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流时代之感:同性恋

慕雪灵 杂文 乱弹八卦 2011-11-18 21:24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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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引经据典,叙述了古时同性恋的发展历程,由此引申至现代,引发对同性恋如何面对与自处的思索。文章视角所处是不少人避忌的话题,以图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探讨,显得别有意义,

说起同性恋,不免要提一下它的发展史。

同性恋并不是今天才有的,说起来,中国的同性恋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华文明的始祖。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称“杂说娈童始皇帝”。娈童,即男同性恋。虽然这只是源于民间传说,但也不得不说,同性恋在中国确实早有存在。而中国同性恋最早的史料记载则来自商朝。《商书•伊训》中谈到“三风十衍”,而“三风”之一的“乱风”中的“一衍”就是“比玩童”,也就是同性恋。“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可见它的影响之大。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同性之间的交往变得十分活跃,其中较为典型的有“龙阳之好”和“分桃之恋”。“龙阳之好”载于《战国策•魏策》: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虽然龙阳君钓了十多条鱼,可是却哭了。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因为我不过是王的一条鱼。魏王很不理解,于是龙阳君解释说,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我满心欢喜,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于是将第一条弃之于海了。现在我受宠于君,与你共枕,位至人君,人们都敬我怕我,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那么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于你,而我有朝一日也会如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念及此,我怎能不哭呢?魏王说:你有这种想法,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于是颁布命令,“敢言美人者诛!”;而“分桃之恋”则因卫灵公宠爱弥子瑕,因为弥子瑕把尝过的桃子给他吃而受宠若惊而得名。不过,当时最有影响,最有成就的同性恋者首推楚国伟大诗人屈原,在他的《离骚》、《思美人》等诸多作品中,都流露出诗人对楚怀王的恋情。

在汉代,帝王将相的同性恋活动史书上常有记载。汉代著名人物如汉武帝、汉文帝、大将军卫青和霍去病等,都有过同性恋经历。汉哀帝和他的男宠董贤关系十分要好,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一天清晨,汉哀帝起床后,发觉宠爱的董贤还在熟睡之中,并且还压住了自己睡衣的长袖。怎么办,自己又要赶紧去早朝,又不忍心推醒董贤把长袖拉出来?汉哀帝一时情急,就用放在床边的佩刀把自己的长袖割断,让董贤继续熟睡。就这样,“断袖之交”从此成了同性相恋史上的一段佳话。

明朝时期,道德观念的甚为开放,男妓卖淫的“象姑馆”的出现,是同性恋的一个标志。曹雪芹著的《红楼梦》里,宝玉和秦钟的恋情,宝玉和蒋玉涵的恋情,“众学童闹学”,“薛蟠挨打”,“贾链狎男宠”,“贾珍嫖象姑”等情节也都反映出当时男风的普遍。

清朝时期,著名诗人兼书画家郑板桥在他的《板桥自叙》中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余好色,尤喜余桃口齿,椒风弄儿之戏。”。而《宜香春质》、《龙阳逸史》和《品花宝鉴》等作品的出现无疑也反映了当时的同性恋风气之兴盛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这就是同性恋的发展历程。然而在任何一个时代,同性恋都不是作为一种主流存在着。主流的爱情,主流的观念,主流的思想,主流的礼教,无时无刻不在与其周旋。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所持的态度至多是中性的,也就是不褒不贬,历史记载中没有对同性恋进行颂扬。而同性恋关系多以享乐和猎色为特点,从来不对维系封建社会的家庭伦理构成任何挑战或威胁。但清朝时期,男风鼎盛,同性恋在文学作品或文人手记中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出现,导致了满清统治者对同性恋的关注,使之成了“社会问题”。

而即使是现代,同性恋的出现,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融合。就是在今天,同性恋也是大多数人无法理解和认可的。但是,同性恋终于在历史沉淀很久之后的今天,再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人们对同性恋的现象表现得越来越宽容越来越包容。江苏首例男同婚礼的举行,“男同”的出现等都说明这一点。

同性恋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存在,也许将有一段很漫长的时光。在观念越来越开放的今天,我们该如何面对与自处?是极力压制还是肯定与支持?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