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事件”,是谁的耻辱?

唐勇平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11-10 18:26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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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的情感是强烈的,是充满愤怒的。谁看了这样的事件不愤怒?文章的矛头直指我们今天的一些制度,特别是用人单位,为什么员工出了问题不是同情受害者而是急于摆脱自己的责任?就是这种意识形成了我们的制度,而酿成了一件件悲剧。

“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在深圳打工的安徽人杨武这样自责道。

确实,这样窝囊的丈夫世所罕见。但在中国可能有很多。

当手持钢管警棍的联防队员杨喜利,带着两名壮汉闯进他家里,又砸又打,对其妻子实施强奸时,他竟躲在两米开外的杂物间,无能为力。这是怎样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啊!?

在杨武这样的底层人看来,如杨喜利这类身穿警服、手握警棍和钢管的联防队员,代表的是国家制度,与一般警察无异。

深圳发生了“杨武事件”,是谁的耻辱?

绝大多数人都在骂杨武,说这是“男人的耻辱”。

如果摊在你们面前,你们又能怎样?

我问我自己。挺身而出,把命拼了!但是,我把命送出去了,我的家庭呢?

同样的,即使是好汉,不负责任,只顾自己死活,是好汉吗?

杨武不反抗,有怯弱的一面,也有顾及家庭的一面。他是父亲,还是儿子。

只是他缺乏光辉的姿态。他知道报警没用,但还是报了。

其实,生活在中国,每个男人已经不容易了。男人只能首当其冲的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杨武不也是这样吗?他是家庭生存的顶梁柱。

生存是残酷的,不是摆个姿势亮个相就能解决的。

人生最可悲的不是活不成,而是死不能。因为你是儿子、丈夫、父亲,所以,你不能死。因为你是男人,所以,你必须撑着。

其实,再威武的男人也只是一介勇夫。生命只有一次,谁不贪生怕死?那么,我们应该问责这个社会!

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不该把男人逼成杨佳那样来杀警察。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必须庇护杨武这样的弱者!

但是,我们看到,杨武根本得不到庇护。凶手曾长期为非作歹,居然还是制度治安的执行者。假如杨武反击,制度未必会认证他是正当防卫,而更可能的是蒙受莫须有的罪名成为制度的替罪羊!

凶手杨喜利被逮捕了,他的家人居然还威胁杨武,说,凶手坐几年出来,要秋后算帐的。

是谁给凶手杨喜利秋后算帐的机会?是制度!

对制度,杨武更是无能为力的,他没有任何可以支配制度的筹码。我们难道有吗?

“杨武事件”不是杨武之耻,也不是男人之耻,归根结底是我们这个制度之耻!

我们的制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庇护与培育凶徒的!当制度不能惩恶扬善的时候,善良的人们只能把自己变成凶徒,自己保护自己。

我们指责杨武,不就是恨他为什么不恶吗?为什么不像上海的杨佳那样杀死警察吗?

问题是,现在凶手的单位还在竭力维护自己,强调凶手是临时工。当“临时工”大量成为制度的执行者时,制度的丧钟已经敲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