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书-我的读书观
这是根据给警察上课的内容整理的
用攻的方式进行看书,的确很独到,但确实有很多很多好处,心动的话,你也可以试试!
什么叫攻书?意思读书就象打仗、攻山头那样,要有排除万难的精神。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这个观点,“读书是我的爱好啊,怎么能用攻这个字来表达呢?”
我们说,读书不论从陶冶情操角度讲,还是从增长学识角度讲,总之是要拿来用的。既然如此,从读书的目的来看,不用“攻”这个字来概括,还真找不出更合适的字来形容读书的过程。之所以这样说,有我的理由,你看,尽管我们现在多么喜欢读书,总有个喜欢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开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似乎不那么令人愉快。有的人说:我生来就喜欢读书,这个说法不太靠谱儿。在汉语里有很多形容读书的词语,比如:寒窗苦读,是说读书过程的艰苦;再有:头悬梁、锥刺股,其中的意思就更明显了,不须多说。古代人读经史子集,真正喜欢的成分,我看也不见得很多,为什么这样讲?就是因为他们读书的目的是要学而优则仕,学成出师好货与帝王家。建国后,叶剑英元帅曾勉励青年“攻书莫为难”,主要用意也是因为读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见,读书二字真正的蕴意是很艰苦的,要达到进得去、出得来这样的境界,可不是大家所想象的那样如轻风拂柳、层云过岗。
我们再来说要攻哪些书。现如今,各种书籍之多已经远不是汗牛充栋能形容得了的,博览群书只是我们美好的愿望,《易经》说要与时消息、与时偕行、与时俱进,什么意思呢?我个人的理解,这个与时是相对的,是说我们的行为要尽量符合所处时代的要求,既不能食古不化,也不能好高骛远,做事情如此,读书也是如此。所以,我们读书要不仅仅从自己的爱好出发,更要从所从事的职业出发,从提高自身能力、补充知识结构的目的出发。大体来说,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是越是职业、岗位需要的书籍,读起来就缺乏兴趣,反过来呢,对畅销书、情节很热闹的书,却兴趣盎然。其实,这很正常,也是我之所以说要攻书的原因之一。那么,从警察这个职业来看,我觉得主要该攻这样两类书:
第一类,是业务书。毛主席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老百姓说:干啥吆喝啥。当警察首先要看职业必需的书,否则的话,其他的书读的再多,那起码也不是一个合格的警察。比方说,刑警要读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证据学等等,社区民警还要涉猎治安防控方面的书籍,所有的警察都要读些法学书籍,诸如此类,读了这些书,才具备了当一个好警察的前提条件。
第二类,是社会学类的书。由职业的特点所决定,一个好的警察应当是一个杂家,不论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动植物学、临床医学,还是文学历史、书法绘画、逻辑辩论,等等,都有可能在工作中用得到。但是,这些书籍林林总总,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有限,所以,我的建议是选择那么一个方面为主,比方说,有的民警对历史类的书比较感兴趣,那就可以选择一个朝代的历史,来重点看,比如当年明月写的《明朝哪些事儿》,故事性较强,可以辅助着《明史》对照看。总而言之,当一个杂家也并非没头没脑地什么书都看,也是相对有个系统性、连贯性的问题。
那么,有了读书的目标,重要的还要解决读的过程,也就是怎么来“攻书”。既然我们说的是“攻”,那就得从很多读书人感觉为难的地方下手,比如背诵、熟读、抄写等等,过去的经验证明,这些方法虽然给人的感觉很笨,但非常有效。我们先说背诵,古代人读书时,背诵是第一位的,背书背不过,那是要受到老师惩罚的。只有背过了,才能够做到烂熟于心,也才能得于心而应于手。很多国学大师都是背书的高手,比如钱钟书,他能够告诉你某一句话在哪本书的哪一页上。可能有的同志讲,文学方面需要背诵的东西比较多,业务类的书不需要背。不是这样,我们在执法时不可能随身带着法律法规库,遇到问题现查,那成什么样子了?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必须做到熟记,只有熟记,用到的时候才会信手拈来,法律条文、执法规定这些东西,知识性有了,缺乏趣味性,显得枯燥,正因为如此,惟有背诵一途,别无他法。再说熟读,就是读的遍数要多,读的要仔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其实很考验人的毅力,因为对于自己喜欢的书可以做到这一点,对于很枯燥的、自己不喜欢的书就很难做到了。那么,我的经验是选择一部分常用的或者自己真正喜欢的书籍,来进行熟读,读的遍数多了,有助于形成自己的见解,自然也就加深了记忆。关于抄写,我不多说,动笔的好处很多,只有试过才会知道。
不论读书给大家的感觉是甘之如饴也好,还是如坐针毡,不可否认的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生活已经离不开书了。那么对于警察来说,更加是这样,不看书的警察绝不是个好警察,不善于攻书的警察也称不上是好读书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