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幽雅式腐败”

向卫华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11-29 16:13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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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平民百姓负债出书,完成毕生的心愿。我们的“官”却是卖书取钱,有“权”多好呀!作者一个个“幽雅腐败”案例的例举,指出了值得注意和惩治的新腐败现象。

最近,据媒体报道: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非法出售自己编著的书籍《寿世补元》43000余套,非法卖书收入高达2300万余元,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创贪官“幽雅式腐败”的最高纪录;与一般贪官直接收受金钱不同,张敬礼的绝大多数受贿款都是通过自己著书立说来变相收受。(2011年11月21日《北京晨报》)

何谓“幽雅式腐败”?时下,不少官员为了捞取文凭和学术名,为仕途铺路,为自己脸上贴金,凭借权力,动用公款出书,甚至与学术知识文人联手署名,以提高社会地位,捞取政治资本;另有不少官员以售书为名狂敛钱财,醉翁之意不在“书”,而在于‘名正言顺’地笑纳卖书款。这就是所谓的“幽雅式腐败”。

在“幽雅式腐败”中,张敬礼只不过是个中案例,不值得大惊小怪。近年来,“幽雅式腐败”官员数不胜数。如:湖南郴州市前市委书记李大伦,以“儒雅”著称,据报载,李大伦捞钱手段也很“雅”,几年来他共出过两本书,一本是《大伦书法作品集》,定价418元;一本是《岁月如诗》,定价35元,均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7年下来,李大伦便“挣”了3千多万。又如:成都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从担任凉山州副州长起,高勇以出书为名,向近百家单位以“支持高勇出书”或者“买书”的名义和个人索要赞助费高达数百万元。共有23家单位送给高勇款项。再如:山东省齐河县县委书记李凤臣,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用公款连续出版了7本诗集,分别为《心音集》、《心底的烛光》、《大河缘》、《天命集》、《绿色的呼唤》、《风之歌》和《大地情怀》,个人获利300多万元。此外,还有原山西省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月喜,在频繁“出书”卖书中获利高达43.32万元;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虽然不识五线谱,却是当年演出频率最高、最能挣钱的“交响乐作曲家”……文化气十足的出书,竟然也成为个别官员敛财的工具,这是精神的沦落,也是社会的悲哀。

无情的事实,再次敲响了警钟:权力是腐败的影子,当权力失去有效约束的时候,权力不会放过任何可能的寻租空间。正如法国政治学家孟德斯鸠说的那样:“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为止。”在贪官们的眼里,捞钱才是硬道理,敛财才是唯一的目的,他们总是无限制地玩弄自己手中的权力,变着花样,想着法子,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为自己捞钱敛财,这就是时下“幽雅式腐败”得以生存的土壤。

俗话说:“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时下,“幽雅式腐败”风袭官场,著书立说的干部越来越多,但看看这些作品,真正有价值的,着实不多,这实在是让人担忧啊。贪官们心怀鬼胎,把“幽雅”当成了一匹遮丑布,把“幽雅”当成了一块敲门砖,把“幽雅”当成了一件外衣,使“非法”变成了“合法”,能想出如此隐蔽、如此“优雅”的做法,真可谓“用心良苦”。优雅式腐败,腐败前面加个“优雅”二字,貌似优雅,实在是糟践了优雅一词,“贿赂”变成了“雅贿”——即“幽雅式贿赂”。

“幽雅式腐败”与传统的腐败行为对比危害更甚,不仅因其有很强的隐蔽性,给查处带来一定的难度,并且是相当大的难度。不过,万变不离其宗,“幽雅式腐败”再“幽雅”,也是一种腐败,充满“铜臭”味,哪还有半点幽雅可言?所谓的“幽雅式腐败”,不能说明这些腐败行为就获得了额外的特赦之权;相反,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腐败样式,法律都应时刻保持警惕,不应被表象所迷惑。腐败没有特区,法律是无情的,贪官要装让他装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幽雅式腐败”在隐蔽,腐败分子总有原形毕露的时候,总有被清算的那一天,张敬礼,李大伦、高勇、李凤臣、王月喜、王益等贪官的下场就是如此。

因此,反腐败斗争应该与时俱进,从制度和监督入手,坚决遏制“幽雅式腐败”,使其丧失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