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尊严
人要活的有尊严,只要每个人都能活的有尊严,那么这个社会就有尊严,这个国家也就有了尊严。
温总理说:要让人民活得有尊严。
那么什么是尊严?尊严,我以为主要是个体的一种是否受到尊重的感觉,是个人对于外界对之评价的心理感受。当然,客观外界也可以对个体尊严做出判断或反映,但当这种判断或反映反馈到个体时,才具有主要的意义。
个体的尊严作为一种主观的感受难以捕捉,也难以固化。但他决不是虚无缥缈的。相对于探究尊严本身,或许还是从研究决定尊严的要素入手更容易,也更有现实意义。即什么决定了尊严的有无或多少?
人的尊严有无或显赫与否取决于他的财产的多寡,权力的大小,权利的有无,知识的渊博,能力的强弱,以及品格的高低等主要因素。每种因素在不同的社会环境里对尊严的影响力各不相同。下面作些粗浅的探讨。
目前的社会大致分为两类:权力社会和权利社会。在这里权力社会定义为权力不受或很少受到有效监督,权力放肆泛滥任意横行,而权利式微的社会。权利社会则相对,他是人类普遍的权利得到保护和认同,而权力却受到有效制约的社会。
在权力社会里,权力对尊严的影响是决定性的。有权力必然有尊严,权力有多大尊严就有多显赫。这种社会少数权力者不正当的拥有大量的资源,而大部分非权力者则相对的赤贫。自然的少数者拥有眩目的光芒而受到大部分人的艳羡和嫉妒。权力获得尊严的方式来源于权力的滥用而获取的暴利,来源于对大部分人的掠夺,因而此种绚烂的尊严让无数人处于阴影之中或成为阴影本身。这种尊严没有正当性。必然会激起公愤遭到反抗而不能稳固持久,最终必定被击成齑粉。
而在权利社会里,权利不再匍匐在权力的铁拳下苟延残喘,权利自由地张扬。每个人都拥有基本的权利:诸如言论自由权,教育平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信仰自由权等,这些权利就是块块砖石,奠定了尊严的普遍基础。权利托起尊严,而权力的傲慢和蛮横在权利的波涛前不断退却。权力在权利社会里仍然拥有光辉的尊严。这种尊严靠权力者获取权力的能力赢得,靠权力者善用权力为民众谋求的福祉赢得,而不是靠权力的强暴赢得。也因此这种权力尊严光辉灿烂但不再刺目伤心。
财产是尊严的构建里的非常重要的元素。在权力社会里,财产的分配十分悬殊,财产的厚薄几乎也决定了尊严的程度。在这样的社会里,财产大佬有和权力大佬合二为一的趋势,用绝对的强势垄断尊严。而在权利社会里,巨大财产固然能赢得额外的尊严,但影响力要微弱许多。他的影响力与其说来自于巨大财产本身不如说来自于赢得财产的成功路程。譬如富二代虽拥有巨大财富,却远不如其父辈拥有尊严。权利社会中,巨大财产基本不会对尊严的其他要素构成挤压。在前面的财产前加上巨大两字,是因为在权利社会里基本能保障大部分人拥有合理的基础财产。基础财产是基本权利的保障,赤贫之人无权利之说。无权利者,也无尊严。
渊博的学识和出众的能力在两种社会都能为自己赢得一席尊严之地。当然还要拥有者辅之以善行或品格。在权力社会里,他们本身会受到权力的挤压和拉拢,善行和品格的维持会和权力的横行发生冲突。因此要维持良善的尊严颇有难度,所谓时穷节乃现。但要与权力同流则尊严易而显赫。这种要素更适合于权利社会。在权利社会他们可以自由的舒展。靠本身创造功用服务社会造福乡祉,同时赢得个人相对纯净的尊严。
要让每个人活得有尊严。这里指的主要是普通的人民大众。他们不具备权力,不具备巨额财产,不具备出众的学识和能力,怎样才会活得有尊严?这不是竖起手指对着天空发誓就会有的东西,也不是上牙碰撞下牙就会产生的东西。在权利社会里,要张扬权利,保障普通人的相应的财产份额,夯实尊严的基础,同时防范权力,财产,学识等对基本权利的挤压,才能更好的保障普通人的尊严。而在权力社会里,普通大众几无权利,要想活的有尊严,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