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出租车内有监听
出租车内安装监听器,行不行?文章从法律角度做了分析。文章指出,出租车和宾馆房间一样,既然出租了就是顾客的私人空间,谁也不能侵权,安装监听就是侵权。可是舆论调查显示,赞成安装者是多数,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作者认为是民众权利意识淡薄的表现。文章由监听这件事,深入到了民众的权利意识问题。使论述有了深度。
最近南京的一名乘客和司机发生纠纷,结果客管处调出车内监听录音来作为证据解决了双方纠纷。经过媒体的报道得知,监听和摄像的信息直接通过GPS上传到客管处和公交治安分局。然而此新闻一出引起舆论大哗。焦点是出租车内居然有监听摄像设施,这是否侵犯了乘客的隐私权。
摄像和监听比较,由于影响相对较小,暂且不论,焦点在于争议较大的录音监听。
其实,既然是社会反映如此强烈,从这种情绪上就可看出此事超出了社会本身对此的某种预期。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出租车上安装监听这件事实本身。第二是这件事绝大部分乘客并不知道,更甭提征求过他们的意见,经过他们的同意。
对于上述问题,立场自然是两种,支持与反对。但由于我们社会表达欠缺足够的自由度和透明度,我们并不知道支持和反对的比例到底如何。
由于实施此行为的明显是代表社会的管理者,所以实施者获得了在主流媒体发声的机会。实施的理由大致可以表达成如下简单的三段论:
公共场所安装录音设备是保障公共场所安全的通常措施。出租车属于公共场所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在出租车内安装录音是合理合法的。
实施者还列举许多正面的案例来辅佐证明安装录音的益处。例如:出租车的发案率是多少,通过录音侦破了多少,以及录音在其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云云。
笔者属于反对派。不否认录音会对涉及出租车的案件或纠纷起到巨大的帮助,但依然对实施者表达强烈的质疑。
首先来看看实施者所说的中心论点之一:出租车属于公共场所。因为出租车行业属于公共交通系统,所以它是公共场所,这样的推论过于简单和肤浅。出租车跟广场,商店,车站,铁路等公共场所比较,毕竟有其特殊的地方。它作为一个行业整体来讲具有的公共性毋庸置疑,但相反,当某个人租用某一辆车之后,这辆车的空间本身却具有更多的私人性质。很简单租车之后,其他人就不可以再随意进来。这段时间,这个空间基本上是个人所私有。我可以在这个空间里做许多很私人的事情。比如打电话洽谈生意,打电话和朋友同事聊天,甚至聊一些粗俗的话题,或者是激昂语言,抨击时弊。唯一要考虑的人就是司机。只要不让司机难堪,做什么事大概都可以。这一点,我觉得他和宾馆有些类似,宾馆属于公共场所,但房间一旦售出,就是客人的私人空间。宾馆可以有适当的安全措施,比如在走廊,大堂装有视频监控,但显然不能在房间内安装摄像或录音设备。
其次有关部门安装了摄像和录音设备,却没有走相关的程序。在这个存在明显争议的问题上,几乎是单方面不声不响地采取了动作。完全无视其他人,尤其是乘客的意见,这不由得令人震惊和气愤,继而产生许多警惕。震惊气愤自不必多费口沫解释。警惕的意思是,既然这个可以无视你的存在,那么别的事情也可以无视你的存在。
再次,就算安装了录音设备,有关部门并没有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我几乎天天乘出租出行,但也并不知道录音的存在。经常在车内和朋友亦或司机山吹海聊,想想居然都被录下,不由得背心后面冒出丝丝凉气。据电台介绍,说是在主驾驶的背后贴有告示。于是傍晚打的时特意注意了一下,果然有一条,不过相当的专业或者说隐晦。说本车内有音频和视频监控。车内摇晃而又昏暗,有几人会去阅读椅子背后的文字?就算扫过一眼,有谁去仔细理解所谓的音频监控的实际含义。即有,那大约是极少的,否则很难解释几乎很少有乘客会知道有这么回事。或者换一种说法。有关部门的告知没有达到告知的目的。可我就不明白了,如果真心实意地要告知乘客,为什么不在乘客上车时采取明白无误的语音提示呢?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安装监听的益处和弊端。
好处想必一目了然。支持方能说的出口的也就两条:第一就是支持者说的有利于解决司机和乘客的纠纷。其二就是有利于侦破针对出租车的刑事案件。弊端也同样醒目:有可能侵犯乘客的隐私权,继而限制乘客在车上说话的自由(如果知道有监控,可能乘客就会控制说话)。此利弊谁重谁轻,是问题的关键。
司机和乘客的纠纷到底有多少比例,我们没有数据,但凭常识应该未到汹涌的程度。乘客和司机的关系只是一般普通的商业交易关系,乘客花钱买司机的服务。和其他商业交易比较,比如买菜的老太和卖菜的摊主,并无很大的特殊。他们都有纠纷的可能性,难道都要采取录音的方式来收集证据?其二就算公安部门为解决刑事案件的方便,也不能以这种广泛监听的方式。因为这是以少数方便为理由来牺牲广大的隐私权和言论权。
最后,从收音机里打进热线电话的听众来看,也有相当部分的乘客是监听的支持者。他们的理由大致是:第一:监听可以帮助解决纠纷,可以帮助抓住犯罪者,我又不干坏事,不怕监听。第二::相信只要管理得当,监听的信息泄露的可能性不大。
对此,我只能说,支持者的自我权利意识太过淡薄。不干坏事,就可以任人监听末?这样的裸露在别人面前,你不觉得不舒服末?那超市出门时要求检查你的口袋,你是否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泰然处之?如果你不会,难道就因为一个是小小的超市,一个是大大的部门,你就觉得有所不同?其二,你有什么理由确信,你的录音信息会被妥善的管理?通常而言,欲使某人做好某件事,此事应该与其自身的利益紧密联系是必备条件之一。就录音保管而言,无论是客管处还是公安局,我相信,没有人会因为你的信息外流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再退一步说,就算信息没有泄露,谁愿意将自己的隐私存放在一个自己都不了解的地方?
如今南京出租车监听的事终于被大众广泛的知道。是否有一天,坐在出租车内,忽然你会说:对不起,师傅,有个紧急私人电话,不想被监听,麻烦你靠个边,阿行阿?岂不悲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