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长道短
文章从与一个文友的问答说起,在问话中逐步亮明观点,最后通过欧阳修的例子来说明:无论文章长短,都应该文字精炼,言之有物,没有多余的话。冗而长的文章不好,短而冗的文章同样也不好。这个观点,编者是支持的,记得有人说过,文章就是要把所有不需要的字都去掉才是好文章。因此,长与短是根据需要来定的,单纯说长或短,确实有失偏颇。有趣的是,文友提到的那篇文章,正巧也是编者审核的。文友把该文中部分语句拿出来,单看确实是不妥,那是因为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就原文来讲,作者明确说明,仅指杂文和散文而言,他所说的长短,是在一个具体的范围内而论,因此拿长篇小说之长来驳斥其观点,显然是不合适的;关于长篇大论是否是信心不足,短篇是否就信心满满,这话放在原文的语境里似乎也无不妥,有一定代表性,但绝不是绝对的,世界上哪有绝对的事情?至于文字是用长短形容还是多少形容,因为在具体的语境下,文字有时候也代表文章的意思。本文的观点相当鲜明且很有道理,其实和“那篇文”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之所以产生貌似对立的观点,就在于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百家争鸣,才能百花齐放,编者之言,亦为个见。推荐共赏!
早上刚打开电脑,就看见一个文友发来消息。让我说说“对文字有长短”怎么理解,什么看法。看他这样没头没脑的问话,我很有些茫然,感觉不像他这样一个上班写工作需要的文章,业余写自己的文章,还被一家刊物聘为编委的人所说的话,疑心是哪个孩子在用他的号。就问是本人吗,那边有些不耐烦了,让我快回答。
我不敬的回答道:“你这句话本身就是病句,文章论长短,文字是论多少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你怎么还弄不明白了啊!”他说:“先不论这个,就是这个意思,你说说你的看法。”
我说:“看文章的好坏,要看啰嗦还是简练,条理是否清晰,结构是否紧凑,是否写得完整。长的文章,一样能简练,干脆,让人读后有意犹未尽的感觉;短的文章也有啰嗦,废话连篇,言之无物。拖泥带水的,让人读不下去的。怎么能用长短来判定好坏呢?”
他又问我:“写作喜欢长篇大论的人是自信心低的人,就是有那种得用文字征服他人的欲望。换言之,短篇写作的人自信心就比较强了。这是长文与短文在人心理方面的展示”这个说法你怎么看?
我不假思索的说:“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连谬论都够不上。怎么有吃不到葡萄的狐狸的感觉啊!这个是不是一个被你退稿的人说的怨言啊,这样的人,你还有时间理会啊,连我的时间都浪费了。你可以告诉他,世界名著大多都是长篇,而且文字精炼。《红楼梦》之类的还都是百科全书,也从来没有证据说明这些作者有用文字征服他人的欲望。如果想打动读者也算‘用文字征服他人的欲望’的话,写短篇的也一样有啊!如果水平都不高的情况下,写长篇的人一定比写短篇的人多下很多功夫。另外,想征服他人的人一般是自信心很强的人,自信心是按强弱来分,不是以高低来区别的,自信心不足的人,一般是没有那个欲望的,这个应该算是非常简单的常识了,能写文章的人怎么能说出来这样的话啊,莫名其妙。”
他问我:“你知道这个是什么人说的吗?”
我说:“不是被你退稿的人吗?”
他说好像是一个什么编辑说的。
我惊讶了半晌说,那更不应该了,这样不负责的说话会伤害很多人,特别是对初学写作者更是严重的误导。
好的编辑不一定能写出好的文章,但是必需知道什么样的文章才是好的,就像伯乐没有千里之能,却有识千里马的本事一样。
文章的灵魂在内容,所要表达的是否能让人看的明明白白,不能简单的以长短来划分。长短要根据内容的需要来确定。
欧阳修主编《新唐书》时,“编辑”们想用“为杨贵妃送荔枝的快马,把路边闲卧的狗都给踩死了”这件事来说明马跑得快。很多人写了很多词,欧阳修都嫌啰嗦,人多有怨言。最后,有人请教欧阳修该如何写。欧阳修提笔写道:“马杀逸犬于道”,众人看罢皆心悦诚服。
虽然是一句话在史书里应该是非常小的一件事,可是欧阳修还是力求简洁明了。
可见无论文章长短,都应该文字精炼,言之有物,没有多余的话。冗而长的文章不好,短而冗的文章同样也不好。
抛开内容单纯去考虑文章的长短是没有意义的,好文章的文字基本是无需或者无法改动的,不管写多长,文字一定准确干练,万万不能因为是短文章就可以多写些可有可无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