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文化兴国”成为一响空炮

竹观月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10-28 16:32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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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论述了文化发展的重要性,论述了文化建设的要素,如何加强文化建设作者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文章观点明确,论述具体。

文化兴国!正在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文化课题作为中央全会的议题。这一议题传递的信号不言而喻,即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将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央最高决策机构的主抓工作。

然而这个提议由来已久,只是一直待字闺中,近来随着各地大小动作愈演愈烈,中国经济急需寻找到新的突破口,于是中央终于抛出了这个绣球。

从肉食者的角度开始真正重视文化产业无疑是振奋人心的,当前文化发展的理念已经家喻户晓了,从文化兴国到兴省兴市,再到兴村,各级乌纱帽们唯恐落后,就差兴到吃饭睡觉了。

兴奋向来都是与激情作陪的,只是当兴奋成为了兴奋剂,那么这种激情也就持续不久了。中国向来不乏好的思想好的主意,少的是大家接受好的提议并持之以恒的例子。很多道路不是选出来的,是被逼出来的,这就不大好了,至少有点违心。

言于此,只想说,要想文化兴这兴那,必须要诚心诚意,踏踏实实地落实,不要哗众取宠,打一枪放一炮,最后缴枪放弃,还美其名曰“卸甲归田”。

文化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随便挑个例子,拿韩国文化影视业来说,据日本一个权威经济机构调查,《冬日恋歌》为日韩带来的经济效益达2297亿日元,这是十几年前的数据了。韩国的《东亚日报》认为“裴勇俊”是国宝级艺人,作用超过100个韩国驻日大使。《纽约日报》说“裴勇俊”这三个字起码创下了23亿美元的价值。由此可见韩国借此一举站上了文化大国的台面,利益双收。

中国的文化向来是内涵的文化,古人认为文化由内而外的,先成为文化人,才去齐家治国平天下。今日,由于时代的不同,国情的差异,社会的文化发展进度已与经济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鸿沟。以经济促文化,或者文化经济化,其实倒不如说有点无可奈何的悲哀,但也是商品经济的必然。

发展文化必须要明晰发展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关系。很多打酱油者总是想当然以为多拍几部电影多造博物馆多出书多搞这个园那么园就能大力促进文化发展,实在是狗屁。这种思维下的文化发展是形式上的拔苗助长,内涵跟不上,也就金玉其外,死期倒是不远了。

文化事业,主要是原创性文化创造和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是在文化事业基础上的延伸与拓展,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使文化增殖。文化事业是文化的立身之本。文化事业是崇高的,它所指向的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繁荣和振兴,更重要的是文化在国民素质上的沉淀。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国人若都是文化人,中国的文化又岂能不盛?当前的形势却恰恰相反,国人身上经济人的影子基本上覆盖了一切,文化之气,荡然无存,于是诚信、善意、温暖这些人性的最基本诉求便不断流失了,导致了这个社会光怪陆离的万千景象。而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的一部分,主要表现在文化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上。肉食者若本末倒置,不知其意而为之,这产业终究要破的一干二净。所以只有在注重文化的内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样才会有相得益彰的效果。

文化的发展是渐进的,综合的,立体的,多样的,曲折的。理解了这一点,就请各地的大老爷们不要三天两头露胳膊露大腿展示那些赘肉,所谓的短期的数据仅是假象,功过自在人心。

鉴于此,笔者对“文化兴国”提出以下几点看法,以表爱国之心:

在文化事业上:

1.加快改革,充分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一是加快观念更新。破除只重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宣传功能、不注重文化消费娱乐功能的观念,树立文化双重属性的观念。破除就经济论经济,就文化论文化,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观念,树立经济与文化相互交融、一体化发展的观念。

二是加快体制改革。要加快建立投融资体系,建立多元支持模式,一方面,政府应尽可能加大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投入,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或者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慈善捐助文化事业,吸纳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设立各种文化发展基金加大对文化发展的支持,对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专项资助工程。

三是加快机制创新。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与转化的协调机制,拓宽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密切产业与事业之间、会展与品牌之间、消费与市场之间的有机衔接。

2.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一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二是加强文化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基本文化政府购买制度,逐步做到凡适合市场购买的基本文化服务,政府采用购买的方式,提供给弱势群体,满足其基本文化需求。

三是落实基本文化权益保障责任制。明确把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考核的内容,列入民生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

3.不断增强国家文化竞争力

一是积极打造文化龙头企业。二是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三是走高素质人才支撑文化发展之路。

在文化产业上:

一、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发挥文化产业对于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战略枢纽作用。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形成新的产业格局和市场格局,促进一批跨行业、跨媒体、具有品牌竞争力和战略投资力的产业集团产生,提高我国文化市场的集中度,同时推动“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和文化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形成。

三、统一和规范市场,推动文化产业全面发展,开放市场、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在文化领域产业格局的重点,具有明显的促进改革的积极作用。活跃民间投资将提高体制内闲置资源要素的价值,并提高延迟改革的“机会成本”,使得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产生“内生动力”,并使加快改革以“盘活存量资源”更为容易。

四、关注技术进步,在文化产业结构重组中实现体制和机制创新。尤其是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我们应该抓住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历史性契机,最大限度地放开市场准入,统一体制性环境和政策性环境,将发展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建议有关部门抓住数字电视、网络电视、以及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的历史机遇,革除束缚国有文化资本发展壮大的体制性障碍,主导终端消费市场的整合,抓住这一契机,走向新的发展阶段。

五、加强区域协调,寻求产业发展新机遇。我国的经济、社会现代化呈现一种从东到西、从城市到农村逐步展开的分梯度非均衡发展态势。处在经济、文化发展历史逻辑的不同阶段上的各个地区,应该在差别竞争的基础上,加强整合与合作。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发展程度较高,已经处在与全球化最前沿领域“接轨”状态,可以制定“外向型发展战略”,着眼于尽快成为全球性文化产业竞争的“一极”,并带动中西部文化产业走向国际市场。

六、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新局面。我们应该认识到,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消费极不平衡,广大农村文化市场的发育极不平衡。对此,我们既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克服市场失灵,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又需要积极培育市场机制,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