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弱势者”与修养
文章涉及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为李天一的受罚偏重,有舆论左右了法律的嫌疑。二是分析了弱势者和强势者的相互转化过程,提出了强势者应该主动化解矛盾的观点。作者的观点,值得我们思考,对我们的法制建设和为人处事,是有启示的。
今日惊闻人民艺术家李双江老师那肇事的公子即将被收容教养一年,可被打那人不是已经接受两家家长的诚意道歉不再追究了么,难道是由于民众不服才被迫这样?靠,当公众人物的后代真是太不容易了,李双江老两口现在该老泪纵横了我可以想象。话说一年实在太久,成年人即使干这种事情很多的也只会拘留半个月或最多一两个月吧,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二人还在读高中,就这样荒废一年(苏同学可能更久)的时间,本人觉得不该,我早先文章中说了追究责任和惩罚力度不可相提并论。有人说,中国人是很幸福的,永远不必担心茶余饭后缺少谈资。想必我们自古以来喜欢扎堆聊天唠张三李四王麻子家长里短的习惯就是这样形成的,并且在形成的过程中还得带有强烈的娱乐性质(嬉笑怒骂比赤裸裸歇斯底里发泄情绪要更能稳定肝火更便于调节身心),这样才可以真正起到侃大山的市场效应,甚至于将这种习惯推广为习俗。
而在这乱七八糟的社会,无论审什么案子有几个人是严格按照规定循规蹈矩出牌的?话说如果一纸条律就足以解决问题,那要律师干嘛,就算任何重犯都还要律师来辩护做一番量刑方式和程度考虑干嘛,比如我国法律要规定携毒多少多少克必当死那抓住了当场毙掉不就OK,何必还要请律师斟酌他的动机心理原因等等等,到最后其不死的话就违背了规定,如果说来说去都是死那还要吃饱了撑着玩这场形式干嘛。世界就这么自相矛盾愚蠢着,总制定些自己都不相信和履行的教条,同时也不能任由无知民众的舆论控制啊。
此次事件也是由民意主宰结果仅是我的推测,而我刚听到一个已经悄然传播开不知是被谁从何处揪出来的小道消息:挨打的是某高官的亲戚!事情看来更复杂了更为老百姓提供了一副可供狂炒作狂娱乐的绝佳底牌了,一刹那我顿时感到电闪雷鸣日月无光天地黯然,感慨首都真的是个藏龙卧虎同时又让人岌岌可危的地方啊,随便在街上踩着个人都有可能是某首长部长的三姑四舅,随便在路边停个车都可能是挨着某国元首的宝驾座,随便在公厕里放个屁都有可能惊动某部门的高人,随便跟谁搭个茬都可能是让“微服私访”的某名人屈尊了……幸好我住的边疆地区远离着这是非之地,倒不必担心会招惹到什么惹不起的大人物,也没机会高攀上哪位能帮助自己飞黄腾达的金凤凰。如果被打之人确有官家关系这种说法属实,那双方的地位就尴尬了。中国现在早已是病入膏肓,民众已经仇富仇得没道理了,而小李同学偏偏生在现在是千人恨万人怨的名人兼有钱人家庭,其次有权势做依靠的人利用官僚主义公报私仇也是家常便饭事情。有个词叫逆向种族主义,我想发明个词叫逆向弱势者,强势和弱势很多时候是可以在特定环境下转变的。一旦本来处于弱势且有理的一方咄咄相逼,变本加厉对另一方进行超出他们无论物质还是精神承受力还有规定、道德、伦理所允许范围内的施压(不健全的制度和体系纵容着这种事情),那事情性质就变了。
昨天我通过百度很详细地了解了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大致如此:挨打男子当时开车要转入小区却未打转向灯(不知此人驾龄多久考试是否合格连这基本驾驶常识也忘了),使得后面两辆本跟飚车一样速度的宝马和奥迪不得不急速停下,二年轻车主便下车责问前方车主,双方发生争执,二年轻人即丧失理智大打出手。话说我自己也有个火爆脾气的爹,平常开车外出要是跟人碰了个对头或者谁超车又或者被别人车刮了下之类的他就要伸出头去爆句粗口,还好遇到的都是没脾气或者本身理亏就不敢出气的,万一哪天撞上同样强势的主儿,就估计要闹事了,所以我真是怕了从他有一回打人之后,跟他出去我都难免提心吊胆的。假如李天一这档子事让我们爷俩碰上(假设先开车失误的是他们,咱家开车倒一贯的有条不紊),恐怕进医院甚至后果更严重的就是那俩孩子了。我就在想,假如这事发生了,我又该咋办,去帮打还是去劝,劝是劝不住的帮的话更不能了。所以只有坐车里关注世态发展就是。咱爹要是动手造成了什么后果,那这两家本就溺爱孩子的大人物势必不依不饶,舆论就完全逆转到逆向弱势方身上,倒声讨咱爹了啊不是么搞不好牵连我这袖手旁观的无辜,新闻标题直接就是《歌唱家李双江家公子遭一中年一青年二男子人身伤害》。很多完全可以避免的矛盾和悲剧什么的都是由小事引起,中国每年都有很多暴力事件和案件源自这些鸡毛蒜皮小事。一个领着老婆孩子的中年壮汉,本来就是自己开车失误,又跟两小少年计较个什么,见他们要纠缠自己开车走就是,奉陪个什么,所以这人的修养也有点问题。而对于这两少年,对方的失误也没给自己造成什么损失何必耿耿于怀,小不忍则乱大谋,古人这句话是有道理的。跟年少冲动者,没文化或没素质者计较是最无知的表现,因为不会计较出名堂来的,要计较也得找旗鼓相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