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司马剑雪谈杂文三弊

岫云 杂文 乱弹八卦 2011-10-07 13:06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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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篇文章针对司马剑雪文章中所谈杂文的“三弊”,逐一进行了反驳,谈了作者对杂文的看法。文章分析清楚具体。把作者这篇文章和剑雪的文章比较阅读,能开阔我们的思维。文学的争论就应该这样,平静地分析说理。当然文学不像数学公式,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看法,对同样一种文章样式,不同的作者和读者有着不同的偏好,也就由着不同的见解。争论是好事!推荐了!

偶读司马剑雪《浅议杂文三弊》,感觉文章的主旨是在呼吁:杂文多一些知识性和趣味性,使杂文在犀利批判社会的同时,也能够赏心悦目。这固然是不错的愿望,古人不是说过:言而无文,行之不远吗?但作者所列出的杂文三弊,在下却不敢苟同。隐隐感觉作者好像把杂文的某些特点,当成杂文的弊端了。因此冒昧说一些未必确切的话来,但愿作者不以为忤,若能得到作者和其他人的教诲,则更是幸甚幸甚。

司马朋友列出杂文三大弊端:坐菜市口骂娘、引经据典谈社会不公、另类哲学笔记。坐菜市口骂娘,或者是针对居高不下的菜价,或者是因为城管太霸道,肯定也有对小商贩的不道德“宰杀”骂娘的……骂娘当然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是也得分是骂人,还是在骂丑陋的社会现象。大家都知道,鲁迅的杂文风格里就有嬉笑怒骂的成分,所以,对骂娘也不应一概否定。如果是骂不公正的社会现象,这样的骂就未必可耻。试想,对失去公正而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权力的民众,如果连骂娘的权力都给剥夺了,恐怕他们只好“以头撞地耳”了。

如果是因为菜价上涨而骂娘,我觉得也并非全无道理。譬如去年出现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等,那都是投机分子疯狂无耻的炒作行为,政府监管不力恐怕也难逃其咎。杂文作者面对这些非理性的炒作而带来的涨价行为,难道不应该臭骂吗?而司马朋友认为,蔬菜涨价,种菜的老百姓就会得到实惠,这种想法应该说很幼稚。因为伴随蔬菜涨价,是农业成本的大幅度提高,农民不仅没有得到实惠,反而有可能血本无归。今年山东就有菜农因为丰产不丰收,最后因还不起借债,而自杀身亡的。至于农产品价格升高,就会消除城乡差别的想法,更是不切实际的异想天开。如果说能消除,那也只是“逆”消除——即城市下层的居民生活更加困苦。其实,这轮菜价上涨,并不是简单供求关系所致,而是当前通货膨胀的产物,当然还有油价上涨和诸多盘剥的过路费和五花八门的收费所致。据电视媒体报道,菜贩子还有菜农并不是本轮菜价上涨的受益者,市场上单价1元5角的蔬菜,在菜农那里的批发价只有一两毛钱,而菜贩子由于买菜数量的减少,收益也大受影响。由此可见,菜价上涨对普通百姓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菜价上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最实际的问题,这些坐在菜市口骂娘的作者,为了解决居民菜篮子工程而奔走呼吁,这样的作者不是理应得到人们的尊重和尊敬吗?其何弊之有呢?

至于跟在新闻后边写杂文,其实是杂文作者看到新闻后的有感而发,这也证明了“社会是杂文题材最重要的源泉”。众所周知,杂文的功效性之一就是抨击时弊。新闻也许能报到某些事件真相,却无法更深层次地分析和揭露问题的根源和本质。正是由于杂文的及时跟进,让大家在了解事情真相的同时,还知道了其背后发生的原因,并能够展开椽笔,对丑陋的社会现象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批判,这是杂文针砭时弊的意义所在。今天恰好也读过大庆先生的一篇《匕首、投枪和过嘴瘾》的杂文,作者认为杂文其实只是过过嘴瘾,对社会没有或者极少有实际的意义。虽然作者在写这些话中含有一些反讽的成分,但我仍然认为这种说法是偏颇的。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谎言是专制的土壤。如果大家不断地揭露真相,那些新闻联播式的谎言就会失去市场,就会被大家所鄙视,所唾弃。从客观上讲,揭露时弊的杂文是抵制谎言的工具,是无权无势的杂文作者所拥有的最大的权力,也是最神圣的权力。这种权力不仅对民众启蒙意义极为重大,而且也是解构专制土壤的利器。虽然这种权力,没有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影响力,但是它却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一样,滋润着那些正在沉默中觉醒的心灵。也许大家没有充分感受到她对人们思想的冲击,没有看到她对社会的即时效应,但是如果社会一旦失去勇于抨击时弊的杂文,大家就会感到万马齐喑的悲哀,到了那时,大家才会真正地体会到,追随时事新闻抨击社会弊端的杂文,是多么可贵!是多么不可缺失。所以我说,跟着新闻写批判性杂文,并不是杂文之弊,恰恰相反,只要对社会不公现象骂得合理骂得有据,我们希望这样的骂更多更畅快!尽管他们的语言,也许有点“尖酸刻薄”。

当然,抨击时弊的杂文因为就事论事,有些道理铺展不开,这就需要一些思想性的杂文,从思想根源上加以清浚疏通,正本清源,从而起到补偏救弊的功效。思想性杂文因为主要是阐述思想理论的,难免要引经据典作为自己的思想依据。否则,自己所想所思,就很有可能成为没有根据的空谈,虽然那些空谈未必毫无道理,但是,要有说服力,或者说,要将有些道理说得简洁并且容易让人接受,适当引用经典是必要也是必须的。这本是思想性杂文最基本的写作手法之一,绝不是“充门面、作摆设”,更不是为了炫耀作者的文化底蕴。至于作者引用鲁迅“针对时事”的杂文,来说明杂文不该过多引经据典,其实是把杂文单一化了——把鲁迅的风格当成是杂文风格,其实是对杂文的误导。实质上,杂文本不应有该不该引经据典的问题,只有引经据典恰当不恰当合适不合适的问题。

杂文之“杂”,就在于其多元化的写法,在他的包容性。另类的哲学笔记,固然不容易被一般读者所理解,但“绝非脱离实际的空想”。虽然本人也对哲学笔记退避三舍,但是,我要承认这些哲学笔记里面,包含着作者大量的心血,也能为研究过哲学的人所读懂。这样的杂文,可能因为含有许多生僻的哲学名词,再加上作者阐述哲理的方式缺乏形象性,所以让人望而生畏。但这并不是说,这样的杂文毫无意义可言,只能说不合一般读者的口味而已。

“人贵直,文贵曲”,固然是文学创作的技巧,但是杂文是介于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一种文体,如果一味强调“曲”,其实是不合杂文的风格和本质的。也就是说,作者误以为“文贵曲”,是放之所有文章而皆准的道理,却忽视杂文从根本上讲是特殊的文体,和纯文学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一味以“曲”为标准,其实就把杂文等同于普通文学了。这自然是违背了杂文的特点和规律,有点强“杂”所难了。

关于杂文,很多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给予了不同的阐述。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杂文,是以议论为主并具有一定文学意味的文体。从广义上讲,是说理性散文。既然以议论说理为主,就应该把道理讲明白放在首位,注意文字的严密论证,而不是为了文学性而文学性。过分强调杂文的文学性,坦白地讲,我总觉得有舍本求末的成分。何况,杂文之“文”只是指文体,而不是指文学。因此,我总怀疑杂文的“文学意味”并非天然必备,只是因为早先杂文作者的身份一般都是文人,那种“文学意味”是文人在说理时习惯性使然——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一直缺乏逻辑说理的传统,很多杂文家习惯性通过类比等形象手段进行说理。另一方面,是文人对优美文字的情有独钟和迷恋所致。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用类比等形象性手法,可以避免纯粹的逻辑说理所带来的抽象和单调,而且也能给文章平添许多文学色彩。但我总觉得通过类比来说理,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也不如逻辑推理论证来的准确和严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杂文在用类比说理时,表面上说得头头是道,有时也能达到妙趣横生的境界,但是细一推敲,却发现漏洞百出,甚至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譬如说,鲁迅那篇经典杂文《文学与出汗》,作者前半部分运用逻辑论证几乎无懈可击,可是当作者把“出汗当作永久不变的人性”进行类比说理时,却让人感觉功败垂成,令人扼腕叹息。众所周知,出汗其实只是人的生理性而非人性,而且哺乳类动物大都有出汗的特征。出汗怎么可能成为人类独一无二的人性呢?用非人性的东西去证明人性的东西,这样证明的道理当然与真道理南辕北辙了。但是,已经习惯于托物言理的读者,很少有人提出质疑和批判,甚至很有些文学细胞的作者,还在为作者的写作手法而折服呢!这是典型的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只是类比出错的个案,其实不然。类比因为只是“类”似,而不是“真”是,也就是说,通过某一方面的相似性,去证明事物的本质特征,很容易似是而非。在杂文中,举实例论证无疑是增加文章形象性最常见的方法之一。但是,举例论证里所举的例子,一定要和表达观点前后一致,这样才会具有说服力。譬如,剑雪女士为了证明杂文需要趣味性和知识性,举的例子却是散文家秦牧的《艺海拾贝》,这就有点膝痒搔背了。因为,杂文虽然属于散文的一种,但毕竟和一般散文有着截然的区别。反过来,如果用王小波或者其他杂文家中杂文的趣味性和知识性加以论证,无疑更有说服力。由此可见,举例子并不仅仅是为了增加文章的趣味性和文学性,更要有说理的针对性。毕竟,杂文的文学性,归根结底是为说理服务的。

既然要说理,就要有论证。没有论证的结论,只能算作随便说说。譬如司马朋友在论证“人性、人格,谁谈得清?”时,举了汪精卫的例子。说汪精卫蜕变是因为“目中无人”,这个结论确实够“耸人听闻”的,可惜,因为作者没有论证:目中无人和蜕变到底是什么关系,汪精卫又是怎样目中无人的等等,难免让读者如入云山雾海,不知所云。如果作者这样写只是为了增加文章的愉悦性,这样的“佐料”最好要有根据,否则,既难达到趣味性的效果,反而减低了文章的可信度,古人不是说过:无征不信么?

“如果一位杂文作者突破不了骂娘的框框和条条,那只能给一个评语:与时代格格不入。”作者在文章最后这样断言。其实,我也反对专门骂娘的文章,但我并不认为骂娘与时代格格不入。恰恰相反,正是这样一个百弊丛生的时代,才造就诸多只能靠骂解恨的杂文作者,因为除此以外,我不知道他们还有更恰当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愤怒!何况,骂娘总比敢怒不敢言多了些勇气,比歌功颂德的文章平添了几分良心。如果非要在沉默和骂娘之间做出选择,我肯定会毫不犹豫选择骂娘,尽管我也知道,骂娘并不代表文明和进步,但是至少证明了还有人在反抗不公平的社会,至少还有杂文作者不那么心安理得地麻木地活着。随便说一句,骂官并不是一种时尚,恰恰相反,骂官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中国出现的跨省追捕事件中,很多都是因为官被骂了,才不惜动用警力跨省追捕。在这个时代,粉饰太平才是时尚,对民众疾苦视而不见才最安全,以文学的名义反对尖锐批判的文字,更能博得既得利益者的欢心。

当然,正如篇首所说,我也赞成作者杂文需要一些趣味性和知识性的观点,就像王小波的经典杂文那样。但是,我也确切地明白,像余杰那样旁征博引的思想性杂文,也同样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罗素不是说过:世界因参差多态而美丽吗?既然是“杂”文,就应该多一些包容,风格和形式更多元一些,那样,杂文苑地才会出现百花竞艳的繁荣景象。

以前曾经拜读过司马剑雪朋友的散文,感觉是一个热爱文字很有才气的文学作者。之所以写这篇商榷文章,除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外,当然也有以文会友的味道,但愿司马朋友不会因为弊文里有吹毛求疵的文字,而影响到了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