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应首倡“达则独善其身”
文章把“济天下”的内涵做了独特的诠释,结合现实做了独到的分析论述。文章指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做修改,一种是把“穷”和“达”的位置调换一下,二是“穷则济天下”是人格理想的原则。在阐述理由中表达出了作者独到的观点,值得我们很好的借鉴和思考。
上月去一朋友家,见客厅一幅装裱好并上了框的书法作品,是一狂草横幅,上书孟子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字写得好,是市上名家作品,我想朋友宦场春风,书家原意是想要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意思,好!但细细想来,书家写的这幅字,似乎把“穷”和“达”的次序写颠倒了。
昨天匆匆,且在人前,似乎觉得未记真切,于是今天翻书一查,这一下搞醒豁了,《孟子》原来说的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后人习惯先“达”而后“穷”,并改“兼济”为“兼善”,当然,版本不同,时代久远,正讹不可辨也。但不管怎样,尚不失孟子原义,也就不必深究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记起了左宗棠蛰伏穷庐时,他自撰的一副书房对联:“身無半畝,心憂天下”,这位私塾老先生端的了得,竟敢反孟子原意而用之!即使穷,穷到身无半亩,也要心系天下,兼善天下!
我觉得现而今,把孟子的话反其意而用之,似乎更有其现实意义。试把两个句子中的“穷”和“达”换一换。先把“穷则独善其身”换成“达则独善其身”。就是说大权在握时尤其要注意权力的自律,不仅不贪不腐,正正派派做事,淸清白白做人,而更重要是不能凭借权力,用自己哪怕是真诚的理想去无限制地约束别人。在这里应当讲究一点强者对弱者的“无为”、权力对权利的“无为”,讲究一点宽容与自由,绝不能借“兼济”之名对“天下”滥用强制,要记住:再高尚的人,其权力也要有制约;再平庸的人,其权利也应受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积极意义上的“无为而无不为”,真正为“天下”百姓带来幸福。
至于把“达则兼济天下”换成“穷则兼济天下”,更应当成为我们现今理想人格的又一原则。如果说这一原则在自由时代也许并不重要——那时人们更需要的是制约“达则兼济天下”的圣君。但在争取自由的时代,却不能没有“穷则兼济天下”的大写的人。当他们作为无权者即“穷”者时,自然不存在滥用权力的问题。假如他们日后成了“达”者,那就是“达则独善其身”的问题了。能同时实践“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的人,就具备了真正自由而伟大的人格。其人而达,则高于圣君,因为后者如果“己所欲必施于人”是会异化成暴君的。其人而穷,则高于隐圣,因为后者如果只是“知其不可而不为”,则不过是犬儒而已。而真正的圣人,象孔子说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真正做到“穷则兼济天下”,把人人都不愿干的,牺牲自身利益的事承担起来,那岂止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达则独善其身,己所欲而必请于人然后施之天下,真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矣。
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要把“己所欲”的理想和治国方案“施于人”以实现“济天下”的抱负,是很自然的。但是“立人”、“达人”、“施于人”乃至济天下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得到被“立”被“达”者的同意,也就是获得“天下”公民的授权。自己想干的事情得到群众的认同,当然应当坚持下去,假若自己想干的事而群众不支持,你要强行推动,就象自己不想干的事而别人强迫你干一样,这难道是你愿意的吗?故曰:“己所欲、施于人而不能必也,立人达人而不能,强也,济天下而必先请于天下也。”换言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绝对的,而“己所欲施于人”是相对的;“兼济天下”是有条件的,“独善其身”是无条件的。因此首先应当提倡“达则独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