构控制运动。这样,陈伯达、康生等才比较重视小组的工作。

作为参谋秘书机构,文革小组一方面向毛泽东反映文化教育界“文化大革命”的情况,一方面负责重要文件、报刊社论的起草,并支持造反派斗争老干部。在如何领导运动的问题上,它与中央一线领导人之间的分歧日趋尖锐。

7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常委连续几天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工作组问题。康生、陈伯达都提出不派或撤出工作组,但被中央一线领导否决。陈伯达报告了在上海的江青。江青说:“你们文革小组要执行毛主席的路线,到有工作组的单位支持群众反对工作组”。

7月18日,毛泽东从上海回到北京。他在听取了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工作组问题的汇报后,指出工作组起了阻碍运动的作用,提出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中央名义就“文化大革命”作出决定,并指定陈伯达、张春桥、王力等参加起草。

8月召开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小组成员列席会议并分别参加各组活动,还得到毛泽东、林彪的高度赞扬。毛泽东说:前一时期正确的是中央文革,而不是中央。

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规定各级文革小组是“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权力机构”,“不应当是临时性的组织,而应当是长期的常设的群众组织”,“它不但适用于学校、机关,也基本上适用于工矿企业、街道、农村”。

10月中央工作会议后,全国掀起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浪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党的基层组织停止活动。11月,中央发出《工业十条》和《农村十条》,改变了运动只限于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的部署,把运动扩展到工厂和农村,中央文革小组的下级机构的权力随之延伸到基层。

1967年1月初,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由中央文革小组起草,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的名义,给上海工总司等“造反派”发去贺电,肯定上海夺权。这是第一次把中央下属的一个机构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并列发文,使之一跃成为党政军最高领导机构之一。从此,中央文革小组就经常以中央的名义发号施令。

中央文革小组在夺权的浪潮下,夺了中央书记处的权。毛泽东说:“现在是文革小组代替了书记处。”

由于陈毅、谭震林、徐向前等在怀仁堂会议上批评文革小组并置疑“文化大革命”,即所谓“二月逆流”。在1967年二三月间,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政治局生活会”,对陈毅等人进行批判。此后,中央政治局停止活动,文革小组取代了中央政治局的职能,由周恩来主持的中央政治局碰头会,被中央文革碰头会所代替。

与中央文革小组地位变化相联系,它的组织机构也得到充实,其办公室改成办事组并有所健全,还相继成立了文艺组、理论组、宣传组、档案组等职能机构,充实了记者站。

但是,在文革小组不断发展的同时,1966年,郭影秋、郑季翘、杨植霖、刘文珍、尹达这些文革小组成员先后在原单位被打倒。担任顾问的陶铸、担任副组长的王任重、刘志坚,于1966年12月至1967年1月相继被打倒。1967年夏秋,王力、关锋、戚本禹也被剥夺权力。

而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央文革小组的发展,1967年3月出版的《红旗》杂志第5期发表了一篇社论《论革命的三结合》。社论提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为好。革命的“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要由真正代表广大群众的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的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者缺一不可,忽视或者低估哪一方面的作用,都是错误的。“革命委员会”这种临时权力机构,不仅要推广到各地方,而且要推广到全国一切单位。

1968年3月30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社论《革命委员会好》,指出:“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有三条:一条是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一条是有军队的代表,一条是有革命群众的代表,实现了革命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组织起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

1968年9月,各地的夺权全部结束,地方上“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已经全部建立起来。于是,《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联名发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万岁》的社论,宣称:“整个运动已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了斗、批、改阶段”。

1969年3月,在讨论九大文件时,毛泽东说:“中央文革不要了,是管文化革命的。文化革命快要结束了,用常委。”

九大和九届一中全会选出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因此,九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开。”“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毛泽东认为“文化大革命”取得“全面胜利”,所以要重建党的组织,把各项工作转入正轨,中央文革小组因此被取消。

但是,中央文革小组以下的各级“革命委员会”却作为各级领导机构保留下来。

1973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新年献词》,指出:各级领导机构(即“革命委员会”)要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这使原有的干群兵的“三结合”有了新的内容。

从以上的“文革”发展脉络来看,毛泽东想通过“文革”给他身后的世界留下的有固定形态的东西,其实就只有一个,即“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而在“文革”中呼风唤雨,发挥了很大作用的“中央文革小组”,只不过是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临时使用的一个工具性机构,在毛泽东认为“文化大革命”的目标完成之后,这个工具性机构就被弃之如敝履了。

那么,毛泽东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气力,不惜全国动乱,来打碎旧的政权体制,建立一个“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的新型体制,来掌握各级的地方政权呢?这个新体制与旧体制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知道,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发生过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革命。一个是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一个是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旧民主主义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资产阶级要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向地主阶级要政权。当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就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就领导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争取了民主,也就是无产阶级向资产阶级夺取了政权。

那么,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争取了民主之后,又怎么样呢?毛泽东发现,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之下,无产阶级的人民群众并没有享受到什么民主,没有享受到民主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反倒是政权内的官僚腐败,使现在的干群关系相对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发生了严重的倒退。

毛泽东对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特别严格。在他的身边工作久了的人,一旦离开,几乎个个都像刚毕业的学生一样天真纯洁,毫无社会经验。到了新的工作岗位,无不在复杂的社会现实中碰壁,有的甚至碰得头破血流。

他的一位机要秘书,到了社会上,碰到地方上借着拥军活动,搞大吃大喝。而这个地区是个贫困老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很苦。他马上对大吃大喝提出严厉批评。结果,他被说成是反对人民解放军,下放基层去“改造思想”去了。

一名卫士离开毛泽东后,到公安系统工作,也是因为对以权谋私和大吃大喝提意见,被穿了小鞋,从机关下放到基层劳改队去工作。

劳改队里有名“犯人”是大学里的高才生,对中苏论战有个人的看法,被判了刑。“犯人”在改造中声明转变了观点,认识了错误,却不但没有减刑,反而加了刑。这名卫士站出来抱不平,结果自己也成了批斗对象。他带着百思不解的痛苦,求见毛泽东,向毛泽东汇报了自己走上社会后所见到的种种社会阴暗面。

毛泽东听着,一支接一支地吸烟,最后只讲了一句话:“坚持信仰,坚持革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呵!”

后来,公安部根据毛泽东的批示,派调查组,查明那名卫士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但是,处理起来却很难。

直到毛泽东亲笔批示,那名大学生才恢复学业。而在生活上搞特殊化的领导人,只是换了一个单位,不但没有罢官,反而升官了。

倒是毛泽东的这名前卫士,在原单位得罪了一批人,再也呆不住,不得不再次求见毛泽东,请求毛泽东帮助他,把他调到其他单位工作。

其实,除了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走上社会后给他的那些反馈外,毛泽东自己也亲自遇到过有的高级干部,要官、要级别,达不到目的就上蹿下跳,寻死觅活地闹情绪的事情。

他也亲自下令处决过象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高级别腐化堕落官员,也发动过象“三反”、“四清”那样的反腐、反官僚运动,他也反复告诫过他的同志们:要保持过去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精神,那么一股拼命精神。

但是,他的那些努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问题出在哪里呢?毛泽东的行动告诉我们,他考虑到了体制的问题。他认为是一如既往的政治体制,不符合新的历史形式,所以必须改革。

文化大革命之前的政治体制,是在战争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体制。这个体制,适应于战争环境,适应于共产党处于非执政地位的环境。而在和平的环境下,在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的环境下,它滋生官僚、滋生腐败,那是必然的。

因为战争的环境,因为非执政地位的环境,使共产党模块与群众模块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共产党的生死存亡,所以,每一个共产党员在这样的环境下,都能在主观上自觉地维护两个模块之间的团结。

而同样是因为战争的环境,因为非执政地位的环境,使共产党组织及其军队与群众之间,在客观上不得不拉开距离,形成两个模块。而所谓的民主,只能是共产党模块内的民主。在共产党的模块外,针对群众模块,就只能是尊重,只能是教育,甚至于只能是妥协而已。群众模块只能通过共产党派出的部分工作人员,有时甚至是地下工作者,被动地接受共产党的教育、领导,很难真正地参与到共产党模块内的民主决策中来。群众只能提意见,很难有决策。

然而,到了和平环境后,到了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之后,因为有了政权的保障,群众模块的支持就不再是共产党模块的迫切需要了。

又因为没有时时刻刻的生死存亡的威胁,共产党模块与群众模块之间的关系,就不再那么紧密了。共产党模块中的干部们就可以放松一下自己的精神,可以自由地舒展一下自己的筋骨了。而与此同时,又因为群众模块处在受“教育”的地位,本来就没有切实的参与决策的权力,那么,部分群众的意见,在干部们放松、舒展的情绪下,就只能是异见了。

“文化大革命”前期的工作组与造反派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就是这个矛盾的集中反映。

实际上,向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派驻工作组,是战争年代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因为其行之有效和立竿见影,所以,这个工作方法就作为经验,作为传统,一直保留着。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哪个地方有了状况,就向那里派驻工作组。即使没有问题,没有状况,也要派工作组,去调查研究、考察总结。但是,在“文革”前期,“老干部碰到了新问题”:共产党模块派去的工作组在群众模块中吃不开了,受到了群众模块中的一些人强烈的抵制,甚至还受到了他们的驱赶。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工作组代表的是共产党模块,还有政府模块,而造反派代表的是群众模块。共产党模块和政府模块的代表要执行党和政府的意志,对群众模块实行“教育”。“教育”不过来的,那肯定就是反革命,就肯定要对其实行“专政”。因为现在环境轻松了,没有共产党必须迁就“落后群众”这回事了,更没有对“反革命”进行妥协这回事了。

可是,这些造反的人真的是“反革命”吗?毛泽东不相信。毛泽东相信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群众代表。所以,他支持群众造反,反对向下面派驻工作组。这实际上也是他试图打破旧的政治体制,改变干群关系,实现真正的无产阶级民主的第一步。

为了纯洁干部队伍,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改变体制,必须进行干部、群众、解放军的“三结合”。

这个“三结合”的体制,是一个理想的体制。在这个理想的体制中,干部能够发挥他们的工作特长,群众能够保证他们参政的权利,解放军能够了解干部群众的意志,为无产阶级专政保驾护航。

当然,为了让群众代表能够始终如一地代表群众,这些群众代表也必须保留群众的本色。所以,尽管被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桂贤的工资和粮票仍然是从她的原单位西北国棉一厂领取,每月67.2元的工资不变。农民身份的邢燕子以农代干,当市委书记补助60元,30元交生产队,另外30元外出开会交饭钱。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吴桂贤与陈永贵实行三三制,即每年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回原单位劳动,三分之一时间到各地调查研究。

而后来的老中青“三结合”,则是考虑到了人的生老病死这个客观上的自然规律,也考虑到了主观上的老干部容易守旧,新干部容易创新的这个特点吧?

“一个人有动脉、静脉,通过心脏进行血液循环,还要通过肺部进行呼吸,呼出二氧化碳,吸进新鲜氧气,这就是吐故纳新。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

毛泽东的这个思想,就是一个不断运动,不断斗争的思想。这个思想,分明是把老干部当成了废料,把新干部当成了新鲜血液。他概括出无产阶级政权内部的斗争,就是新老交替的斗争。

那么,毛泽东的这个思想,毛泽东创建的这个新的体制,新的斗争模式,在实践的检验中又是怎样的呢?

从老中青的角度讲,邓小平是老、李德生是中、王洪文是青,可是,最后的结果,中的、青的,都不如老的,都被老的斗倒了。姜还是老的辣啊。

从干部、群众、解放军的角度讲,陈永贵,吴桂贤无疑是群众代表。可是,吴桂贤这个代表在斗争的关键时刻是基本上弃了权的,她没有代表群众发表过自己的观点。陈永贵倒是有一些群众代表的气概。可是,他又不是邓小平的对手。面对邓小平否定“文革”的举动,他是雄赳赳地前去,灰溜溜地回来。

这些事实反映的是一些什么问题呢?

第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官,是一个行当;种田,也是一个行当;开机器,也是一个行当。邓小平会当官,陈永贵会种田。吴桂贤会开织布机。叫邓小平去种田,他肯定要说:老陈,我甘拜下风,你是我师傅。叫陈永贵去当官,和邓小平斗,那不是癞蛤蟆塞床脚——挨命吗?

其实,毛泽东的这个错误,中国共产党在其早期的历史中就曾犯过。向忠发不就是共产党领导阶层中早期的工人代表吗?可是,他代表了工人阶级的什么?他代表的是工人阶级意志不坚定的一面;代表的是工人阶级没有干革命的能力的一面;代表的是工人阶级自甘堕落的一面。

第二,毛泽东虽然认识到了领导阶层与群众之间的模块化联系,他却没有认识到这个模块化联系背后的对立统一规律,没有认识到对立统一规律背后的价值交换原则。他不是想办法深化、细化领导与群众之间的模块化联系,不是想办法深化、细化这个价值交换原则,而是试图打破这个模块壁垒,试图否定价值交换原则,让群众直接掌握权力,让群众直接和干部作斗争。可是,如果群众能够直接掌握权力,那还要干部做什么?

毛泽东的这个错误,实际上就是一种弱小阶级所特有的幼稚病和急性病,是主观忽视客观的反映。

战争年代共产党人能够走群众路线,一方面是因为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是因为共产党人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而另一方面,更是因为当时的共产党人除了群众的支持之外,一无所有,是因为他们离开了群众就一刻也活不下去,是因为他们从自身的困境中看到了群众的价值。由于群众的价值非常之大,所以,除了拿出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外,他们还必须对群众进行迁就和忍让。因为,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精神价值,对人民群众迁就和忍让则是他们的现实价值,他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群众并不能理解,所以,这个价值不能马上转化成利益,而他们对群众的迁就和忍让,则能够感动群众,能够马上让他们得到他们迫切的急需。他们必须以这种能够迅速转换成利益的价值,去和人民群众进行交换。

而当他们掌握了政权之后,在一定的时间里,离开了群众,他们能够照样活得好好的。也就是说,群众的价值相对降低了。所以,他们再也不需要迁就了,再也不需要忍让了,他们不需要付出这些额外的价值。而正是因为他们认为不需要付出这些额外的价值,所以,他们就要舒展筋骨,就要伸展出自己的个性,从而就滋生出了官僚,滋生出了腐败。

所以,要想坚持群众路线,就必须让群众继续保持原有的价值,让这些官僚继续离开了群众就一刻也活不下去。

那么,要把政权丢掉重新开始吗?

当然不是。而是要把干部模块和群众模块深化、细化,让群众的价值通过深化、细化的模块,展现在这些官僚们的面前。

其实,就工作性质来说,党政干部远离具体事务,是靠理性思维进行工作的,他们的工作目标是为群众模块传道授业、指点迷津;行政干部面对具体事务,是靠感性思维进行工作的,他们的工作目标是实现群众模块所指定的任务。党政干部是为信仰而奋斗,行政干部是为业绩而辛劳。他们的社会功能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模块化的分工也是很明显的。而他们又同时从不同的方面面对群众模块。

而在群众模块中,群众代表一旦具备代表身份,他们就不再是群众,而是一个新的职业部落,一个新的社会模块。这个社会模块以代表群众去与干部模块打交道为职业,以为群众主张权利、代表群众行使监督权力为自己的价值,从而通过这个价值去向群众交换自己的利益,获取自己的利益。这个利益有精神上的,更有物质上的。由于群众代表是直接面对群众的,所以,他们与群众的价值交换也是直接的,不必假他人之手。也就是说,他们要直接从群众那里获取自己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获取自己的荣誉和金钱。就像是律师从他的当事人那里获取感谢和酬劳一样。但是,群众代表与律师又有所不同。律师与他的当事人是一对一的服务,而群众代表与群众是模块对模块的服务。所以,不可能是群众个人把钱交到代表个人的手中,你服务一次我就交一次。而是群众以个人的意愿向自己所认可的代表群众的模块进行捐赠。通过直接的捐赠,使这些代表群众的模块的命运掌握在群众的手中。我们认可你,你就活;我们不认可你,你就死。当然,群众代表的模块也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那就是,我想活,我就努力地让我的群众认可我;我想死,我就做些让我的群众所痛恨的事。

毛泽东的让群众分子直接当干部的方法,无视社会分工的必要性,无视价值交换的普遍原则,是违反客观规律的。他的一方面给干部们开工资,一方面又同工不同酬,知识干部拿得多,工农干部拿得少的分配方法,也是不符合逻辑的,是有可能造成工农干部的逆反情绪,从而从反面破坏他的这个制度设计的。

第三,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得到了很多让他受益匪浅的东西,却也因为马克思主义而使自己身上的戾气更加浓重。

虽然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也认识到了事物的量变与质变,认识到了经济活动中的价值交换。可是,马克思主义终究是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激烈交锋,社会正处于一种质变的背景下产生的,所以,她就以社会质变阶段的情形,以无产阶级在社会质变阶段的处事原则,来推论社会的普遍情形,推论无产阶级的普遍的处事原则。这是绝对错误的,是忽视了她自己发现的量变情形与质变情形绝不相同的这个规律的。

由于在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无产阶级是一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反抗阶级,是需要内部团结外部斗争的阶级。所以,马克思主义就以斗争的哲学来向外看,而以一大二公的哲学向内看。

必须承认,在一个质变的社会环境中,马克思主义的这两个哲学是绝对的真理,是无产阶级取得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但是,在一个量变的社会环境中,这样的两个哲学,就很让人伤感了。

我们知道,水在0℃以下为固态,上升到0℃以上是液态,而到100℃以上就成为气态。那么,这固态、液态、气态的内在根据是什么?

环境越紧,内部的团结就越紧;环境越松,内部的团结就越松。

那么,这团结的紧与松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就是价值交换的层次不同。环境越紧,价值交换的层次就越深,双方付出和得到的就越多,就是无你无我、“一大二公”;环境越松,价值交换的层次就越浅,双方付出和得到的就越少,就是“你是你,我是我”,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实际上,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前,共产党和群众的关系是价值交换的关系,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后,共产党和群众的关系还是价值交换的关系。只不过是交换的深浅不同而已。可是,毛泽东习惯了那种环境紧张的深层次的交换,而不习惯环境轻松的浅层次的交换;同时,他也习惯了环境紧张的对外的斗争哲学,而不习惯环境轻松的对外的松懈和团结。所以,他就把追求浅层次交换的行为当成了思想不纯,当成了共产党的变质,当成了资产阶级思想,就要进行斗争。这实际上是为渊驱鱼,把本来不官僚的人推向官僚,把本来不腐败的人推向腐败。

其实,作为社会的灵魂,各个党派必须活在自己的价值观念之中,必须要有信仰,这是人类社会赖以前进的精神动力。

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生活,就是劳动和享受,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价值交换。和自己的父母,和自己朋友,和自己的顾客,和自己的老板,甚至和自己的敌人,进行价值交换。

精神和物质,是人的两个方面,也是人类社会的两个方面。人类社会,要有人去代表她追求精神,也要有人去代表她追求物质。

人类社会其实和蜜蜂社会没有什么分别。蜜蜂社会是分工合作的,人类社会也是分工合作的。只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比蜜蜂社会的发展变化要快。

人类社会的分工合作越来越细。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越来越细的变化,从而适时地确定这个变化中的各个社会模块的性质和定位,理清各个社会模块之间的关系,使我们这个社会能够平稳、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