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群体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变化
错落有致的分析,全面细到的解析,文章把个人的社会关系与个人的群体关系进行多方面的论析。内容具体,解析全面,语言热情含蓄,欣赏!
读完《街角社会》最大的感触是作者能够完全融入到研究对象当中,做细致入微的参与式观察,并且用了三年的时间之久。就像作者在附录中提到的,他把自己写好的文章念给多克听,多克听完以后给出一些意见,要知道,这本身是一种巨大的成功。一项研究能做到如此地步确实不易,因为与研究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恰好是成功的基础和关键。
《街角社会》的正文内容一共分为三编,第一编中,主要讲以多克为中心的街角青年团伙——诺顿帮的形成、发展和解体的过程,以及团伙内部各种人际关系。还提到一个以奇克为主要人物的社区俱乐部,这个俱乐部一开始成员全都是大学生,后来吸收非大学生成员,却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暴露了其实街角青年和男大学生在社会上是两个不同的阶层,他们之间存在差距和相互排斥。在第二编中,作者介绍了科纳维尔的非法团伙的活动情况,它们的组织形式,他们的非法活动内容,以及和警方的互相勾结情况。非法团伙成员有机会结识当地的政治家,他们与政治家就选票的问题达成共识,对街角青年施加影响,希望能赢得他们的支持。第三编是对研究的总结和提升,分析了个人在帮的群体中的行动,科纳维尔地区的社会结构,指出科纳维尔的问题“在于它本身的社会组织未能与它周围社会的结构融为一体。”
在这里,将从两个方面对街角社会的内容进行解读:
一、个人在群体中的地位变化及个体与个体的相互关系
“诺顿帮是以多克为首的一帮人。这个群体主要是靠多克联合在一起,并围绕着多克而建立的。”这是街角社会正文最开始的一句话,这句话说明了在一个群体中领袖的作用是重要的。
但是,领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一个群体的成员中因为表现出众而渐渐获得大家尊重和承认并最后推举他为领袖的一个过程。多克在诺顿帮地位的确立是靠打架获得的,通过打架,他表现出勇敢,获得尊重,建立了自己的权威,从而控制群体内成员。同样,如果一位领袖被群体内的另一人打败,他将面临失去权威和地位的危险。
当然,“领袖不一定非得是打架打得最出色的,但是他必须在群体特别感兴趣的某个方面有些本事”。
这非常像韦伯提出的“个人魅力型统治”概念,“个人魅力型的统治是建立在对具有出色感召力的人物的拥戴和信仰基础上的,包括两方面因素:一方面,作为社会精英的领袖人物本身在人格力量或个人才能上具有非凡的、超人的特征,使他不同凡响,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从而成为个人魅力型人物;另一方面,领袖人物的追随者们也有拥戴和服从这种领袖人物的需要,这种心理需要使他们表现出对领袖人物的狂热崇拜和盲目服从。”[1]关于第二个因素,正如同《街角社会》中作者提到的,“领袖对于其群体的组织来说是中心人物,当他在场时,成员们期待他为他们做出决定。”
由此可以证明,在一个群体中获得高一点的地位乃至于成为领袖,特殊的能力和品格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一个人在群体内地位的上升通过这些能力和品格发挥效力而得以实现。
对于群体内的成员来说,“一个人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领袖是否相信他一贯表现良好。”这一点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表征为成员和领袖的关系是否良好,如在诺顿帮中,朗·约翰因为和领袖多克之间有亲密的关系而在群体中保持一种特殊的地位。除了像这种取得领袖赏识的途径外,还有一条路径来达到自己地位的提高——即挑战。挑战是要向全体成员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群体性的社会活动中,诺顿帮每周一次的保龄球运动成为每个成员的机会,但是地位却成了一种障碍和压力,就像领袖在比赛中的发挥一般是最棒的(起码不会较低),而成员在地位高、低的人群中有不同的发挥。处于领导地位的人通常不许随从者取得胜利,否则他们会使坏。这让人容易联想到中国古代官场上的一句老话,“功高盖主”,像这种情况在有等级体系的组织中普遍存在,下层成员如若锋芒过露必然遭到上层成员的压制。
地位的高低同时也决定了个人对群体应该负有的义务,“对于群体的领袖来说,所有的成员都指望他履行他的个人义务。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就一定会引起混乱,并危及他的地位。”而处于群体最底层的成员就算很少履行自己的义务,对群体对他自己也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领袖有对群体和所有成员负责的义务,但是他的地位决定了他要避免接受地位低下者的恩惠。因为这种缘故,领袖的副手们在群体内有特殊的作用,他们接受领袖的领导,可是却能影响一部分成员。其实这一点,在生活中处处都能看到,在一个群体中,除了领袖之外,还有另外的中心人物。一个大的群体内可能存在好几个小群体,而这几个小群体中每个又都有自己的中心人物。
如此看来,在一个群体中的作用关系有由上而下分层负责的特点,有点类似于正式组织中层层管理的模式。
因为领袖和副手们在群体中的高级地位,他们一旦因为某种原因离开,整个群体将面临解体和重组的危险。
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差异
如同在群体内一样,科纳维尔地区的社会结构中,也存在普遍的地位上的差异。
在科纳维尔地区的等级制度里,可以大致作如下划分:底层,中间人,高层。低层的人有街角青年,普通民众,乃至于大学生群体;像多克、卡洛·泰代斯科这样的街角领袖,以及这一地区其他一些帮派组织头头们,非法团伙成员们可以算作是中间人;高层有政治家、警察们。
要做出解释的是,在这三层等级制度中,每一层里又有地位和观念的差距。比如在底层群体中,街角青年们和大学生之间的矛盾,奇克和他的俱乐部成立之初本来只吸纳大学生为会员,但是后来一部分街角青年加入了,但是他们有教育背景和观念上的差别,大学生自认为高人一等,街角青年们都有自卑心理。文中多克提到的一句话,可作为例证,“如果这里有两个人想担任同一个职务,其中的一个是大学生,另一个是街角青年,那么每次大学生都会选大学生。”
事实上,大学生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可能性确实要大一些。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大学生们适应的是储蓄和投资的经济学,街角青年们适应的是花钱的经济学”;奇克和多克同样是组织的领袖,“奇克评价一个人是看他提高自身地位的本事,多克却是根据他对朋友的忠臣和在人际关系中的行为”;再者,“大学生不会让亲密的朋友束缚自己,或是情愿牺牲他与那些进取得不如他快的人的友谊。街角青年则被一张负有彼此义务的网连在一起,不愿或不能摆脱。”这三方面的内容说明了,大学生的一切努力主要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他们不惜一切争取进取的机会,通过不断积累内在和外在的资本为进入上层社会做好准备;而街角青年们虽然在群体内建立了亲密的伙伴关系,却缺乏向上的动力,甚至为了照顾群体成员而被拖累。
扮演中间人角色的,通常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他们能跟上层人物对话,同时又能对底层人施加影响,因而成为上层和底层之间的联络人。在社会结构的流动中,他们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遥想当年,司马相如一篇上林赋使得汉武帝龙颜大悦,而他之所以得到赏识却是因为皇帝身边的一个狗监杨得意。可以肯定,每个社会都需要这样的中间人,中间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社会流动,并且具有平衡上层和下层关系的作用,对社会稳定也贡献出一定的力量。
然而,中间人为自己谋利益也是无可厚非的,他们使得下层社会的声音传到上层的过程也加强了对下层的影响和控制,而他们借助上层社会的权威传达意志给下层又树立了自身的威望。在科纳维尔地区的竞选活动中,政治家们“必须在开始竞选之前得到社区中某个部分的支持”,而为了争取到支持,与群体领袖们打交道是明智的。当地的非法团伙成员通过大萧条发了财,在政治生活方面取代了合法企业的位置,他们与政治家们有各式各样的关系,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参加过竞选成为政治家,在街角一些群体中他们也有自己的势力。因而,非法团伙成员可以算作是中间人的上层。街角领袖们只能是中间人的下层,他们虽然在自己的群体内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但是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他们远远不如非法团伙成员。就像卡洛·泰代斯科尽管在和托尼·卡塔尔多争夺科纳维尔社交和体育俱乐部的领导权中取得了胜利,但是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还是远远比不上托尼。
以上分析也让人联想到生活中的一些例子,大学生出国留学需要教授的推荐,社会上某些有声望的人物当年的成名也和一些人的推荐有关。因此,在社会结构中,个人要向上流动必须同时在内在和外在方面积累够多的资本,内在方面具体为能力和知识的储备,外在方面具体为人际交往的拓展。
注:文中引号内文字未加特殊说明的皆为《街角社会》原文中的内容。
参考文献:[1],贾春增主编,《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