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结局是分手还是结婚?
年轻人由于同居而对婚姻失去新鲜感,结局是分手还是结婚,引发了一系列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现象。
未婚同居已成社会普遍的现象,这与时代的道德观念变化有着莫大的关系。文章揭示了未婚同居存在的弊端,令人深思。“未婚同居,结局是分手还是结婚?”作者的设疑,值得咀嚼。
由于现在这个时代的多元化,也可能是受韩剧和欧美的东西影响之深,现在的女孩想法非常独特,若是有哪个好事的人问一句:“什么时候吃你的喜糖啊”?她会反唇相讥“看把你急得,我才不结婚呐,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我有一个大龄朋友,如今已三十五六了,相貌各方面中上,工作也不不错,在一家上市公司已经是中层干部。但第当我们每每问起他的婚姻大事时,他总是淡淡的笑言:“我要找的另一半这人世间太难找了,只怕今生是找不着了”。他也不是没谈过恋爱,其中也不乏美女对他痴痴等待者,但是一谈到结婚这问题,他马上就变脸,感觉,要与另外一个女人分享自己的工资什么的,他只想自己赚钱自己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想整天被另外一个女人管着,唠叨着,想想都烦死了。感觉结婚就是从天堂掉到了地狱,所以,他宁肯不结婚!他要自由。所以他选择了和女友同居,但是不结婚。
作为为一个社会人,我感觉如果只为自己活着,是自私和不道德的,如果一切以自我出发,只求一时快乐享受,而忽视了做人最应该遵守的责任,是不现实的,也是违背道德观念的。众所周知,同居不像婚姻中的人那样强调责任,即使经济上非常独立,互不依赖,但一旦有了同居的结晶怎么办?砬到不想负责的男人还会不承认这个孩子是他的,辱没自己的尊严不说,更搞的自己声名狼藉,身心都受到伤害,最终也不外乎一种结果,各走各的道路。更可悲的是无辜的孩子,不但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而且还要受到世人的羞辱,自己的苦果延续到了自己的下一代,让孩子为自己所犯的罪孽来买单。真的是应验了那句话:“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美国新泽州罗杰斯大学教授,大卫·波彭诺和巴巴拉·D·怀特赫德,对同居关系进行了了长达十年的研究。他们的报告揭示出,经同居而结成关系的婚姻,比未经同居而结成的婚姻,离婚率高45%。婚前同居时间越长,就越容易离婚,他们的性关系就越脆弱。同居时间越久,就更希望独立自主,更不愿意受婚姻的约束,因此不结婚的可能性越大。
同居现象的普遍,我本人认为媒体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如今的影视作品,过多夸大了离婚现象、家庭暴力和感情背叛,而缺少对白头偕老的描述,让更多的年轻人惧怕婚姻,从而选择同居。对于享受的人来说,同居的感觉是天堂,对于深受其害的人来说,它却是地狱。另外,据世界卫生组织[wto]报告显示:目前全世界约有3千万~8千万人不能生育的人群里,有1/3的不孕妇女,是在婚前婚后都曾有过不正当人流的经历。这些人中就包括哪些未婚同居者。因为没有得到婚姻的保障,更有对人流的认识不够,他们选择同居在一起,有了孩子就一次次流产。殊不知,就是因为自己当初的漫不经心,不以为然,造成了结婚后输卵管堵塞而久治不孕。这样的情况,在我身边认识的朋友当中,不是少数。多年漫长的求医,身心交瘁。
同居并不是结婚,你们的关系并没有达到法律的保护,同样,你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的保障,同居中只是你们的选择,与婚姻无关。很多人,在同居后,俨然把自己当成已婚人士,动辄“老婆老公”的叫着,认为自己就是婚姻中的人了,慢慢的同居“成瘾”,可最后的结局是分手还是结婚呢?相信只有深陷其中的人才能明白这其中的苦与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