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案说明了什么?
糊涂官断糊涂案,莫不是满纸荒唐。一个智障者竟然将牢底坐穿,被迫替人顶罪?一时疏忽?入狱前为何不告知家人?而事后的经济赔偿更使该案疑点重重。文章透视“呂天喜案”的疑点,抨击执法人员胡作非为的行为。言辞犀利,鞭辟入里。
2011年7月的一天,嵩县宋岭村村委会接到来自三门峽监獄一个电话,称监獄里一个叫田星的犯人,即将刑滿释放,请其家人来接。村里人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村里压根就没有叫田星的或坐牢的人。到底是昨一回事?这时人们忽想起三年前村里开大会时,智障男子吕天喜突然失踪已三年,村里或家里父母也以为已不在人世,难道真的是他?
带着疑惑,吕天喜的舅舅去监狱一探究竟,果不其然就是自已的那个傻外孙。这时人们把疑点转向执法机关,难道是冒名顶替代他人坐牢。所谓田星档案上出生年月凊晰的写着是1958年,文化程度高小,而吕天喜1977年出生,压根儿没上过学堂,如此悬差能说清楚不是冒名顶替吗?此事经媒体一介入,引起哗然,闹得沸沸扬扬。报道引起了洛阳市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案件批捕、起诉、审判、收押各环节进行彻查。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引人贻笑大方,一个55岁,一个34岁,年龄差距20多岁,况吕天喜那种傻乎乎的模样,竟在侦查、起诉、审判、收押等这么多的程序环节下,明知我国法律对精神病患者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众多执法人员竟没一人能察觉到,除非这些执法者都和吕天喜一样患智障毛病,那也无话可言。然这些人想进公务员队伍是削尖脑袋使用浑身解数而谋的是人们所羨慕的职业,竟犯如此低级错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不由得使人想起《水浒传》中李逵审案,李逵一介武夫,但他凭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伸张正义,大义灭亲。他审家庭赡养案时,见老妪其不孝儿不予赡养,不管其理由喝令开打;审处理斗殴案时,他指责被挨打者是脓包,叫他练好了再打,让那个打人行凶者和自已来对打,看到底谁有能耐;他审强占民女案时,原吿吿的是他大哥宋江,他气得杀上梁山,要砍宋江的替天行道大旗,把宋江千刀万剐;他审财物纠纷案时,知其中一人为醋贩,便拿出钱袋,望闻问切,醋贩的钱袋是有醋味的,果然也立竿见影,得见分晓。难道说这些高等学府深造过法律知识精通的执法者,办案竟不如大字不识一斗而且鲁莽的李逵。除非是有什么猫腻,或者根本就视法律为儿戏,不顾老百姓死活。
显然我们国家执法者办案随意伸缩性,把法律握在手中任意妄为,这样办案时出现荒唐行为也变得见怪不怪。例当今中国最荒唐的同一件消费权益的官司,兰州法院就为原吿出生地的肖虹嬴得1500万巨款,而在异地的青岛法院却判她为无期徒刑,这就是甘肃女子肖虹诉家电巨头澳柯玛的离奇遭遇;一个横行乡里的“土霸王”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竟减判为3年,并于宣判当日释放。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査这个离奇判决,还牵出了一桩部份法官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中案。吕天喜案后经洛阳市政法委査实;确因吕天喜在闹市区推倒一位91岁老人后抢了55元钱,被定为犯抢刧罪而入刑3年的。吕天喜的家人提出质疑,为什么被捕入刑前不通知家人,出狱后再通知?为什么明眼人一看就知是傻子的人,执法者又明知精神病智障者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都装糊塗?为此要讨个说法。
经沸沸扬扬舆论压力下,嵩县执法机关送呂天喜去精神病院进行医疔鉴定,﹙人们谑称是坐牢后的鉴定﹚后送给吕天喜家人一张35万元国家赔偿支票,也不知何因吕天喜的家人也就不再要求再审,该事件也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带着人们的缺憾拉下帷幕。
法律是国家之基石,是不可动摇的,它代表着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之法宝,它既有庄重性、严肃性的一面,也有它的神圣不可侵犯、亵渎的一面,它代表的是人民利益,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维护社会公正、伸张正义的光荣职责。“情有可恕、法无可原、法无可原、情有可恕”这是每个执法者维护司法公正的基本准则,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提高自身公信力,切莫把国家赋予执法者的权力视为已有,随心所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如若这样,那不公正办案、人情案,腐败案、甚至那引国人所不耻的荒唐案将会继续演绎。那我们国家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岂不成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