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了,我要网恋
家庭爱人之外应不应该存在爱?见解没法统一。文章作者阐明了个人的看法,这些看法能给我们参考。
爱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爱如何理解,爱怎样去把握?
我现在不知道怎样去阐述。爱到一塌糊涂,爱到糊涂透顶,爱到令人望而却步。但就是欲爱不能,欲罢难休。是那样的纠结,让人缠绵悱恻。真正能说出来的,很少很少,爱其实是一种感觉,唯有那种感觉才是真的,正在发生的人才体会得到,别人说的,都只是他自己的体会而已,并不是正在发生的人所感受到的。一个朋友说,把爱说出来的,就没有什么韵味了,感觉到的就是那种美的感觉。
但无论怎么样,实践出真知,爱也如此,唯有这样,你才能真正的来体味爱是怎么样的!
可是,始终围绕在脑际的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同时爱着几个人?这样的爱算不算是爱?
朋友说,算!因为你只要把它理解成是喜欢欣赏就是了。呵呵,这也算吗?
或许是吧,我只能这样来理解。因为优秀的人太多,你会爱不过来,所以就只能放在心里,而让它成为一种牵挂和惦念。只能做成一种精神之恋,因为大多数人放不下道德和责任。把它当成是喜欢欣赏就已足够。可是,优秀能算是衡量爱的筹码么?我觉得,爱与不爱,根本与优秀无关。再说了,优秀是一个很片面的说法,优秀只能存在于某一个范畴。优秀不一定是爱的,不优秀也不意味着不去爱。那么,欣赏算不算爱,一时也是说不清楚的,这里边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似是而非,但也不能一票否决。这样,在心上默默的,在心灵深处的,其实就是那精神之恋。喜欢欣赏思念牵挂爱根本放不开的,即是那种“爱有时很自私,爱了就想拥有,想占有,但是真爱,只是希望对方都幸福快乐足矣”这样很模糊不透明的意识。
欣赏的过程实际上很有奥妙,一是和自己有相同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二是和自己没有相似之处,但它所具有的是我想去努力做到的;三是以上二者兼有的。这也就是人无完人,追求尽善尽美的过程吧?于是,欣赏了,就想着爱了,爱了就想拥有了。但拥有了,实际上又开始向往着还没拥有的。真的很难去理顺这样的情结,还有很多很多的纠葛。
但我认为,所谓爱,也源于欲。欲有善,亦有恶,欲善者,博爱之,欲恶者,私爱矣。是以爱亦是欲,当解欲之善恶,善者亦是大欲,恶者却是小欲,是以小欲远不及大欲也。大欲求于名,小欲谋于利。性欲者,本能也。然则人之性欲又不同于其他非人之动物之不可控,是以爱之,不一定非性欲所左右,亦是感觉需要之精神也。性欲者,亦可归于小欲之类,仍是贪图利之便也。欲者,若是求其名,必重于德。欲为己有,爱亦从之。人之爱,或从德,或从名,是以有博爱,大爱;人之爱,或从利,或从贪,乃小爱,私爱也。博爱大爱之,以德为根本,必尽其责,不损其名,不伤其心,不毁其体,不贪其身,是以少言抛弃,少见其乱。私爱小爱者,一心只图占其身,享其体,饱食肉欲,不察其感,不体其情,获之后亦弃之,如此循环。是以欲念不同,爱亦变也。世人之爱,多数不能博爱之。所以陷于贪,陷于利,沦为淫,毁于乱也。
依据上面阐述,有朋友再问我,能不能同时爱几个人?
答曰:不可以。
问其故,再答曰:不达其德,难尽其责。
那网恋不影响尽责呢,精神情感之恋亦不影响现实存在。
我说,不达其德,难尽其责,仍不能算之大爱也,除非你想小爱之。
然则世人都想自己不是小爱,要为自己正名,此爱是精神爱,不会影响现实,更是要达成自己所愿,来个现实事实的补偿,寻求精神爱情。比如网恋,最是合适不过。可是,大多数人是凡人,不是圣人,所以,爱到难舍难离,爱到倍受煎熬,爱到伤心欲绝。爱了不想拥有是假的,但难以拥有却是痛苦的。大凡想让自己有些道德的,更是心情复杂,一是想为家人负责,又想为另一个所爱补偿,所以那滋味却是很不好受的。
不知谁说过,“爱的最高境界就是心灵和肉体的结合”,我在想,既然这样,那么,网恋的人们更是难以做到这样的境界,于是乎,备受煎熬啊;于是乎,心灵常为德谴之。因为,网恋着的时候,一方面心里想着对不起家里人,一方面心里想着对不起爱之人,唉,难啊,真难啊!
但其实也不难,换一个角度来想,那就很合理了。我还是可以网恋的。为什么?
呵呵,不妨告诉你吧。我不博爱大爱,亦不小爱私爱,我只是介乎两者之间,是以,无碍!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