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权力与小贩权利的生死博弈
文章揭示了城管和商贩们之间的暴力冲突,揭示了这中冲突带来的伤害,揭示出了这种冲突的实质,就是权力与权利争夺的冲突。还是一句话,怎么让小商贩和城管们和谐相处,这是政府应该静下心来好好研究的问题。
沈阳小贩扎死两名城管的刑事案件终于有了结果。闻听法官死刑的宣判,小贩虽然高喊“不服”,但丝毫阻却不了法庭上正义的槌响。而这小贩,毕竟属社会弱势群体,身在他乡谋取营生处境已够艰难,且暴力甚伟的社会形象又湮没了城管之死的悲壮,于是,总依稀觉得小贩还不至于罪大恶极非杀不可,这死刑的判决也不能激起公众的大快人心与快意恩仇。
每个城市都有这样水火不容的两个群体:一个是游走在城市街头的小贩,携家带口生活在城市边缘,没有市民待遇,没有福利保障,那个杂乱甚至污浊的摊位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阻碍着城市交通,污染着城市繁华;另一个是规模比警察更大、权力比警察更多、形象比警察更猛的城管,他们有政府授权,对秩序和市容负责,对于那些不听规劝蓄意抗法的小贩强力驱赶甚至不惜动武。城管将至,小贩一哄而散,城管一走,小贩卷土重来。城管执法精疲力竭,小贩谋生疲于奔命。那个流动在城市街头的摊位,在小贩的眼里,是一家人的生活希望和未来梦想,而在城管的眼里,却是赶不走驱不散的都市幽灵和一文不值的城市垃圾。
城管与小贩之间的肢体冲突,在繁华都市的街头并不鲜见,掀摊子、动拳脚、掀车子、捅刀子甚而至于流血并闹出人命也是常有的事,不是城管群殴致死小贩,便是小贩拿刀捅死城管。那残酷的场面,无论如何不像是一场法治社会的执法行动。正像鲁迅先生所说,“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的”,这小贩扎死城管的暴力,在崇尚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中,本不该发生,而终究阻止不了事实的遗憾,不仅小贩扎死了两名城管,而且司法又判处了小贩的死刑,悲剧之外又生悲剧。至于是城管以传统方式动了武功,将小贩逼上绝路不得不武力自卫,还是小贩冒犯了城管权力的天威,使其不得不借助司法的手臂进行隐蔽的报复,缘于没有确切的证据,故不好作出倾向的揣测。
城管的暴力能事,我是不屑于多说的,我只怪自己没有尖锐而犀利的笔锋,描述不来城管上天可揽日月下海可捉蛟龙的盖世武功。如说庞大队伍中有个奇人怪才,真得了什么世外高人的真传,可以遍打小贩无敌手也还可信,但是若整个队伍都是个个身怀绝技人人独闯江湖,便不能不让人惊叹于城管的勇猛威武。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小贩也不例外,即使城管的权力,也不能阻止小贩追求幸福的权利实现。当因为展开摊位谋生而遭遇城管的驱赶,当因为进入城市追梦而遭遇城管的暴力,当生活梦想让位于交通秩序,当生存权利让位于城市市容,敢问城管,标榜的权利会在哪里?崇尚的尊严又在何方?
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凸显了权力与权利的冲突。小贩之死,更准确地说,是强势城管权力与弱势小贩权利生死博弈中一场可以预见的遗憾而悲壮的结局。城管的权力,现实的目标是将小贩驱逐,或者集中在指定的区域,使其以自己认可的方式在城市一隅生存,或者从城市消逝,以便恢复城市井然的秩序和整洁的市容,恢复城市应有的尊荣和久违的和谐。但是,这权力的行使,并没有顾及小贩的权利,这美丽的城市,却容不下小贩的生存,甚至都要冷漠地与小贩进行彻底的割裂。权力带血的刀刃,无视小贩的狂奔,直刺权利的命门。小贩不再懦弱妥协,权利不再沉默无语,傲慢的城管权力容不下权利的站立姿态,容不下小贩的抗命不遵,于是,便毫不客气地撕下法治掩饰下温情而斯文的面纱,暴露出凶残与暴戾。在权力与权利决斗的战场,只剩下腥风血雨残阳如血。
相对于中国小贩,印度小贩是幸福的,其谋生的叫卖权利得到最高法院的保护,政府驱逐小贩的做法被认定违宪,自然也就不存在城管与小贩的冲突甚或与流血,更不会因为小贩抗法杀人以至于被判死刑。城市混乱不能归因于小贩,与城市市容相比,小贩生存权利更为重要。城市化的大规模进行,以及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和社会保障乏力,将迫使更多贫穷的人涌入城市寻找发展机会。城管的智慧,在于合理地疏导,而非物理地隔绝。城管权力的视角,应定位在服务小贩的生存权利,如果城管权力不能准确归位,仍然特大独行唯我独尊,那么,类似沈阳的城管悲剧事件将会继续上演。
容不下小贩的城市,永远不得安宁。容不下权利的权力,迟早都会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