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敢扶“扶不起的老人”

向卫华 杂文 针砭时弊 2012-02-11 02:00 责任编辑:鱼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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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敢扶“扶不起的老人”

向卫华

自从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先后被媒体曝光后,许多有正义感的人再也不敢扶那些因种种原因而跌到的老人了。于是,有人说:这是社会的悲哀,这是道德的滑坡。

就我个人而言,我不敢说:这是社会的悲哀,这是道德的滑坡。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又敢说,假如有老人跌到,别人不敢扶,我就敢扶!为什么我敢这样说?因为我本人就经历过这类似的事。

这里,仅举三个事例,说明我,在遇到老人跌到时,我会毫不犹豫地扶起他(她)。

1998年的农历腊月28日,我乘船去我岳父家(沅陵县明溪口镇黄秧坪村)。途经永顺县镇溪镇公洋坪村时,上来五个年青人。一上船,那五个年青人就玩起了花牌,叫大家都来玩。这时,一个古丈县高峰乡三坪村人被吸引了过去,与他们玩了花牌,开始时,那个三坪村人赢了二百块钱,之后却输了,连输了五百块,三坪人不肯出钱,于是双方发生了争吵,三坪人被那五个人围住,你一拳、他一拳地扭打起来……这时,只见那五个人当中的一个从机房抄起一把菜刀,要砍那个三坪人。这时,我从座位上站起了起来,马上冲过去,也不知从哪儿来的那么的劲,一把夺过那人手中的菜刀,随即从口袋里掏出《司法员证件》(那时,我在古丈县断龙山乡当司法助理员)。那五个人被我镇住了……事后,妻子怪我多管闲事,我说,我若不多管闲事,就会发生人命案。当然,现在想来,当时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制止了一场人命案。

2002年6月28日,那时我还在古丈县岩头寨乡政府工作。那天上午10点钟左右,我乘坐一辆农用车从古丈县城去乡政府上班,途经县城东边的毛坪地段,看见两个血糊拉撒的人站在路边招手,我赶紧叫司机停车,然后下车询问,才知道这里发生了一起车祸;我往路下坎一看,只见一辆绿色的农用车翻在坎下三十几的地方,那两个人告诉我,车上还有三个人,不知死活。于是,我和司机下到坎下,寻找那三个人,就在我们寻找的过程中,我听见公路上不断有车辆路过……当我背着一个尚有一口气的伤者爬上公路时,我看见公路上停了几辆车,路边站着十几个人,其中就有我们乡政府的领导,但是他们没有伸出一只手帮我的忙……第二年年初,县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时,却没有我的名字,我曾到县政法委问过此事,工作人员告诉我,他曾问过乡政府,乡政府领导说,我们乡里没有见义勇为人员,他也没有参与救人。时隔这么多年了,我说起此事,并不是要那个名誉,我只能说,我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假如遇到有老人跌到,我同样会毫不犹豫地去扶他(她)。

2007年8月的一天,烈日当空,天气酷热。那天下午3点钟左右,我从古丈县民族大市场卖菜回家,路过广播站下坎大桥时,看见许多人围在一起,凭我直觉,我想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我刨开人群,只见一个70多岁的老人躺在地上,四肢弯曲,口吐白沫,地上有一大堆秽物,臭气熏天,显然是酒后中毒。于是,我不顾旁人的劝阻和讥笑,蹲下来,用手摸了他的鼻子和胸口,感觉还有呼吸,于是,赶紧掏出手机,拨打110……一会儿,110的四个警察开着警车赶来了,我又与四个警察将老人抬上警车,并协助警察疏散围观人群,将老人送往古丈县人民医院。

我不能自吹自雷,说自己是什么、什么——我只能说明,我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我不图别人回报,也不图组织表彰,就是被某些不怀好心的人误解了,哪又何妨?也就是说,假如有老人跌到了,别人不敢扶,我就敢扶,什么《老年人跌到干预技术指南》全抛在脑后!

当然,最后我要申明一句,我做了好事,别人要为难我,或要加害我,那么,我就对不起……我可不是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里的乔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