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死了刘三妹?

日久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06-07 11:24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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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标题提出了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然后文章扣住引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述,分析揭示了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养老问题。文章分析问题清楚具体,提出的对策有建设性意义。

“刘三妹,自杀了!”这是最近热播的一部关于医患关系的电视剧《心术》中的一句台词。刘三妹是谁?她是一个手握两份拆迁房产的“钉子户”,她还是拥有一双只盼分遗产而不关心父母的儿女的一位普通母亲,她更是一个刚成功做完头颅手术等待康复的病人。这位双鬓斑白的母亲在世时一直饱受着一对儿女的冷眼,死去时也孤零零的。也许对于她来说哦,自杀也是一种对于这个世界的一种解脱之道。但是,事情真的就这么简单吗?她被自己杀了??掩藏在后面的幕后元凶到底是谁?

事实上,类似于刘三妹的例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尤其是在城市表现的特别明显,特别是在我们这个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国家里更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生产中人力消耗的减少、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营养的保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逐渐上升。在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城市,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了80多岁,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与此同时,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育龄人士的不婚、晚婚、不育,使得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比例不断上升。老龄化、高龄化已成为当代中国尤其是城市地区中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

2000年,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7%,我国已经进入典型的老年型社会。若按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口的年均增长率(3.32%)推算,专家们预测到2040年,全国的老年人口总数将进一步增至3.74亿人,占人口总数的24.48%。也有学者分析,2000年中国每5.8个劳动力需要养活1个老人,而到2004年,2.8个劳动力就需要养活一个老人,即劳动力的老年人口抚养系数在迅速增大。应该指出的是,这种老龄化现象在西方早就出现并持续至今,但西方国家是在经济发达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人均收入约5000美元。而我们国家是“未富先老”,人均收入仅1000美元左右,农村居民收入则更低。我国现有的和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的宏观进程是不相适应的,中国的国力对人口老龄化的承载能力还很薄弱

由于生理、心理特征的变化和角色转换,老年人面临着诸多问题。我简单归纳一下:1、自身因素的结果。主要表现在身体机能的退化所带来的各类疾病的增加,随着生理特征的老化,自身免疫力的下降,高血压、脑血栓等突发疾病发生在老人身上的例子屡见不鲜。此外,老人维权意识不太强,我在生活中亲身经历个这样的事例,就是一老人被车撞了,但是肇事司机逃了,老人却没有记车牌、积极寻求帮助,结果自己落到苦吃,这一现象在农村表现的是尤为明显,很多农村老人的知识水平非常有限,连一些基本的维权意识都没有,事实上,农村里很多不赡养自己老人,任其自生自灭的家庭依然是存在的,我特不愿听到的一个词“老不死”就是这样演化的结果。2、情感寄托弱化。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使得他们与周围的朋友联系变得少之又少,子女结婚离家使得他们与其见面沟通变得难之又难,配偶由于疾病而意外离去更是让他们雪上加霜。诸如此类的问题,共同打造出了“空巢”老人的诞生。3、社会工作的力度不够,家庭、社会和有关部门的无作为和少作为也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首先是养老金保障和多种养老保险项目的开发问题,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也是广大老年群体比较关注的问题。但是真正得能落到实处,钱真正能流到老百姓的口袋里,而不是掉到了有些贪污腐败、保险公司或者是臃肿的办事机构的荷包里,这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和反思的问题。前不久不是听说报道有一位老人交了几十年的养老保险,可到头来收获的却是仅仅一个月几个零头,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其次,就是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一味地将老人推给老年公寓和养老院,更有甚者直接不管,不仅是子女本身赡养义务的不称职,更是一种道德上的谴责。

正如文章开头我所说那样,刘三妹的逝去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家庭赡养功能的缺失和社会的忽视。假如刘三妹的一对子女都能好好赡养她,假如这个时候类似于居委会等其他机构都能站出来加以干涉,那么结局会不会变得好一点?也许刘三妹是因为感觉对于子女的心寒而离开人世,而我更加心寒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因此老人问题的解决变得刻不容缓。下面是几点对策:

首先是,我们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老年法规,如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保障法、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法规等政策性法规的步伐,以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整所谓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怎利老人。

其次就是一个我们应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及有关部门加大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大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这就是发挥一个思想文化的积极作用。

最后,也就是我比较重视的一点,就是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社会化的要求越来越多,但是社会养老主要是指养老资金全部或部分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并不是指让老年人都住在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养老院、老人公寓”这是什么场所,这是为那些子女不在的老人父母所提供的,难道你们都不在世了吗?很多子女单方面地以为老人只要物质上生活的好,就会觉得可以了,但是你去看看,现在有几个父母是真正愿意生活在那里的。我在报纸上看到有个领导干部就曾经探访过那些养老院,给出了一个让大家非常意外的结论——牢笼、监狱。每天固定的食品供应,然后就是一天漫长的等待,他们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一种情感上的摧残,他们盼望的只是子女们能够多来看看他们,可是这样的要求往往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奢望。

即使是发达国家,在其社会保障事业比较发达的条件下,绝大多数的老年人仍是在家养老的。从广泛的意义上讲,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不仅仅是物质赡养问题,更重要的是具有对老年人进行生活照料和精神赡养的功能。就是在我国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也还将在家中度过晚年,因此家庭养老仍是赡养老年人的一种主要方式。

其实在很多期刊杂志上我们看到了很多关于如何解决老人问题的文章,但是我想说的是其实很多政策本身都是好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如何落到实处,真正让老人们收益才是最重要的。请记住,今天的他们,就是明天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