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不讲理的政策为病因之十一

曲禅 杂文 百家杂谈 2012-01-11 20:11 责任编辑:袁木蕾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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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时下,物价飞涨,人力物力,材料,油价等等都在上涨,唯独公路公路通行费不许涨价,还撤销了二级公路的收费站,这里有利有弊,作者分析的很详细,值得一读,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

时下,物价全面上涨已是不争的事实。

材料费上涨、人工费上涨、汽柴油价格上涨,贷款利率上涨,唯独公路通行费(这里仅指收费还贷公路,不包括经营性公路)不允许涨,还要求降,还求撤消二级公路收费站,这个政策有点不讲理。

不讲理的主要原因在于,65%的贷款本身就没有计入通行费价格之内,物价上涨,人工费上涨,贷款利率上涨增加的支出更是没有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被带上了紧箍咒,政府财政又不愿拿出一分钱,这难道不是逼着公路企业抢银行当强盗么,要么只能等死。

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确实是件大好事,大家可以少掏点通行费,多走免费公路了。但对收费高速公路而言,不是好事,而是坏事。

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大家都去走二级公路,走高速公路的车自然会减少,收费额自然会下降,资金缺口就会变大,还本付息的压力就会变大,政府又不给相应的财政补助或政策支持,高速公路企业就会雪上加霜,日子将会越过越艰难。

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可否考虑的更全面一些,不能按下葫芦起了瓢,安抚了一部分人,却让另一部分人走入绝境、走向深渊。比如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什么没有对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特点、规律加以研究?为什么没有对资本金不到位出台相关处罚措施,而出台了让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都不愿意多拿钱,银行愿意多贷款,老百姓普遍反感的政策?为什么会草率地要求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为15年,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为25年,30年?收费期满贷款还不了怎么办?撤站之后的公路养管资金从何而来?收费人员如何安置?再如,出台《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金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为什么要求交通运输项目资本金为35%及以上?35%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巨大,东部、中部、西部有差异,西部各省有差异,西部某省的每条公路有差异,难道制定政策的人不知道?有差异的实际与无差异的政策到底该按实际办还是按政策办?公路到底是公共资产、公益资产还是经营性资产?公路的公益性、基础性、先导性还要不要?再如公路项目概算投资是否应该成为最终决算投资的最高上限?为什么不允许调整概算?超概算投资是否就是违法投资?超概算资金是否永远不能补偿?补偿不了怎么办?等等等等。如果政府不及早作出应对措施和预防方案,第二个、第三个、第十个、第二十个云南高速就会在全国各地出现,民工上访、材料商堵门、施工企业堵路的问题就会摆在各级领导面前,银行停贷、工程停建、甚至高速公路企业罢工的恶果会让各级领导叫苦不迭、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