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审判
无神论者的科学的积极的人生观,也是要求人们活着的时候,要行善积德,为别人为社会做一些好事。人死如灯灭,形灭神消,不管将来死后是宗教的审判,还是死后由那些活着的人对死者的审判,只有积德行善,为人民服务,我们才不枉在这人世间活了几十年。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人人都会有“死后审判”。哪怕你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虽然,我们现实世界的死后审判,判决词全部是表扬和赞美,但是,良心谴责,道义审判,宗教裁决,却不是那追悼会上的一篇文章所能代替的。
我是无神论者,赞成“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剉烧舂磨,亦无所施。”(司马光)的说法,也相信“死后审判”的观点。
人死如灯灭,形灭神消,但是,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对他人,对社会的影响,在这个人死后还是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正如胡适说的:
“一个死尸的腐烂,可以创立一个宗教,一个酒店的侍女的偶发议论,可以使波斯僧侣豁然大悟,一个错误的政治议论,可以引起几百年的杀人流血,发现一个极微的杆菌,可以拯救几千百万人,一个肺痨病人的一口痰涎,可以害死大批的人,害死几世几代。一个人做的善事恶事对于死后,是有影响存在的。”
既然有影响存在,死后的审判是免不了的。
宗教的教义把“死后审判”看得很重。
早在公元前1800年古波斯的拜火教就描述说:末日审判是有一个大火坑,好人在那里被牛奶和蜂蜜浇灌,而坏人则被融化的金属溶液浇灌。死后的审判,对于活着做了坏事的人,死后是要判他们下地狱的。因此在宗教那里,地狱就是痛苦的同义词。
佛教认为地狱道是没有喜乐的地方,在六道之中最苦的境界。做了坏事的人,下了地狱,是没有轮回的资格的。
道教认为人在世间,善恶有神判定:“为善亦神自知之,恶亦神自知之”,行善之人,则其在阴曹的命簿“无恶之辞”,“天见善,使神随之,移其命籍,著长寿之曹。”(《太平经》)不仅能长寿,而且还能让子孙得福,上善之人则能成神。为行恶之人,死时则入恶曹地府判罪受罚,虽然以后还有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基督教(约翰福音十二章四十七,四十八节)有《最后的审判》的故事:
撒都说:“在希马拉雅山里,有一王子,豪爽宽宏。某晚驱车出游,一贼因为窃取衣饰什物被捉,带到他的面前。他就警戒他说:‘这一次我饶恕你,因为我不是在公堂上。以后切不可再如此了。’但是这人并不因此悔改。又有一日,王子出游,这人又被带来,他又饶恕了他。那知这人因此却更胆壮,日坏一日,因而闯出杀人乱子,捉到法庭里来。当他初进法庭之时,心中实在害怕,及至一见审判官的面,却又胆壮起来。自己想道:‘原来还是那位宽宏的王子阿。他曾经饶恕我两次,这一次一定还要饶恕我的。’王子一见这贼,也觉有点难过。对他说:‘朋友,你早该改了这种脾气才对。我已多次饶恕了你,这一回,虽然我还想饶恕你,但不能了。因为这里不是我当家,乃是这本律法书当家。按照这本书,你现在已被判定,应受死刑。’当主审判的日子,也是如此。在那日各人要照救主所讲的话受审判,救主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未日要审判他。’”
宗教的“死后审判”,是引导人们活着的时候要做好事,做善事,要守规矩(守法)。
无神论者的科学的积极的人生观,也是要求人们活着的时候,要行善积德,为别人为社会做一些好事。对一个人“死后审判”,所谓“盖棺定论”,是要根据他的活着时候对他人,对社会的影响来判定的。中国人追求,死后能做到三不朽,那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三不朽”,就是“立德,立功,立言”。最早是在公元前549年的贤人孙叔豹说的。孙叔豹认为,一个人能保存姓氏,用来守宗庙,世世代代不断绝祭祀,那叫做世禄,不是不朽。只有象鲁国大夫臧文仲,死后,他的话世世不废弃,那才叫做不朽。孙叔豹认为,判定一个人死后是否不朽,最高的境界是树立德行,其次是树立功业,再其次是树立言论。能够做到这样,虽死也久久不会废弃,这叫做三不朽。
这是我们传统的积极的利他主义的“死后审判”的标准。比较那些追求个人死后能否进入天堂,归入净土的个人主义宗教来得进步。
“死后审判”是必须的。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死后审判”。不管将来死后是宗教的审判,还是死后由那些活着的人对死者的审判,只有积德行善,为人民服务,我们才不枉在这人世间活了几十年。
201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