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欠薪罪

一杯茶的心声 杂文 乱弹八卦 2011-12-13 08:14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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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劳动报酬欠薪罪,这样的现象的确大量存在,并引起社会的公愤和讨伐,辛苦一年得不到工资,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现象,而是人为的的因素。人品与事业单位的罪恶也脱不了干系,这种话题是很值得商榷,也很有分量的。问候作者,安好!

我国大约三亿从农村出来进入城市工作的工人,城市的各行各业都有这些建设者的身影:产业工人、清洁工、白领、服务员、保姆、建筑工、送餐工等等。然而,农民工的权益仍然是缺失的,往往体现于:工资低、工时长、没有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合理的赔偿,甚至打官司下来也拿不到赔偿,更不要谈在城市里的居住权,我们工友之间相互讽刺:辛辛苦苦干满一年,连一块厕所的地砖都买不到,由此可见工人是怎样的处境。

翻开报纸,随处可见工人讨薪的新闻屡见不鲜:跳楼的、跳塔的、杀老板的、裸奔的、罢工、跪着讨薪、上访的等等不同方式来索要自己应得报酬。随之而来的则是大量工人的工资被拖欠,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并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温总理帮助重庆农妇熊德明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为例,国家中央花大力气制定很多政策,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措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是,从根本没有解决问题,拖欠工人的工资仍然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复杂。

在拖欠工资这一块,我国的法律还是比较齐全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工资支付条例》等等,很明确的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在实际操作中,违反此规定的企业老板,即使被查处也只需要支付工资和赔偿金,违法“成本”很低。

工人背井离乡来城市打工的目的就是挣更多的钱,让家人过上好的生活,可见外出工作挣钱成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支撑着城市里的开销,也支撑着农村里赡养抚养父母、养育孩子的费用。然而,大量的工人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甚至变本加厉。

2008年金融危机大量的工厂倒闭,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赔偿;这几年的民工荒也是一个很好例子的说明,你这边的福利不好,我就不选择来这里工作;随着越来越多的维权事件爆发,有集体也有个人的,多见不怪,工人选择行动来抗争现实的不公;10月份,浙江温州由于贷收缩,民营企业资金链普遍绷紧,温州有一些出现资金链断裂和老板主出走,卖掉机器带走资金,拖欠上千人的工资不予支付,在社会上影响极其恶劣,在这种背景下,温州警方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拘“落跑老板”,意味着这一新罪名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稳定大局中首次得到了应用。

现在又临近过年,中央九部委、各地方政府下达文件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欠,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绝不手软。可是,拖欠工资仍然每天都在上演,究竟是谁给了企业老板这么大的胆冒着风险拖欠工人的工资。其实,我们来看看现实的法律中,如果企业拖欠工人的工资,相关部门接到工人投诉之后,首先会让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话,在仲裁,一审二审,甚至法院裁判下来,强制执行,老板仍不予理睬,而且搬厂、更换法人的信息等等招数,令很多人不去维权,说维权没有用;另外企业主抱着心态,我就是拖,拖你个一年半载,拖死你,对于我来说没有损失,而工人拖不起要吃住花销;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经济,站在企业方说话,不为弱势群体做主,而是推来推去,不作为,不执行法律规定;我们在看看企业的违法成本是很低的,大部分是责令企业老板支付工人工资,责令之后,企业仍不支付的,政府才来罚款3万-5万,这个对企业主来说,小儿科,不够塞牙缝,老板一顿饭就足够了。

现在看来种种企业违法的迹象来说,企业主违法的成本太低,对企业是没有影响的,举个我们遇到的例子:有一家五金厂,一个月发生几起工伤,安监部门过来查一下,老板塞点钱或请去吃顿饭,就可以搞定,因为老板不用冒很大的风险。

要彻底解决劳动报酬拖欠的问题,就应该加大对企业主惩罚的力度,不光是在罚款上面,而且民事、刑事责任加重惩罚,具体表现为: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在罚款的额度增加50万;另外的话,在民事上除了支付现有的拖欠工资之外,付多倍的赔偿金;在刑事责任上,拖欠数额巨大的,可以追加刑事责任,要坐牢,因为具体体现在,犯罪的主体都是用人单位,而且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加刑责是无可厚非的。

劳动报酬欠薪罪,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执行力度,若政府执行的力度好的话,那么对企业来说是一个警戒,企业不敢公然违法,会乖乖地执行国家的法律,这样社会的劳资关系才真正的和谐;如果,政府的不执行,企业的疯狂违法,那么工人的行动会越来越多,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也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