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中人
邻里之间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这一点没有错,但也不能一味迁就、息事宁人。“世界上最怕就是认真二字”,善意的认真,并非无理取闹,而是互相促进、和谐共处的表现。
这是三个有关邻居的故事。其中两个是我亲身经历,一个为发小亲口所述。
邻居爱德华,一家四口。男主人是个车工,爱车个零件什么的。女主人是个护士。俩儿子,尼克和巴斯。两家四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天天一起玩水爬树,甚是融洽。
有一天尼克家门前忽然人来车往,机器轰鸣,运输公司居然给他们送来了好几车的巨型机械设备。光是搬运安装就用了整整三天。我没有太在意。
等到第四天晚上,孩子们都睡了,刚想喝杯茶安静一会儿,突然脚下的地面开始深沉颤动,接着就是一阵刺耳的切割铁片声。这一惊非同小可。这个小区一向安静,这个时候连鸟都不叫了。
排除了地震的可能性之后,才恍然大悟:此声来自邻家。于是上门看个究竟。原来爱德华想赚点儿外快,经老板同意在家里车点零件。前几天那些机器是花了几万欧元刚买回来的。如果以后干的好了,还打算辞职自己做老板在家里鼓捣。车库改成了工作间。目前工作时间:晚上九点上班,几点下班,看情况自行决定。
听着他们绘声绘色的描述大好前景,看着他们眉飞色舞的割着大铁疙瘩,我彻底无语。邻居要创业,可我们要安静。谁都不能挡着谁发财的道儿不是?
回到家,看着微微颤动的家具,听着低沉震耳的传音,我的头脑高度地转动着。看来尼克他们家是铁了心要大干一场了。我甚至想到了搬家。可搬家谈何容易,先不说麻烦,光手续费就得一万多欧元。再说这钱花得也太冤枉。去找他们说去?很显然,这事儿太大,他们不太可能因为我几句话就撤了摊儿。
狗急跳墙,急中生智,灵光一现。忽然想起买房时,合同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此房仅用于住家,不可擅自挪作他用。例如……”
有了底气,立马去找邻居。先是关心地问候一下最近的生产情况,做点儿铺垫,联络一下感情。然后切入正题。毕竟,比邻而居,和为贵嘛。吵起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无异于虐待自己。
我详细描述了我们所收到的噪音等级,以及对我们的作息如何造成了混乱。他们听了,起先没说话,但答应今后早一点开工,尽量不打搅我们休息。
我想那就先试试看吧。又过了一天,实在无法忍受。晚上又去找他们,实在不行就把买房合同拿出来。大概他们也私下合计了。出乎意料的是,爱德华无奈却又平静地说:“我要出去租房,不过需要一个礼拜时间。希望你们忍耐一下。”他妻子也说:“我们把机器搬来时,就打算好了,一旦有邻居抱怨,就不在家干了。况且市政府也不允许。”
令人头痛的问题就这么轻易而举地解决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路哼着小曲儿,心花怒放地把家回。失而复得的安静就要回来了!
过了两天,尼克家门前再度人欢马叫,车库里的重型机器,被大吊车“轻轻一抓就起来”。爱德华在工业区租到了厂房!
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给我的印象之深至今难忘。总结了一下,两条:第一:邻里之间互相尊重。第二:法治社会就是好。换言之,
凡事有法可依,人人遵纪守法,大家这日子就好过。另一方面,远亲不如近邻,即使有法律撑腰,也要有话好好说。
曾经把这事说给我爸听。对比自己摊上的邻居,老爷子感慨万千。
退休之后,老两口买了新居,二楼。内部装修也一步到位,准备好好安度晚年。谁知过了不到半年,楼下的半地下室就成了私人养老院。伙房的油和烟贴着墙壁直达高层住户,老爷子的厨房首当其冲。加之工作人员贪图省事,室内卫生条件极差,大老远就能闻见刺鼻臭味。
要说没人管也不对。小区内就设有物业管理,去反映了几次,不是敷衍就是推脱。据说养老院老板是物业管事儿的亲戚。每月几百块物业管理费照收不误,把个好端端的老头弄得动不动就发火骂人。
与养老院相比,隔壁的私人幼儿园开得更加目中无人。老师和孩子们占据着小区的大理石中心小广场。每天一大早大喇叭就开始嚷嚷着播放音乐。九点正,学生跟着高音贝音乐做广播体操。学校门前高高悬挂着巨大横幅:“一切为了孩子”!红底白字,很是耀眼。谁胆敢反对,就跟等于孩子过不去,广大家长们也不答应。让人彻底无语。
小区里的住户大都是年轻人,一大早就上班走了,没人肯站出来为几个老人说话。就算肯说,也没地儿说理去。我看过买房合同,上面也有这么一条:“所购房产只做居住只用,不准……”,一样的条款,投胎投错了地方,它就不好使。如果自己心态不好,气死也是白死。发明“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的主儿,当年肯定也是有理没处诉,才想出这话自我安慰。
好在人类的耐性很大,潜力无限。头一个月受不了,第二个月就渐渐变得习惯了,第三个月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日子就这么凑和着往下过了。这不是生活,而是活着。
有时候,中国人这种毫无原则的忍耐,很是坏事。李敖的闺女就不吃这一套。她不仅完全继承了她爹的硬脾气,还把从小就耳濡目染的美国人爱管闲事的坏习惯一股脑地搬到了北京。天子脚下,动不动就跟邻居翻脸打官司。连刚从美国回来养伤的姚明都不放过。可安分守己的邻居们都喜欢她,依靠她。
要说老百姓住的普通小区管不好,那是活该,谁让你没钱买高级住宅!可北京的朝阳区,那可都是各路明星大腕们荟萃扎堆儿的地方,是全中国首屈一指的高尚小区。连这里都管不好,明星们也怕得罪人,末了还得硬头的李敖闺女出来维持秩序,这人真丢大发了。
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李敖闺女接受采访时说:“我不管,有谁会管?”那些吃着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穿得全副武装貌似警察的小区保安们,都是些摆设。物管部门也就是给闲散人员增加就业的物件儿。
中国上缴物管费的老百姓真比窦娥还冤,比袁世凯发行的钢蹦儿——“袁大头”还袁大头。
有冤无处诉,官方不管,有门路的人就私设公堂。这不是危言耸听,我发小还真就这么亲自三堂会审了一会来着。
发小在建筑设计部门工作。人脉广,吃得开。住着一户两层的复式楼,五层。前年夏天,大兴土木,把阳台四周安了一圈有机玻璃。谁知,邻居不高兴了,嫌挡了光。在自家阳台上骂了两次没效果,一不做二不休,趁发小不在,竟然私自动手给拆了!法盲啊法盲!住着这么高级的房,居然这么没文化。
发小回家一看,先是惊呆了,而后就拿电话。等到第二天派出所的朋友带着传票来拿人,邻居全家早就闻风而逃了。又一次彻底无语。
注1:此事绝对发生在高度现代化,高度文明的现代大都市,绝不在乡间僻壤。
注2:发小跟当地的区派出所关系很熟,不具备这一条的袁大头,请不要随便拿电话。
注3:去年我去过发小家,偌大的阳台至今没有任何安全措施,自从邻居帮忙拆了之后,就没再重新捣腾。毕竟,孩子都大了,凑和着也能过。远亲不如近邻,吹鼻子瞪眼的伤元气。
为点小事,邻里之间,闹上公堂,确实有点过。象我和尼克家,彼此不伤和气,按章办事,能私了比什么都好。
有一广州的朋友出国半年,回家后赫然发现,正对着卧室床头处的窗外,赫然悬挂着楼上邻居的新安装的黑压压的空调风机。本来广州就是桑拿天儿,加上邻居送来的热风和噪音,晚上根本无法入睡。
第二天,熬了一宿,上楼去讲理。你猜饱睡了一夜的邻居怎么说:“您就忍一忍吧!我们很少开机。过了这最热的几天就好了。”听了邻居的说辞儿,朋友哭笑不得,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解气。听了朋友的描述,这次我又彻底无语了。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自己活,总也得让别人活。自己怕热,总不能让别人热死。自己想活得好点儿,总不能让别人活得惨点儿吧!
注1:朋友的邻居是位头发都白了的老太太。
注2:跟朋友说事儿时,老太太态度非常和蔼可亲。
注3:朋友没有派出所朋友,又没胆儿自己动手,最后只好忍着,楼上也还算让了步,用块大板子把朋友的窗户挡了一大半,说是能隔热。
注4:双方没伤和气。
注4:朋友的房属于旧房,没物业管理。
从前,为了孩子能有个好的成长环境,孟母曾择邻而处,三次搬家。至今仍月月交物业费的袁大头们,想起孟母,应该很羡慕的吧!毕竟,那个时候,中国地大物博,地广人稀,想选个好住址应该没有现在这么难,想处个通情达理,尊重街坊的邻居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吧!
总而言之一句话,邻里相处,做高高在上的“人上人”难,做仰人鼻息的“人下人”也难,做和睦相处的“人中人”,更难!
故事讲完了,日子该怎么过还得凑合着过下去,再冤也要活着。要不,让李敖再多生几个闺女?
海潮音祝大家邻里和睦,做快乐的人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