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与规则
文章逻辑严密,层次清晰,通过自己的分析和“有的人”的评论,做了深入的剖析,很好地证明了自己的观点。
诚信与规则是什么关系?首先,诚信是规则的前提;然而,诚信本身也应该是规则!
2006年6月8日晚22:00中央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披露了一件有关文凭的纪实故事。
广东高教出版社高级编辑陈颖,已经在此工作了十余年,成绩斐然,有目共睹。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多年以前留下的纰漏(或者说犯下的错误),让他奔向锦绣前程的“轻快马车”戛然而止,人仰马翻了!他被辞退了。原因是中山大学学位委员会在清理档案时发现陈颖十二年前报考研究生时交上的文凭复印件有假,经查证,果然是伪造的武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他考研前真正的学历是武汉水电工程学院的肄业证。一个连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也拿不到的人,却通过刻苦努力,考上了中山大学的哲学系研究生,而且拿到了真正的学位证书。他犯的错误仅在于考研时拿不出真正的本科文凭,而是一张伪造证书。这算不算不得已而为之的小错误?可他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件事在业内和网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和争议。议论的焦点和分歧正在于“诚信与规则”这两个关键词。到底孰先孰后?据了解,多数人还是同情陈颖的。他的同事都认为他的实力够硬,素质够高,是有真才实学的人。而且他的硕士文凭也是通过真刀实枪的上阵拿到的,即通过了正规的考试和论文答辩。他犯的错误只是一个小前提上的作弊。此处又涉及到众多规则中的第一项,即“未持有某某凭证者不得入内”,即不能进入第二项,这个凭证就是入场劵、门票之类的东西。现在许多规则比封建时代还要繁多和严苛。古代的取仕制度、科举制度尚不论贫富贵贱、年龄老幼。时下倒好,招工应聘,性别是第一条件,年龄是第二条件,学历是第三条件,履历是第四条件……门槛多多,障碍多多,无非是限制不讲规则没学好规则的人,可那些持有文凭、证书,有资质、有来历的人,他们有没有真才实学,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现在的许多文凭考试的公信度本身就值得质疑。有的开卷考试,有的请人代考,有的出钱买枪手(写论文)。体制内的“老人”,他们的文凭基本上只是走走过场,照发不误罢了。许多人就凭这样的文凭换来了金饭碗,身居要津了,升官发财了。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混个文凭,只是瞒瞒公众,装个门面而已。似乎有了文凭这样的软件,他们在指手划脚时制造新规则时就有了硬资本、硬条件、硬道理了!?
但陈颖的错误与那些人确实有质的区别。他只是拿了假的低级文凭去考取真的更高级的文凭。而不是直接混饭碗、求高职。如果他没有后面的真努力,真刻苦,他拿得下真正的硕士文凭吗?这算不算一个小过失?难道一个人半道上摔了跟头,就一辈子不能爬起来了,又得再回到起跑线上去重新开始?这不是强人所难、空耗光阴的事情吗?!陈颖的这一作法不过是急功近利的表现,而不能说是狗急跳墙,自找苦吃。千不该万不该,就是被人捅了老底而抓住不放,牵三扯四地引发出许多事来,误了大好前程。而高教出版社明明了解陈颖的实力,却以此人“在做人方面有问题”而辞退他,并引发出更多的问题来。
“一个人有真才实学又何必计较有无文凭?况且陈颖的以假文凭考真文凭的行为只是一时的无奈之举,仅仅是为了获得考试的资格,这里涉及的应该是考试制度和规则制订的问题,而不是人格与诚信的问题!”——有人如是说,说得是逻辑清楚又通情达理。
“一个小小的错误就让人付出一生的代价,永世不得翻身,拒人于千里之外,这也太残忍了!”——有人如是说。说得更是感人肺腑、衷肠摇动。
“一个人犯了错误,他就必须承担代价!”——有人如是说,甚至作疾恶如仇,咬牙切齿状,俨然他就是正人君子、仁义之人!?
“狗屁规则也是规则!”——有人不以为然,显然很义愤。我仿佛听出他的言外之意——中国人,别让别人抓住你的辫子和把柄,别去触犯群体,否则你会被别人和群体拖死累死勒死整死,你只能怪自己不检点不规矩,可不能怪别人对你说三道四,怪公众对你冷酷无情!
方今之世,有什么事值得大惊小怪呢?中国是这样大的一个国家,什么人没有,什么事没有,什么话没有?不过,有一条是约定俗成的。这就是——中国人喜欢制订规则,成文的,不成文的,明的暗的,显的隐的规则都有。中国人似乎也乐于或习惯于遵守、奉行、服从规则。但有一点是例外,即是有权制造规则的人基本上不需要遵守规则,或者可以游离于规则之外;潜规则往往大于明规则,内部规则往往大于公开规则,不成文规则往往大于成文规则,更有效更有力更厉害!规则也往往在执行中走了样。所谓法外施恩、人情大于物理云云,不一而足。
中国人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可以原谅群体的大错误,而不能放过一个个体的小过节。集体犯了错误甚至罪桩,事过之后可以来一个“集体无意识”的自我原谅、而不肯来一个真正的“集体反思”、“集体忏悔”,即使是仪式性的、过场性的行动。而一个人犯了错误,往往一辈子都记在他的履历表上。
在报道中我看到记者采访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教授。他说道:“法律是按常人的标准来确立的,道德是按圣人的标准来确立的。”那么,这一次陈颖的落败是用了“圣人的标准”来衡量了?可是陈颖并非圣人呀,也不能拿圣人的标准来绳越一个凡人呀!那些挤兑他的人肯定是以这样的前提来绳约他的——一个知识分子的诚信度必须高于公众。他的人品是他做事的前提。可是我要接着问下去的是——那些高官厚禄者呢?他们为什么总是知法犯法,逍遥法外?!
令人痛心的正是这个社会的主流话语的确立者、意识形态的代表者——即知识阶层和官僚阶层的堕落,使我们的社会象暮春时节雨水过多的卷心菜和大白菜一样,从中心从根柢腐败,糜烂不堪!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高智商对下层人民层层设障,重重树篱。处处对别人求全责备、为难困扰,而对自己就自开绿灯、放纵恣雎,这样的情状岂是一句诚信和规则可以概括的呢?
2006.6.9.—7.18.draft
2012.4.22.recop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