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
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特别是一个人的风格。
就在这样一个五月,雨整整下了28天。
我第一次遇见艾德,也认识了他。艾德比任何人都幸运,因为世界上没有谁可以在我遇见他的两个小时内便让我认识。
艾德的笔名叫本人已疯,我丝毫不喜欢这个名字,一点也不。但他是GOODMOOD的主编,我对这个职位上的人感兴趣。
艾德文集中的文章并不多,加上13首简短的诗歌共26篇。从2003年11月2日到2003年12月10日,便是他美文的全部。不知道他现在哪去了,至少是不知道他的心情哪去了。
读了第一篇《离阳光最近的人》,夹杂着些许忧郁和伤感。但我说我不相信他会是盲女。虽然文学从来都是高于生活的,但我固执地认为文学应该更贴近生活。他不是。
艾德的文笔很细腻,还有些女性的温柔气质,这是我在读那篇《Roselyn》网络情缘时唯一的想法。我极不愿意将他想象成一个男人,或者我更乐意如此设想:艾德只是在努力的站在异性的角度写小说,但绝对不够成熟。
生活就是生活,经不起绝对美化,美化了的生活、举止、言语,会变得离奇的哀伤,因为每个人的笔下都只是在幻想,幻想的正因为是得不到的。我开始有点同情艾德,同情他笔下浪漫的自己,同情他不小心表露的真实。
很喜欢他的《一碗天堂》、《0426》、《狐》,逐渐地被他带进一个忧郁的天堂。不,是地狱。也只有地狱里才有这种莫名的忧思,也只有地狱里才只有酒和咖啡,也只有地狱里的世界才是属于自己的。
艾德的文章并不华丽,言辞简单朴实,但每每读完却总有一种意犹未尽之感。这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艾德,是怎样一个人呢?或忧郁,或阳光,或沉默,或健谈,或严肃,或随和,或……我可以设想n种可能,但他只有一个。
或者艾德真的疯了,是那些不疯的人替他在文集里多加了一个备注,以免更多的人爱上这个疯子。但我不相信艾德会疯。
为了让我在第一次遇见就喜欢上的人喜欢我,我在佛前祈祷,或许不止五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