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文人”
文章由作者和网友的调侃评论说起,讲到了孔乙己,指出了“文人”应该注意的一些毛病。接着讲述了司马剑雪和岫云关于杂文写法的争论,提出了争论需要的气氛和原则。文章最后谈到了杂文写作应该具备的一些基本东西。作者的论述,对我们写作、评论、做人都是有裨益的。
前些天跟朋友闲聊,彼此相熟,说话也很随便,便开起了玩笑。
朋友先开始批评我:“看你评论别人的样子,要不就是心不在焉,还有错别字;要不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是每一个人的老师,挺能装。”
我也戏谑道:“呵呵,我还不至于一篇文字不推荐就闷闷不乐,怨天尤人。文人的臭毛病——清高。”
人家毫不示弱:“你才有文人的臭毛病呢,狂妄自大,好为人师,死要面子活受罪。”
“对不起,我有文人的臭毛病,就像你说的那样。但是我不是文人,只能算认识几个方块字,连读书人也算不上。”我也回了一句。
一次简单的玩笑,我倒想发表一点感慨。仔细一想,自己还真算不上读书人。做个读书人有这么严格么?嗯,严格。因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读的书是很多的,我读的书很少很少,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
我认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算是一个读书人。我们对孔乙己的印象也不过就是“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连书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还知道“茴”字有四样写法。还有那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的脸。当时封建科举制度虽然已经取消,但是孔乙己应该是为参加科举做过一些努力的。参加科举,他应该是熟读“四书”、“五经”,要不然他也不会满嘴的之乎者也,还能知道“茴”字的四种写法。这仅仅是一种推断,但是对他最中肯的评价,孔乙己算是一个读书人。单从“茴”字的四种写法,满嘴的之乎者也,称他是一个读书人,我想不为过分。没读过“四书”、“五经”,我想不能算是一个读书人。
虽然不算是读书人,也算不上文人,但是文人的毛病多少还是有一点。文人都有哪些毛病呢?从孔乙己的身上我来们总结一下:迂腐、寒酸、死要面子、性情暴躁、好逸恶劳。找毛病,不是谈优点,当然优点也是很多的:诚实、正直、讲诚信、有爱心、有责任感。
近来读司马剑雪写的文字《浅议杂文三弊》,回头看看自己的文字,实实在在的出了一身冷汗。虽然当时心里不太服气(这大概也是文人的毛病之一),心想啊,站着说话不害腰疼,你写写看呗。其实读完这篇文字,若有这种想法,就曲解作者的本意了。作者的本意并不是指出某一类文字,或者某一篇文字的毛病,而是很中肯的概括了杂文写作的一些窠臼。读完这一篇文字,我们能从中受益,哪怕作者的观点有点偏颇,有点偏激。这篇文字对杂文创作是有利无害的,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和注意的。再看看自己最近发的一些文字,感到没意思,就像是小学生交的作文,应付、糊弄的成分较多。所以我很长时间不敢写了,原来准备发的,也删除了。还是静下心来多读点书,成不了读书人,至少能多认识几个方块字。
司马剑雪朋友的文字还引出了岫云朋友的以文会友的一篇《与司马剑雪谈杂文三弊》,写得也相当中肯,相当理智。“文学的争论就应该这样,平静地分析说理。当然文学不像数学公式,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看法,对同样一种文章样式,不同的作者和读者有着不同的偏好,也就由着不同的见解。争论是好事!”上面引用的是编辑的按语,也很准确,说太多也没用。司马剑雪的水平在好心情是有目共睹的,她在这篇文字后面的评论也是相当有水平的。两位朋友用文字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作人当如是,作文更当如是。
其实对于司马剑雪朋友的《三弊》,我本人也确实有些看法——要求太高。网络文学,门槛低,容易入门,大多数作者就是为了爱好练练笔,抒发一下感受而已。杂文只要有自己的观点,有自己的论据,能够成为时事的刺戟,也就够了。毕竟大多数作者都是业余的,功底还浅。满足以上要求,注意语句通顺、标点正确、言之有物就不算是有毛病了。一篇杂文,全是质问,没有一点可以让人耳目一新的东西,不算是好杂文。连标点符号都用不好,最起码的语法修辞都掰扯不清楚,也不算是好杂文。
说到标点符号,这是写文章最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一个小学五年级以下的及格作文最低的要求了。还有的非要把好好的成语、俗语弄得玄玄乎乎,还自以为是自己伟大的“创造”,就更让人莫名其妙了。写完文字,得个推荐,就飘飘然、赫赫乎自以为执了网站风向之牛耳。看了以后让人啼笑皆非,有时候心情很复杂“唉,网络文学,多少粗鄙,假汝名以行!”。看似可爱,实则浅薄。有时候我真想把他抓出来,大喝一声:“醒醒,回家喝茶去!”
还有些作者,也不知道人家那来的那么多“烟士披里纯”。好像连出汗、打喷嚏都要整出一提篮眼泪来。妃红丽白,桃红柳绿;秋花为之凋零,秋月为之瘦形,秋风为之呼号,秋雨为之动容。其实仔细一看,都并不是自己的感受,就是七拼八凑,把别人的文字活剥而来。看常了,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他要写什么;看多了,一个字概括——“腻”。
有一些编辑,好好的一篇文字,前面加上一段不伦不类的、不咸不淡的按语。就像一位美女,俩眼睛上糊满厚厚的眼眵,看着就难受。审稿认真不认真暂且不论,好好学习一下语法、修辞、标点好不好。请提高一下自己组织文字的水平,你的按语语病,很牵强,再用俩字概括——不讲(希望的我批评不会引起众怒,大多数编辑是很负责、有一定水平的,但是不排除个别人假编辑之名,行沽名钓誉之事)。
看完以上文字,有人就要问,你水平多高啊,在这里指手画脚?我恰当的评价一下自己的水平——一个合格的初中生的语文水平。做一个合格的网络文学的所谓“文人”呢,达到上述一点是个起步;然后读书,再提高,再写文。
不多说了,再说就犯众怒了。
咱也活剥古人一句话作为结尾:留七分正经,以写文;留三分痴呆,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