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能养廉吗
“财用于公则国强而民裕,财用于私则国空而民困。”这是抗日名将李杜之名言,高薪养廉之财用于公还是私,一目了然。即使说高薪可以养廉,高薪也只不过是一个存在养廉的可能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以“可能性”去实行,无疑缺乏可行性。作者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以大量的事实驳斥了高薪养廉的说法。论据充分,张驰有度。
前些年,县委组织部抽调各部门干部到农村蹲点,名曰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求任职期三年,我也被主管单位选派。蹲点期间,耳濡目染,涉及乡镇公务员较多的话题;就是提高公务员待遇,只有高薪才能够养廉。
高薪能养廉吗?带着这个话题,不妨回顾我党1952年惩治刘青山、张子善那桩惊天贪污大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总计171亿6272万元〈旧币〉,相当于现今人民币171万元,按建国初期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有专家测算过可以购买小米50000万公斤;可购香油3000万公斤;可购猪肉2000万公斤,如按现在的物价指数那就更为惊人。毛泽东看了汇报材料,拍案而起,亲自下了刘青山、张子善的死刑命令。史料记载:1952年对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有期徒刑9942人,判无期徒刑67人,判死刑42人,死缓9人。可见建国初期我党反腐决心之大。有一位历经沧桑的老干部深有感触的说;毙了两个人,我们党风好了20多年。
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行政干部和企业工人的工资差别不大,干部实行的行政级别工资,工人实行的是八级工资制。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有了奖金,还优于一般行政干部。生活虽不如现在富有,然也心态平衡,安于现状,寡敋清心。那个时期人们讲的是思想,说的是政治,无贪敋之心,也不敢有贪敋之念滋生,整个社会风气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试想有这样的环境,能滋生贪污腐败之土壤吗?!
现在世界上被认为10个最廉洁的国家是:丹麦、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这些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我们国家计划经济时代状况类似,不存在高薪养廉问题,没有一个是靠高薪养出廉洁来的。现时期我们国家大学生在从业、择业问题上出现“公务员热”,认为公务员行业待遇高,有保障,于是也就出现了四、五千人竞考一个职位,这种反差现象说明了什么?也不得不令人深思。
由此可见,高薪能否养廉,并不是薪高低的问题,而是制度问题。
而制度问题又牵扯到机制监督问题,制度再完美,没有强有力的机制监督,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乾隆朝曾设议罰养廉制度,是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和珅得宠后,议罰养廉银开始逐渐增多,涉及受到处罚的只不过是一些位卑权微、无政治靠山官员。而和珅凭借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权高位重,一手遮天,除乾隆有谁能制约他。乾隆驾崩,嘉庆帝查抄和珅,查出贪银8亿两,相当于清廷十多年财政收入总和,于是就有了“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之说。
十多年前,社会上曾风摩流行一种让群众感到厌恶的称谓,行政单位、公有制企业主要领导人,下级统称呼老板,谁是单位的第一把手,谁就是这个单位的家长。似如此称谓岂不助长这些当权者的长官意志,唯我独尊,唯命是听,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如任其不正之风肆虐泛滥,官场腐败就会像毒廇一样蔓延纵深,后果就不堪设想。一言以敝之,权力过于集中在小数当权者手里,缺乏相应的民主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那等于给腐败者提供产生腐败舒适的温床。
高薪能否养廉,说到底还是取决于人的本性。荀子在《性恶》一文云:“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敋,有好声色焉。”贪得无厌,敋壑难填唯恐就是荀子所指“生而有好利焉”这类人的本性。大凡贪敋之人,贪婪敋望是永远不会滿足的,他们身居高位,独揽大权,一手拿着国家给予的高薪,一手揽进那源源滾入自已嚢中的贿银,若不是我党惩治腐败决心之大,这些人的贪敋之心比之和坤也会有过之而不及,最近被执行死刑的杭州市市长许迈永贪了1.98亿就是个例子。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想起诗人普希金的一个童话故事:那贪得无厌的老太婆,因金鱼报答渔夫救命之恩,滿足了老太婆从要一间木房到当上自由自在女王的要求,最后老太婆竟提出要当海上霸王时,而此时的老太婆又重回到自已破旧的小木房。普希金的这个童话故事倒和我们中国那句俗语很有雷同之处;“做了皇帝想登仙。”这则童话故事喻之腐败分子再适合不过。
事实胜过雄辨,所谓的高薪养廉是某些公务员站在自身利益上说的托词。高薪养廉,犹如抱薪尽火,薪不尽而火不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