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们的压力与公民的影响力

吉仁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12-18 19:34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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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用对比方法作为论述的方式,把外国总统和官员的做法与中国今天众多的官员对比,把官员对民众言行的处理方式和中国官员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对比,作者要说的一切都在这对比中表现了出来。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和改进了。

匈牙利总统施密特•帕尔的新年贺词中单词有错误,内容有歧义,语言有语法错误,被清洁工特米斯•拉吉在垃圾筒里发现,她到布达佩斯广场演讲,批评总统的工作的粗糙与懈怠,由此,汇成一支声讨大军,迫于压力,总统不得不在电视讲话中承认错误,请求宽恕,做出下不为例的承诺。这位总统说:“任何来自于民众的质疑,对我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压力,面对我们这个国家的发展来说,那又是一种珍贵的动力。”(见2011年第17期《读者》)

无独有偶,美国一位53岁的拾荒者简•艾丽斯,在市政府后面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张贝尔市的官员“工资单”,市长收入比奥巴马还高,警察局局长的收入赛过了洛杉矶市警察局局长,她走上街头,以演讲方式讲了此事。结局是,一干官员在市民高喊“滚出去”的声中落马。白宫感谢她,称之为“最具影响力的拾荒妇”,在这个健康的国家里,希望每一个公民都有这种影响力。”(见2011年第21期《读者》)

巴巴多斯共和国总理,弗伦戴尔•斯图亚特,酒后驾车,主动找到执法部门,完成了1000块的造砖处罚。他说:“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尤其我这个当总理的,更要做遵规守法的榜样。(见《细节现代青年》2011年第306期)

2009年11月8日,新西兰地方政府部长罗德尼•海德在惠灵顿座谈会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为使用补贴支付女友旅行费用正式向公众道歉。

2010年2月新西兰房屋部长希特利先生为挪用公款买了两瓶酒不得不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且偿还1000新西兰元,并于同年2月25日宣布辞职。(见《2010年第21期〈读者〉

在一些法制健全,有法必依的先进国家,上至总统、总理,下至地方政府中的市长、局长等等都要受到公民的严格监督。民众如果发现公仆们工资过高,或者玩忽职守,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行贿受贿……他们有权行使自己权力的资格,他们可以走上街头演讲,公开暴光公仆们的丑行,并且公仆们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而有效地解决。在这些国家,在众目睽睽的民众面前,公仆们时时感到了巨大的压力而不敢轻易惹麻烦,他们不得不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地为上帝服务,否则将面临处罚、下台、被炒鱿鱼的可能。而公民们是最具影响力的群体。

而在中国,公民们只是“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没人知道的小草”;至于清洁工们更是不值一提的弱势群体。如果老爷们违犯了法律,欺压了民众,鱼肉了人民,玩忽了职守,操作了暗箱……别说上街演讲,就是通过正常渠道层层反映问题,都往往得不到解决;因为官官相护太严重。如果百姓真的上街演讲,就会以煽动反政府的罪名被刑拘。由于各种问题得不到解决,草民们不得不进京上访,往往被“安元鼎”捕进牢房。

中国没有“公仆”,只有“老爷”。他们的工资高,那是党妈妈给的,小草们眼气不得。但是他们的各种非法收入——黑色收入、灰色收入,又发现了多少,惩罚了多少,漏网了多少?各种腐败前腐后继,各级官员的醉驾前赴后继,为什么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其关键在于官员有巨大的影响力,民众没有影响力;官员放个屁都是圣旨,百姓说句话都是放屁。

在中国,像巴巴多斯共和国总理,弗伦戴尔•斯图亚特,酒后驾车,主动找到执法部门,自觉完成了1000块的造砖处罚的官员又有多少呢?

只要浏览媒体,就能发现中国官员及其亲属醉驾逃逸者比比皆是,没有哪一个主动接受惩罚:

2011年6月3日,山西兴县体育局局长王贵成醉驾撞伤一人,此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逃逸,后来伤者死亡,警方介入。

2011年7月1日党的生日那天,广西全州政府办副主任赵某醉酒驾车与一小车发生碰撞,赵某驾车逃逸被追上后,下车欲殴打被碰撞车辆的人员,被围观群众拦住。交警带赵某抽血样送检,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40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但赵某未受任何处罚。

2011年9月11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政法委副书记王文业将单位公车开回家,其二侄子王贻强醉酒后私自将该车开出,撞上行人董厚顺,致其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王贻强驾车逃离现场,后警方介入。(以上三条信息来自中国新闻网)

至于像匈牙利总统那样玩忽职守的官员在中国又有多少?谁能说个“不”字呢?不要说国家主席、总理、市长、局长、县长、镇长、乡长了,就是小小的科长、校长、股长……说大话、空话、假话、套话……的有多少?谁若敢说半个“不”字,轻则给穿小鞋,重则被炒鱿鱼,这不是笔者信口开河、危言耸听吧。

在一些先进国家,法制健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且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广大民众的严格监督,公仆们才能严以律己、克尽职守,如果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视法律为儿戏,那就会全民共讨之,全民共诛之,任何人也袒护不了。在这样的社会,清廉自然蔚然成风。

而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废除了“四大”,民众失去了监督权力的自由,老爷们才为所欲为,各种腐败现象丛生,在这样的社会,必然潜规则取代党纪国法,暗箱操作取代民主政治,老爷们必然无法无天,鱼肉百姓,欺压民众,草菅人命。行贿受贿成风,贪污浪费横行。黑社会、黄社会、灰社会、地沟油、三聚氢胺、贪官外逃……由此应运而生。

如果要想真正实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必须还政于民,像先进国家那样给予公民以监督力、影响力,给予官员以巨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