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美学性魅力”
今天听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张维迎教授《语言腐败导致道德堕落》,说:“所谓语言腐败,就是人们为了认识和意识形态的目的,偷换语言的概念,将语言等一些词汇的含义做一些完全相反的解释,给那些善行贯以恶名。”简言之,偷换语言的概念就是语言腐败,意思是说的话(语言)不是说出来的话的本意(原来的概念),如是语言腐败了。
可以这样理解。似乎又不可以这样理解的。
中国语言的魅力,本来就在于意蕴深邃,一个词的含义。不管是在文章中,还是要日常谈话时,都是有一定的时空限制的。要不然,为什么在中文翻译成外国文字时,有那么多的词不达意。要不然,语言怎么会腐败?!
时代在进步,人们使用语言的水平也是与时俱进的。
网上流传有“2012年上半年特色汉语集锦”:
保护性拆除、休假式治疗、戴套式强奸、轻度型追尾、幻想型自由、试探性自杀、合约式宰客、政策性调控、倒退性改革、疯狗式贪污、挽救性枪毙、正确性错误、保护性销毁、礼节性受贿、礼节性收入,政策性提价、钓鱼式执法、确认性选举、临时性员工、普遍性无耻、临时性强奸、隐蔽性收入。
你说是语言腐败么?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说是,自然可以用张教授的定义来套解。说不是,是说这些带修饰性语言,真是是很“中国特色”!很有“美学性魅力”的。
中国人有个习惯,叫“盖棺定论”,后来叫“定性”。一种行为,总要分个阴阳,判定左右。但是出于某种意图,而且又喜幽默,又喜隐晦,于是“假作真时俱亦假”。
你读了上面转录的语言集锦,你一定是一笑!继而一哂!
有意思!
再录一些在下面,以供再笑,三笑:
老吏断案:“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改为“查无实据,事出有因”,本可放人,却系人于阶下;
曾国藩“屡败屡战”,报告说“屡战屡败”,本会受到责罚,反到受到表彰;
“下岗”、“待业”来取代“失业”,听了不那么难堪;
“待富者”取代“穷人”,穷人还有希望;
“失足女”代替“卖淫女”,这是尊重人家人权;
“负增长”代替“下滑”,这富有专业学术气质;
“罚款”难听,改说“执法”;
“涨价”难听,改说“调价”;
“跑官要官”是“要求进步”;
“渎职”是“管理不到位”;
打麻将叫“政治学习”;
与情妇幽会是过“组织生活”;
……
6/1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