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章创作中的“雷同”和“对号入座”
喜欢文字的朋友在虚构小说的创作中,常常遭遇两种情况,一“雷同”,二“对号入座”。作者对此此展开论述。值得一读。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喜欢写一点文字的人,特别是在虚构小说的创作中,常常遭遇两种情况,一“雷同”,二“对号入座”。
所谓“雷同”,在文艺评论中,“雷同”一词多用于批评那些缺乏创作新意的作品。而在雷同的表现情况上以我个人的认识以为有这么几种。一是情节雷同。情节雷同是文艺创作中最寻常可见的,我们都知道创作的灵感来自于现实的生活,而文章是反应现实生活的一个表现,所以一篇文字创作后发表出来,总会让一些人感觉似曾相识,好像是自己生活中某些行为的再现。这不奇怪,世界大千,人海茫茫,人有同容,锁有同轨,情节的创作中岂会没有雷同之处。这样的雷同属于无意识的情景再现,属于创作中的巧合。
而另一种雷同属于有意识为之。这一种常见于杂文,直接就针对着某些现象、某些事件、某些人物而特制,比如鲁迅的杂文哪一篇不是直接针砭时势人事,又比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小说中的鬼神蛇狐哪一个不是影射斯时世中人。这里的情节雷同说来是与前一种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先前的雷同属于无意识的,而后一种却是意有所指有意为之的表现。
第三种雷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摹与抄袭的现象。临摹是初学者学习文学创作的必经之路,模仿着别人的作品依样画葫芦的写作;而抄袭顾名思义就是文章的剽窃,或原文照搬,或东挪西摘的组合。这一种创作中的雷同,前者属于“技巧”范畴,后者就是人品文德的原则问题。儒家经典《礼记·曲礼上》上有这么一句话:“毋剿说,毋雷同。”,而汉代郑玄注:“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应者。人之言当各由己,不当然也。”意思是说,打雷的时候世间万物皆有回应!但是,我们人应当用自己明辨是非的理智之心去评判是非曲折,不要为了取他人的言论而据为己用,就像万物听到雷声害怕而回应那样。后来“雷同”还有“随声附和”之说。以致雷同被人引入文学创作中来,就有了今天的这个意思了。
这是雷同的三个表现,如果认真深究雷同的说发应该还有其他的解说,这里意到就行,也就不一一尽叙了。
而文章中另外一种经常可以遭遇的尴尬情况就是人物的自我认领,这个所谓“人物的自我认领”就是这里所说的“对号入座”。记得上个月我写了一篇杂谈《浅谈文章的借鉴、临摹与抄袭》,的确我的这篇小文中是意有所指,不仅仅就事也有对人。但是,文言张三,却有李四自动跳了出来自我辩解,非认为我就是说他一般。这就是人物的对号入座。
我想,作为一个文字的爱好者,你我他恐怕都会常常遭遇这样的尴尬情况,所以在电视剧中常常会打出这样的字幕“本剧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不论是媒体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塑造,还是网络文学中的虚拟人物,创作中的人物总是一个鲜活的形象,正面反面的人物均有,这是根据故事情节的矛盾冲突而设定的,却非针对何人何事的。但是,在现实中有同样类似经历的人却是肯定有的。
所以经常就会有人指责作者含沙射影有意针砭自己。所以,作品中不得不来一个画蛇添足般的提示“请勿对号入座”!这的确是无奈之举,但为了杜绝此类误会的发生作品中只好不得不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