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的感觉
选举通过法律来保证,可真正保证了吗?从作者讲述的选举组织领导的讲话来看,法律已经被扭曲了,民意已经被“强奸”了,带来的最终结果,就是一部人不参加选举,或者乱选取了。值得我们的政府注意和思考了。
“你被强奸过吗?”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迟疑的回答:当然!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今天又被强奸了,而且遭受强奸的不止我一个,是很多人!
如果你问我被强奸的感觉,我会说:没感觉。因为多次被强奸,已经麻木了......
下面才说被强奸的经过:
还没吃早饭,高音喇叭在催促开会了,什么会,暂时不清楚。以往没有这么早开过会。所以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心里惴惴的。看到去开会的人们陆陆续续,大家也是带着几分诧异,心里很是嘀咕:怎么啦?
走进会场,才看到会场上面的横幅:“*****人民代表选举大会”,才终于明白,这是来选县人大代表。
大会是本单位全部领导压阵,刚才还很紧张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下来,大家嘻嘻哈哈,谈笑风生。因为这样主题的会议,大家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单位主要领导宣布本次会议的纪律,语气中几分威严:因为每句话里都提到国家的《选举法》,稍不留神,你就会违法。而且反复强调:大家必须领会“组织意图”!第二把手宣布本次选举的要求,概括一句话:要体现“民主”,也要注意上级意图,把“该选”的人选出来,不然,大家面子上不好看。如果谁破坏选举,将绳之以法。最简单的是选不出预定的结果,大家是不能离开会场的,还要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必须做到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志的和谐统一!
然后,第三把手宣布本次选举的内容:是选举县人大代表,四个候选人选出三个,而这四个候选人长什么样?是哪里人?多少岁?他们能代表什么?大家一概不知道。可以说在场的80%以上的人都不认识这几个候选人。最为滑稽的是:四个候选人中,有一个是已经退居二线的干部。哦,大家终于明白所谓“组织意图”是怎么回事了。
我突然想到数年前也是参加这样的选举,当时还是年轻气盛,没有按照“组织意图”填写选票,在不认识的候选人前面画了问号,在空格内填写了一个古代圣人,有位同事还填了一个外国人。当时心里特快活,认为虽然没有体现组织意图,至少把自己所要表达的意图通过另一种形式表达出来了。可是后来单位开大会了,领导非常气愤、非常严厉地训斥了与会的人们,说是有人蓄意破坏选举,在选票上填写古人和外国人的名字,宣布那两张选票作废,并且也很委屈地说自己被上级领导骂了一通的经历,好在是无记名选举,所以,他们没有去清查填写这两张选票的人。我们侥幸过关了。
后来这样的选举好像还有过几次,我都托人代替我行使我的“民主权利”了,或者放弃了这种权利。代替我的人被没被强奸,我不知道,他也没有告诉我他当时的感觉。只是听说那次有一个副县长没被选出来,代表们一致选了另一个人,这件事被内参报道过,据说国外都知道了。可是这个人后来还是当官了,还是如愿以偿当上了当时拟选的那个官职,至于是怎么上去的,没人去关心了。
今天在这里拿着选票,心理五味杂陈,组织意图是很明显的:最后一个候选人——就是已经退居二线的那一位是来占位的,说明此次的选举是“差额选举”。不想为难本单位领导,他们也很无辜。要么明知道被强奸,还要去配合强奸我的人;要么就要行使自己这个“神圣权利”,但是这四个人我都不认识,我也不能像年轻时候那样去填写古代的人、外国人。犹豫再三,终于痛下决心,放弃这个权利吧,反正我也没有受什么财产损失。所以,我走近投票箱,将那张没有被墨水污染过的选票放进了投票箱。
走出会场,看到大家有的面无表情,有的仍然是嘻嘻哈哈,有的是默然无语,我想他们中肯定有人被强奸,有人行使了权利,有人放弃了权利,可是从大家的表情上,一点也看不出痛苦或者快乐的感觉。
所以我回顾一下标题,还是再次强调本人对被强奸的感觉是:没感觉。
写于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