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善可否以暴制暴

秋月夜777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2-22 21:38 责任编辑:白凉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43250
编者按

法制社会讲究法律人权,不提倡以暴制暴,那样只会更激化矛盾,不过,偶尔的提倡一下,善意的戏谑的以暴制暴也不为过。至少可以让那些坏人自食其果。也算是一个批评教育的好方法吧。问好作者!

资本论里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列宁说“暴力是革命的火车头”。暴力可以催生一个时代,也可以结束一个时代。

原始社会的人为了生存,早就学会了暴力这一手段来获取自己生存必须的东西。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希望生活富足,天下太平,世界大同,祈祷人世间不再有杀戮,不再有战争,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是怕事,怕死,只是能安乐的呆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安享太平就够了。但是最近社会上太多太多的伤天害理的坏事,一桩桩,一幕幕,让人不禁义愤填膺的让我想起了梁山好汉里的黑旋风李逵,一个以暴制暴的真小人。想起来我最爱的济公帅哥,同样的以智慧惩治小人,处罚贪官。

看到那些把拐骗偷盗来的孩子,用刀子割伤,把肢体伤残,甚至用硫酸来残害他们幼小的身体和心灵的人口贩子。这些行径让人发指。那个小女孩甚至哭着说:“还是用刀子割吧,不要用硫酸了”,听着让人心酸到痛彻肺腑,就为了让他们来乞讨,来获取更多的同情,用来做他们敛财的工具,这些人贩子就能做出这么天人公愤的事来,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呢?世风日下,也不至于就这么没了人性吧。我就恨不得能马上抓到这些社会败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呢?超人呢?孙悟空呢?济公呢?李逵呢?都去了哪里?

诚然,我们是法律社会,我们都要做有良知,守法,有公德心的公民。可是,就有这么多的坏人坏事,在朗朗乾坤之下啊。为什么法律不能将它们尽数制裁?是的,有人说,以暴制暴只会解决了某件问题,同时教会了很多人不正确的做法,更会激化更深的矛盾,甚至挑起更恶劣的对抗情绪,也有人说,以暴制暴只是比谁更坏,更狠毒。“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方式是不开化的野蛮人,原始人的做法,我们是现代人,是文明人。可是那些钻了法律漏洞,逃脱了法律制裁的人,真的只能等着他们良心发现,不再为非作歹,欺凌弱小吗。如果这样,我倒真觉得,行善者大可以暴制暴,只有让坏人切身感受到他们加诸在别人身上的痛楚到底有多深也许这世界才能少了许多的伤害、杀戮和战争。也许这些人都已经没了魂灵也不会感觉,我们还应该抱着一颗爱世人的心来爱他们吗?

在冯梦龙的《警示三言》里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叫勤自励的人,以前喜欢猎杀老虎,后来有个黄衣服老人给他托梦,让他别再伤害无辜的老虎,而他则幡然醒悟,不再杀虎。有一天,他在一个陷阱里看到一只受伤的虎,奄奄一息,祈求的目光让他顿生恻隐之心。如是他讲老虎救出,放归山林。他想到陷阱的主人可能就等着这个老虎来换取一家老少的生计,于是他困惑了,做善事是否就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呢,于是他放下了自己当日猎取的所有猎物放进陷阱。

虽然这仅仅是一个故事,勤自励是一个朝闻夕改,神仙也爱的好青年,他的所作所为是一个好的举动,既救了该救的,也没有伤害被掠夺者。当然这是双方都是弱者的情况下。如果那个设陷阱的人本就是个嗜杀成姓之人,又或者这个陷阱里是掉进去一个人呢?就不知道勤青年会怎么处理了。又或者,他放下的小猎物人家根本不领情,非要自己的那只虎呢?又该怎么处理。写着写着,我想起了东郭先生和狼这个几乎家喻户晓的故事,东郭先生倒是抱着向善积德的心,救了狡猾的狼,却差点送命。农夫打死了狼,救了东郭先生,那那么这个农夫的举动算不算以暴制暴呢?试问有几个人不同意农夫的这种做法呢?所以有些时候,我个人还是觉得行善可以以暴制暴。当然在这里应该申明还是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规范的。有时候警察执法不是也可以在判明有属实的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下,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的吗。

做了坏事就一定要收到惩罚,才会害怕,纵然不能真心悔改一心向善,也是可以害怕的吧。所以我是极其欣赏济公活佛,诚然这里有着传说的成分,可这不也是善良的中国人民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哭诉无门的境况下,而幻想出来的吗?也就是说在大多数的人心里是希望有这样的英雄形象出现的啊。在需要急救的时候,可以拈花微笑,以暴制暴,解救劳苦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