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与不抄

眼眸印温柔 杂文 乱弹八卦 2012-02-20 22:50 责任编辑:诉衷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43179
编者按

仿写,应该是一种二度创作过程,因此也是要下功夫的,要融入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大文豪茅盾也模仿过高尔基的《海燕》,但显然不是抄袭。沁香一瓣老师讲,写作要写别人没写过的。编者还以为,写文章也要写自己没写过的,不重复自己,不断尝试新的风格,不断挑战自我极限。这话和文章主题关联度不大,编者借此说一句感受而已。问好!

喜好文字久了,自然会遇见这样那样的抄袭现象,有纯粹的照搬还有那种改头换面的仿写。遇见了这样的事,结果不外乎两种:一是抄袭者承认自己抄袭或者沉默,不辩解,不声张,让事情冷处理;二就是奋不顾身的辩解,或者装作凄惨擦的无辜状。好像是为了博取大家的同情。以换得众人的可怜。

这两种结果的出现,最大的原因无非是虚荣心在作怪。说白了,也就是为了炫耀自己。对于处于这两种结果里的人,不管是哪一种,我都是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虽说抄袭与模仿不是一回事,但是将苹果变成苹果泥,不还是那个苹果味吗?你说那些仿写者至于脱了裤子放屁多那一遍!不过有人却觉得很至于,也许他们心中有个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改头换面一下别人就不再知晓自己是仿写了。然而在我看来,或者在众人看来这是一种错,大错特错的想法。

还记得那句警示之语: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公安部门为了打击扒手一类设置的标语。而对于文字,我想也应该有这样的标语:你别抄,抄袭必会被人发现!……所以说,抄袭和仿写都不可取,但是比较起来,仿写比抄袭罪状要轻一些。比如,前一阵我就仿写过一篇见与不见,然而却只是借鉴了见与不见的文体,意思与原文则是大相径庭。而某些人就不这样了,他们是直接将原文换个词语表达,就如同将孩子写成娃娃一般的仿写,那还有写作的意义吗?直接将原文翻译成英文然后备注你是翻译者,也比孩子写成娃娃的写作要好一些!

写作,尤其是在网络中,顶多算是一种爱好,而不可能是让你养家糊口的手段。如果你真成为了大家,或者真的变成了作者,那你就不会有洋洋洒洒的网文了,那一刻,你是惜字如金的你,不是这样动辄就几千几万网文的你。如果清楚这是一种爱好,自然也就不屑于去抄袭或者换汤不换药的去仿写,因为你心中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自然也就不会去刻意追求什么……包括哪些所谓的威望,还有那些被人转载后的心情。

我爱文字,但是我不仅仅是爱自己写出的文字,我也应该去爱别人写出的文字。因为,任何人的文字都是心血,都是心情,不能去剽窃去抄袭,这是文字爱好者最应该忌讳的事。

今日有感于某人的仿写行为,意见无,态度无,心情无。此文因那事而起,却也不是针对那件事而写。因为已经见惯了这样或那样的抄袭行为,也懒得为一个人一件事去写那些吃力不讨好的文字。只是心情的一次小舒展,不过内容还是老生常谈的那种呢……

作为一篇貌似声讨抄袭的文字,结尾却不得不借鉴一篇大家耳熟能详的诗篇,以此来证明抄袭与剽窃的那种味道吧:

你抄,或者不抄袭,事实就在那里,擦不掉抹不去;

你仿,或者不模仿,原文就在那里,字是字句是句;

你辩,或者不辩解,真相就在那里,天可见人相嬉;

让文字走进心里,让抄袭与模仿远离,让你的心灵更美丽……

将辩解丢进风里,让无耻与羞愧躲避,让你的文字更加传奇……

不抄,不袭,不悲喜剧!

安心做自己,文笔更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