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于“闯红灯的全活,不闯红灯的全死”
一段视频让人愤怒和揪心,作者由此引出了讨论的话题。为什么守规矩者不幸?文章尖锐地指出,是我们的法律问题,是执法不严带来的恶果。文章直击执法部门,这是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
偶然间,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夜色中,十字路口,红灯亮起的那一刻,两辆摩托车开来,一辆直接闯红灯而去,另一辆规规矩矩的停在那里等着绿灯亮起再通过十字路口。这时又有一辆摩托车开来,也规规矩矩的停在了它的一旁,共同等待着绿灯的亮起。这时,对面开来一辆小汽车,丝毫没有减速,直冲过来,开到路口中间的时候却又不可思议的侧立、九十度旋转,直扫向规规矩矩停在那里等绿灯亮起的两辆摩托车。能看到两辆摩托车上的三个人在生命即将结束的那一刻似乎想挣扎逃生,但一切都来不及了,三个人连同两辆摩托车被扫成了碎片。从他们停在路口,到他们生命的终结,只是短短的几秒钟。最后出现在视频的话外音是:肇事汽车逃逸,警方正在追查中……
痛哉!三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没失!如果,天堂里还有车来车往,那三个曾经鲜活的生命还会停留在十字路口吗?
痛哉!守规矩的人被不守规矩的人“消亡”!如果,在天堂或是在来生,不守规矩的人遇到守规矩的人,会不会对他们说声“对不起”呢?
痛哉!闯红灯的全活,不闯红灯的全死!如果都有来生,闯红灯的人会不会选择规规矩矩的停下来呢?
巨痛哉!肇事者逃逸!!!如果他还有良知,他会不会勇敢的站出来,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一切呢?
遗憾的是,生命中没有如果!!!
本来,规矩的订立就是因为不守规矩的人太多,有太多血的教训而不得已之所为。是用来制约那些不愿意守规矩的人的,而出现了“闯红灯的全活,不闯红灯的全死”真真的是天大的滑稽。类似的黑色幽默不断的出现,不断的颠覆着人们的良知--守规矩的人承担不良后果,不守规矩的人反而逍遥法外。
究其原因就是执法不严,甚至是有法不依。也就是国人最最痛心的“国人素质太差”。而为什么“太差”呢?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立法者、执法者“知法犯法”、“逍遥法外”。规矩只是订给平民百姓的,没权没势的老百姓也只能规规矩矩的。知法、懂法的执法者可以大言不惭的狡辩:“戴套不算强奸”!富二代们可以飞扬拔扈的叫嚣:“我爸是李刚”!更有“我是混蛋我怕谁”!
痛哉!痛哉!这“红灯”究竟是为谁而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