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杠头和杂文批判

岫云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9-20 22:13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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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篇杂文,一方面让我们了解了杂文的知识,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如何看待文学批评的很好的论述。确实,文学批评是允许的,也是应该的,不能把它简单地归结为“抬扛”。文章旁征博引,行文老道。

近日偶读某网站杂文主编的文章,竟然读到“文学杠头”一词,不禁哑然失笑。老实说,我这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名词。杠头者,即喜欢抬杠争辩的人是也。而在“神圣”的文学前面加上杠头,则未免有烧琴煮鹤之感;文学嘛,本是文人骚客吟风弄月雕章琢句之所,却冒冒失失跳出来一个抬杠的,难免会搅乱文学家们的雅兴。可是,细观编辑先生的文章,原来是在讽刺杂文里的批判和争论。杂文里的批判和争论是不是毫无意义的相互抬杠呢?杂文坛是保持一团和气的死水一潭,还是要激浪涤污、扫荡丑秽呢?我想有必要对这些本是常识的知识,进行梳理和探讨——虽然这极有可能被编辑先生看作“抬杠”!

平心而论,我不赞成把杂文作者之间的辩论和批评当成“文学杠头”。这倒不仅仅因为“文学杠头”里有明显的贬义(把知识分子严肃的思想批判和辩论不负责任地说成抬杠),而是因为本来局限在杂文里的辩论批判,却要用“文学杠头”来替代“杂文杠头”,明显是大而不当。(艺术杠头或者文化杠头的帽子,岂不更大?)这就好像给人戴了一顶宽大的帽子,虽然看起来是抬举是奖励,但是戴起来咣咣当当的,其实并不舒服。众所周知,狭义的杂文指“现代散文中以议论和批评为主而又具有文学意味的一种文体”。既然是以议论和批评为主,难免为了某个道理互相争辩,有时难免有互相“抬杠”之嫌。但是抬杠和讲道理本质完全不同,抬杠其实是不讲道理的。因此,把杂文作者之间相互辩论和批判,说成抬杠,我认为是一种侮辱。但如果说杂文里完全没有抬杠的成分,恐怕也未必然,但我们总不能把那些认真的思想辩论和批判,一棍子打成“杠头”,这样做的作者本身就有不讲道理的“杠头”之嫌。退一步讲,杠头本有“认死理”“爱憎分明”“不合时宜地坚持观点”的含义,毕竟聊胜于那些在大是大非面前,吞吞吐吐采取骑墙态度的作者。但是作者用了“文学杠头”几个字,则让人有在芳香四溢的文学煲汤里忽然吃出苍蝇的感觉,让人顿生呕吐厌恶之感。这种涂黑“艺术”,的确让我们感佩“文学家们”偷梁换柱的写作技巧。

现在,“杂文是属于文学的一个分支”,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理所当然的“真理”了。但在过去,杂文是否属于文学的范畴,其实颇有些争议的。杂文之“杂”,在历史上原本含有乱七八糟,不入流难上大雅之堂的意思,像杂七杂八、杂技、杂学、杂家等,基本属于引车买浆之流或者边缘智识者所从事的营生。由此可见,初期称作“杂”文的,很难说没有轻蔑的意味。即使是鲁迅,当年也被正人君子们讽刺为“杂感家”,其杂文,也被称作“鸡零狗碎的非真正文艺的作品”。但风水轮流转,杂文后来也许因为鲁迅的“投枪和匕首”所展示的战斗性,很为某政党领袖所欣赏,以至于成了文革期间,除了毛选外,最为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而原来颇遭冷眼的杂文,大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味道,理所当然地“侵入到了高尚的文学殿堂”里,大有和其他文学体裁并驾齐驱、争奇斗艳的架势了。

但是且慢,恕我妄陋,除了鲁迅以外,世界上还有以杂文而蜚声文坛的文豪吗?即使是鲁迅,他的文学地位相当部分是靠小说、散文奠定的。何况,鲁迅之所以偏爱杂文,是因为杂文有“扫荡秽丑”的力量,而不是因为它有多大的文学性。毕竟,杂文的文学性(形象性),归根结底不过是说理或者议论的辅助手段而已。所以我有点多管闲事地奉劝那些一心想在杂文里搞出“文学”名堂的人,不如趁早改弦更辙,去搞真正的纯文学,以免把自己的文学天才浪费在仅仅有点“文学意味”的杂文里。

用“文学杠头”替代“杂文杠头”,把思想批判说成是“抬杠”,这显然不是编辑先生的误笔,说到底还是刻意为之的“艺术”,好在这种并不陌生的“艺术”,我们还是能够心领神会的。毕竟,假借文学的名义,排斥杂文中的思想批判,也不过是当年“为文学而文学”的滥调。虽然我也承认,为文学而文学的口号,确实是文学能够保持独立性,拒绝政治干扰的壁垒。但是作为介于文学和非文学之间的杂文来说,如果以文学的名义而拒绝思想交锋,很容易让人怀疑作者的动机。何况,任何一个有自由感的作家,不管在什么时间,都不可能完全背弃政治,背离思想的。像鲁迅、王小波等真正的杂文高手,哪一个拒绝思想批判呢?

记得有位外国作家曾经说过:“一切的文艺都是为了宣传”,虽然有点绝对,但对杂文来说,却是毋庸置疑的真理。一篇好的杂文,应该激起人们的很多思考,甚至能够影响一个人终身的思想观点。所以,杂文往往成为各种思潮的宣传阵地。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思想里,有部分是宣传平等、民主、自由、理性、正义等普世价值的,但也有假借文化复兴的名义贩卖封建专制思想可乐的,也有各种各样变相为集权统治秩序高唱赞歌,甚至还有明目张胆为文革招魂的……总之,杂文苑里,庄稼与杂草竟然共荣了。

庄稼与杂草丛生,在农民看来,却未必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因为他们知道,共生的结果是庄稼销声匿迹。所以,他们经常要用锄头剔除那些野火也烧不尽的杂草。我这样比喻,并不是要消除错误言论的发言权,而是要针对那些错误的言论进行批判,否则,那些启蒙发蔽的言论和意义就会被错误的东西消解,此消彼长,其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我支持知识分子之间为真理而进行“内战”!这倒不是我成心要坏安定团结的“维稳”局面,成心和“和谐”方针背道而驰,而是知识分子自身的使命和宿命所在!知识分子由于自身的利益基点、经历、学识以及切入社会的角度不同,难免“横看成岭侧成峰”,从而形成“两山对峙几水分流”的局面。知识分子所发表的观点和看法中,谬误与正确、胡说与正说,难免鱼目混珠、泥沙俱下。因此,知识分子有必要通过辩论和批判,剔出谬误,揭露荒诞。虽然,我也知道,在目前的中国,理性文化尚未普及之时,任何学理上的辩驳都存在葫芦搅茄子的风险,真理并非一定越辩越明,特别是在权力正常性充当是非判定的法官时,这种辩驳极有可能无果而终,但这并不妨碍揭露荒谬、剔出错误。我想,这也是知识分子相互辩论的意义所在。

毋庸讳言,当今文坛上还充斥着大量反对普世价值的观点和言论,甚至有一些反人类反理智反社会的言行。对这些观点和言论是一味纵容,还是勇敢拿起笔来进行批判,是衡量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的重要尺度。所以,从现代杂文诞生的那一刻起,就难免充斥着各种论点的交锋,这些思想的交锋虽然因为充斥着“个人的意气”,难免有着一些“非理性的火气”。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完全否定这些思想的交锋对相当部分知识分子的启蒙作用。应该说,这样的交锋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那种寄希望于杂文论坛风平浪静保持一团和气的想法,无疑要将杂文带入一潭死水的境地。我看到某个曾经兴盛红火的杂文论坛,因为失去了思想的争鸣而万马齐喑。虽然偶尔能冒出几篇佳文,但绝大部分都不过是一堆文字垃圾而已。

由此可见,所谓在杂文里存在“文学杠头”,是多么荒谬的事情。就像说牛肉面里不该有牛肉一样无稽。但有人以价值多元主义为借口,认为世界上没有终极真理,因而就没有对错之分。既然没有对错之分,因而谁也没有批判别人的权力。这种观点似乎很有代表性,其实不堪一击。我们承认价值多元主义,是在肯定普世价值基础之上的价值多元主义,而不是没有基本价值的价值多元化。譬如说,我们不能因为价值多元化而承认地痞流氓的价值是合理的,也不能因为价值多元化而承认非洲或者印度的一些陈规陋习是合理的,也不能因为价值多元化而承认中国的包小脚制度是合理的……那些公然反文明反人类的学说并不符合基本价值,是应该遭到批判的,而不是要得到维护。不是吗?

有人以容忍为借口,反对知识分子之间的论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张鸣教授曾经写过《不容忍荒谬就没有自由》。其实,张鸣教授仅仅强调容忍荒谬言论的必要性,即维护荒谬言论正常的发言权,却忽视容忍和维护批判荒谬言论的发言权。可以说,容忍荒谬和批判荒谬并不矛盾。正如伏尔泰那句经典名言:我不赞成你所说的话,但是却要维护你说话的权力。不赞成并不是通过沉默表达。在思想阵地里,正如王熙凤所言“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一旦那些维护专制的荒谬占据了言论的阵地,那些争取自由的言论必然无立锥之地,这从中国近代史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声音由高亢转向沉沦,不难找到佐证。

思想只有靠撞击才能碰出火花,思想只有互相反诘辩难才能得到发展。但是,在容忍的旗号下,知识分子不敢对错误的言论进行抨击和揭露。其实是知识分子精神的倒退,是明哲保身的“犬儒”主义。一般说来,文章批评一般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纯粹学理上的,一个是从道德层面的。面对人身攻击为主的文章,绝不可抱着好人不和坏人斗的思想,误以为忍一时海阔天空,其实却是对人身攻击者的纵容。我小时候,我们班有个岁数较大的同学,仗着力气大动不动就要侵犯别人一下,连老师也管不了。后来被我们几个男同学联合“修理”了一下,从此再也不敢为所欲为。由此我明白一个道理,一味忍让,只能使他变本加厉,是变相鼓励坏人做坏事。当然,我决不可以用童年的旧事来做学理上的论据。我举这个例子,只是想告诉大家,一味作东郭先生,并不一定能感化那些卑鄙无耻的文痞,因为他们在文坛的生存之道,并不是为了探讨真理,而是倚傍权力对异见者进行人身攻击,做权力的忠实走狗。张春桥姚文元等文痞的发迹史虽然空前,却未必绝后。何况,对那些文痞的批判本身就是抨击虚假揭露丑恶的道德批判道德重建过程,可谓一举两得,它的意义决不可小觑。当然,知识分子本身也需要容忍别人的批判,只要言之有据,不是无理取闹,或者人身攻击,就应该容忍这种批判,甚至应该欢迎这种批判,这是知识分子应有的雅量。

有人为了拒绝批评,经常说别人“断章取义”,其实,一篇文章里从头至尾,观点都是荒谬的极少。人家批评的只是文章中的某个观点,这怎么叫断章取义呢?如果你能够证明作者的文章里的观点并非批判者所言,确实是歪曲了作者的本意,那么批判者就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相反,仅仅因为别人批驳的是文章中的某个观点或者某句话,就给人家戴上“断章取义”的帽子,表面上站在公正公允的立场上,实际上却是歪曲事实,成为荒谬错误的保护伞。

还有人把别人的批评说成是“鸡蛋里挑骨头”,仿佛是批判者无事生非,无事找事,是“文学杠头”。这样的人往往把知识分子心目中的“大是大非”,当成可有可无。相反,为了维护现有的秩序,担心批评的烽火威胁到自己的利益,而对批判者大加压制。在网络文学里,这样的人一般都是网站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的文字因为沾了编辑的位置,而精华多多,有时也能在网站里获个奖什么的。于是,便利用手中的权力影响力,极力将批评者抹黑。隐约其辞讽刺批判者的写作风格:“请些个不着边际的世界文学高人的精典台词为坚强后盾,洋洋洒洒,就借题发挥开了歪理邪说,一气就写了一个令自己也是不知所云。”

其实真正“不知所云”的恐怕不是原作者,而是写这样文字的人本身。因为读懂原作者思想的人不会认为作者本身不知所云的。当然,写作是要人懂,而不是让人不知所云。作者如果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就应该批判原作者的写作不够通俗易懂,以至于让读者不知所云。但是这样写,恐怕要冒暴露自己学识浅陋的风险,于是便信口开河说什么原作者“自己也是不知所云”。岂不知这正暴露了作者没有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写文章,没有做到“有一份证据说一分话”,也把自己公允立场的假面撕得粉碎。

对于文章中的引用,本无关宏旨,不愿多费点口水,因为纯粹是个人的写作风格而已。但既然总有人拿此说事,无妨费些笔墨,权当插叙,反正写杂文走题可以称作“乱弹杂谈”的。中国文化存在很令人费解的现象:文人辩论时,往往热衷于玄妙的文辞、磅礴的气势,而不是靠严密的逻辑论辩和说理,这从《王朔再批判》一书不难看出端倪。缺乏逻辑,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缺陷。可惜,至今很多作家,依然局限于文学艺术思维和生活经验,热衷于文辞和气势,信马由缰,却经不起推敲和辩诘,这样的文字形象性有余,而逻辑性严重不足。这本是低层次的思想资源和辩论手段,但却蔚然成林,皇皇乎欲遮天蔽日了。

所以,有人对引用别人的思想进行论证颇有微词,也就不足为怪了。思想,本来应该是发人之所未发,道人之所为道。但是,思想性的东西,并非自己苦思冥想或者灵光闪现就能完成的。正如牛顿所言:“如果说我有些成就,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科学界如此,思想史更无例外。即使是天才的思想家,他的思想都是在吸收前人的思想基础上创立的。尼采是思想界的天才吧?可是他的很多思想依然来自叔本华等前辈。所以,写文章主动学习和引用别人的思想观点,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其实并不羞耻。杂文写手并不一定要是思想的原创者,不一定是思想家,他们不过承担着思想传递者和搬运工的角色,承担着先觉者对后觉者的启蒙。何况,这是一个在基本常识尚未普及的社会,基本价值总被扭曲的时代,转述和引用那些思想家的思想精华,客观上能够起到普及和宣传的作用。所以,不要在乎文章中的观点是不是原创,哪怕是别人思想的阐释和演绎,它的意义绝不低于那些后现代所谓的思想原创。更何况,那些所谓“思想原创”,大多不过是蹈袭别人的旧辙而不自知罢了。

同样,从写作方面讲,杂文固然应该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思,但是杂文写作并不排斥引用名人名言,甚至别人的思想。因为很多道理,特别是一些较为复杂的道理,并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如果适时引用名人的观点————也就是某些作者所批评的找个名人作“坚强的后盾”(有个坚强的后盾有什么不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思想性杂文也讲究“改革开放”、师夷长技,而非强调“闭关自守”、自力更生!当然。这里并不是倡导大家互相借抄,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而是要有自己思想的结晶。那种以为“掉书袋”是借名家“压迫”自己的观点,只能说明自己的虚弱罢了,因为凡是能够经得起推敲的思想文字,并不会因为别人的文章中存在名人名言,而自轻自贱。盲目排斥名人名言,其实是为自己的无知浅陋寻找借口罢了。当然,“掉书袋”也许并不是最好的写作方式,但是,当你找不到更好的论证方式之前,盲目的“我说”,很有可能是陋说混说甚至是胡说。

还有人对启蒙提出质疑:谁有权力启人之蒙?似乎世界上没有人有启蒙的资格,因而思想启蒙本身就是荒谬的。康德曾经说过:“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由此可见,人类对于不成熟状态,必须别人的引导才能够走向成熟的。所以,启蒙就是先觉者启后觉者之愚昧,纵观世界历史和文化的发展,无不是在先觉者思想启蒙的过程中不断前行的。对当前中国来说,启蒙不是神话,启蒙绝对是现实之必须。中国走现代化之路,不可能寄希望于既得利益群体的良心发现,相反,他们会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为了维护现有的统治秩序,会收买各种砖家发表五花八门的观点,极力为专制辩护,以国情特殊为借口,否定自由、公平、民主、理性等普世价值,甚至不惜败坏道德标准,让人们沦沉在虚无主义的泥潭里,唯私之微利所关注,而不顾关系到全民的权益和利益。因此,中国要走现代化之路,必须要对形形色色的专制代言人进行批判,对于那些反文明反社会的人类公敌,“小子鼓而攻之可也”。

只有,也许只有杂文,才能通过辛辣的讽刺,激越犀利的抨击,让世上秽丑和虚假无容身避难之所。因此,有人曾把杂文比作一把扫帚,扫荡文坛上贻害苍生的虚假文字。虽然这个比喻未必恰切,但是杂文里离不开思想批判,也是确凿无疑的。杂文离开了思想批判,就成了随风飘舞的稻草人,徒具杂文的形态而失却杂文的灵魂。但是总有些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把杂文的批评仅仅局限于抨击时弊,鞭挞社会黑暗,而不允许批判编辑的思想观点。有一个网站的执行官,曾经鼓励我多写一些针砭时弊的作品,可是当我写了一点批评编辑观点的文章,立即将我的文章封杀。己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杂文作者之间拒绝相互批评,杂文批评尚且遭到网站权力干预,美其名曰“和谐”,假如这种“和谐”是对的话,我们有什么理由和权力抨击社会针砭时弊?那些专制者会笑着对你说:先看看自己脖后灰再说吧!

似乎是海涅曾经说过:“我播下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曾经是投枪和匕首的杂文,已经无可奈何沦落到成银样蜡枪头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积弱混沌的杂文界里,偶露峥嵘者必将遭各种打击和排斥,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杠头”或许是这个时代所发给杂文作者最高奖项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