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纵容杀人

秋东月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06-19 20:51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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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法律法规是人制订的,代表着多数人的意志,谁也不容谁随便篡改,但是时代在变,社会在进步,许多法律法规是不是也应该变通一下。

杀人!一听就让人毛骨悚然,而这话题千百年来就一直存在着,但是不管古代还在现在对于“人”,还是不能随便杀之的,杀人都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现在我们高谈民主法制,但是还有许多人践踏民主法制,其中有许多是为官之人,他们滥用职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胡作非为践踏民权,残杀无辜。

最近陕西发生的强制引产七个月胎儿事件,让人十分愤怒。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就现在舆论来看,貌似平息了,三个官员停职查办,就了事了,这样就平息民愤了,查办的最终结果我想,也不会非常严重,至少是不会“杀之”。这似乎说的严重了,其实我对于古代在杀人方面的法制还是十分赞同的,杀人,就要一命换一命,这规定虽然死板,但是让人惧怕,不会轻易动杀生之念。

这件事情我之所以等了几天才写,就是想看看政府有关部门的反应,看看处理情况,俗话说:“人民关天”!这不都几天了,查办的还没有查好办就不必说了,他们是在等待时机,等风波平息后,怕是要了了草事了。

还是来说说这件事吧!白岩松说:“……这不是什么政策,不是什么官员犯错,就两个字,‘杀人’!“说杀人,是不是严重了呢?据媒体曝光称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怀孕7个月的女子,强制引产其肚中胎儿,因为其交不上四万元的“保证金“。大概缘由是这样的,曝光之后,双方各持一词,其详情就不由分说了,肯定都是为自己说理。但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这样的,在医院病床上,一个受伤的妇女旁边躺着一个成型的死婴,幸好有这样的一张照片为证,也幸好有媒体曝光了此事,否则冤情就要埋葬深海了。

这些人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是本身就是在做着违法的事情呢?交不出保证金就要强制引产,那交出了保证金,就可以随便生产了,说到底,还是为了钱。有钱,你去生,没有钱,叫你死,这是计生工作人员的一条潜规则吧!至于退还保证金一说,更是无稽之谈了,哪个老实巴巴的农民,敢去叫政府的部门退还钱的啊,那不是以卵击石,自讨苦吃。

其实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强制引产只是一个个列,国家早就有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了,有的侥幸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的关注,还有许多没有曝光的,特别是那些偏远的山区,通讯不方便,加之交通不便,也缺乏社会媒体的关注。农民对于这超生的事情,本来的畏惧,在被强制引产后哪里还有敢去说理的,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骨肉被人屠杀。

那些计生工作者为何敢这么放肆?第一,他们打着维护法律法规的旗号,以为自己是在从事一项无比光荣崇高的任务。确实在维护法律法规时,不能手软也不能纵容违法者,那样方能显示法律的尊严,但是自古以来就有一句:“法外开恩“的话,说的就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的同时,我们可以实事求是,根据特殊实情来处理,怀孕7个月了其婴儿一定成型,那些专业的计生工作者难道不知道吗?这样强制引产跟杀死那个婴儿有什么区别,法律是准许他们设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可没有叫他们也违法去做杀人啊!第二,计生工作者素质低。据说许多乡镇上干部为了去干引产和抓结扎妇女这等”坏事“,自己是不敢的,请了社会上出名的混混帮忙,为什么呢?因为混混时间多,有时间跟他们死缠烂打,同时遇到那些不讲理的家庭闹起事来,干部可以免受其害,少了皮肉之苦。为了阻止计生工作者拿刀砍人的事情,我县就发生过,当然其结果肯定是砍人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干部受到表彰,砍人自然是愚昧违法之举,但是了解详情之后,可以简单的说一句:”那是被逼无路了“,多余的话就不说了。第三,地方政府的纵容。为何这么说?如果不是地方政府的默认,谁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去强制带走一个妇女,又强制拉到医院强行引产?这一路上民众一定想过报警,但是有用吗?警察来了,一样的带你去,为什么呢?计生工作是地方各个部分相辅相成的,全力维护的,民众在人生安全受到冲击的情况下,唯一能求助的就是警察,而这事情警察却不能伸出正义之手,怎么不叫人心寒啊!再说医院医生,为何能如此听话来引产,除了金钱利益和素质低之外,还有就是政府部分的管制,私下规定必须给不符合要求的妇女引产结扎,不办则会受到处分。有了地方政府的纵容,百姓们能上哪里去说理去啊?找县长镇长,他们要完成任务,抓指标,也就默认了,现在在许多事情上都施行”一票否决“的制度,就是哪个地方计生工作没有达到当年的指标,所以的评优评先以及领导升迁和奖金都一票否决了,其实这是最不通情理和最没有人性的制度,就好像说谁都知道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样,它非得让你装出个十全十美来,所以就有了许多虚假的事情了,为官者就得”欺上瞒下了“。

法律法规是人制订的,代表着多数人的意志,谁也不容谁随便篡改,但是时代在变,社会在进步,许多法律法规是不是也应该变通一下,正如人的身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既然现在有人叫痛了,是不是应该考虑去检查一下是哪里不通了,不要等到大多数人都叫通的时候再来引起重视,那时候恐怕“医生”会”供不应求“,实事求是,懂得变通,才是治世之道。

地方政府官员千万不要滥用职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若如此定会增加民怨,实则是在为难自己,败坏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