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中学语文教学呼唤教育良知

龙堂生 杂文 百家杂谈 2011-09-14 15:10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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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是一篇观点新颖,条理清晰,论述具体的教育论文。作者针对语文教育现状,提出了教育良知的问题,在论述中,具体指出了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指出了正确的做法。推荐阅读!

教育良知应属于师德的范畴,今天把这个概念引到中学语文教学上来,并非是牵强附会,主要是关注到,无论是新课标实施前的教育状况,或是新课标实施后的教学现状,我们的教学主要还是跟着应试的感觉走。虽然目前的考试内容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新课程教育目标,但是在实际的教学操作当中,许多教师并不太了解或者不关心新课标,没有很好地贴近语文课程属性执行教学,这种情况在乡镇以下的中小学尤其突出。像这样的教学,即使学生偶尔考得好成绩,也并不代表我们的语文教学走上了正确之路。笔者把这种教学行为姑且称之为教育良知的缺失。基于此,本文试图从思想认知和实践操作层面来阐述语文课程教育良知的回归,以还原语文教学本身应有的精神特质。

一、教师对语文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的认知是语文课程教育良知的物质基础

之所以把对语文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的认知阐述为语文课程教育良知的物质基础,主要是着眼于语文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的本身具有实在性本质,是认知的对象性,内容的存在性。我们对语文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的认知,是正确把握语文课程教学的基础条件,也是为我们在新课标下反思和评价语文课程教学提供原则和方法论上的支持。

那么,怎样来认识语文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呢?最好的办法是,亲自去钻研新课标,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比较完整的认知。新课标对语文课程属性作出这样阐述:“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是目前公认的对语文课程属性比较中肯的界定。它着重指出了语文的人文性,语文的人文教育应该成为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华东师大博士生周燕、周文叶在《两种“语文”的混淆及语文与人文关系的遮蔽》一文中,列举了人们对“语文”作为课程名称的解释有四种: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章、语言和文学、语言和文化,他们肯定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应解释为“语言和文学”。基于中学教育阶段,笔者赞同这个的观点,语言是重要的交流工具,文学是人学。将作为课程名称的“语文”理解为“语言和文学”,才能体现出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才能符合新课标下语文教育教学的目的,也才能真正揭示语文与人文的关系。这样的认识,具有教学指导思想的意义和价值,是语文课程教育良知的根基。

至于语文课程的教育目标,在新课标中阐述得周详具体,这里就不必赘述。总的来讲,语文课程教育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这应该成为我们语文教学的一个最基本的教育目标,特别指出的是其中的人文要素需要得到切实的体现。

有了对语文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的清晰认识,并自觉践行之,才是我们语文课程教学应有的精神品质,才是语文课程教学教育良知的真实体现。

但是,在实际的教学当中,据笔者观察,除了一些公开课、观摩课的“表演”之外,许多教师的教学并不贴近新课标,或者不甚明了新课标,走入教育误区的大有人在。北京市第四十四中学的王勤老师,把在新课标下走入教育误区的教师划三种类型,即无目标型、目标笼统型和目标偏执型,说得一语中的。这些教学状况不能不说是一种教育良知的缺失。不甚明了或者不愿贴近课程属性及其教育目标来教学的,懒散主义者的教学,盲目随意;模仿主义者只会生搬别人的方法经验,功利主义者则全力以赴围绕应试来大做教学文章,像这样的教学是不能很好地实现语文课程教育本身的教育意图的。这样的教学不能算是有教育良知的教学。有教育良知的语文教学,教师应该具有战略思维来考查语文课程的本质及其教育目标,并有意识地通过有效的战术操作手段来实现语文课程的教育意图。

二、积极有效的教学实践操作是教育良知的生动绽放

任何理想的教育蓝图都需要有效的教学实践来实现,而积极探索并运用有效的教学实践是教育良知的具体表现。常言道“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课堂是师生主要的交流平台,其中教学的生动性、灵活性、应变性靠教师的教学智慧来把控。如果没有教学智慧,教学机械呆板,方法僵化,内容枯燥,课堂势必失去向心力,这样的教学就不必奢谈教学效果的问题。一味简单模仿别人成功的教学方法,就会抑制自己的教育智慧的发展,而教学效果也不见得就好。另外,繁琐细腻的教学过程,不仅会剥夺教育重心,也会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所以,教学的有效性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智慧。那么,教师的教学智慧是怎样养成呢?笔者认为,钻研教学,虚心学习,不断反思和总结是教学智慧养成的基本途径。这一点应该是基本常识,学习是知识与能力的储备,反思总结是改进提升教学所必需。

如能从实践经验中反思总结出适合自己风格的有效操作,那当然是很好的方法,借鉴或吸收消化别人的成功经验也无一不可。总之,教学的有效性是必须要着重关注的。否则,光有教育良知的思想底蕴,而不采取有效的教学操作加以实施,亦不能称之为有教学良知的教师。仅有善念而无善举,在教育教学上是行不通的,这里的“教育良知”应该是思想与行动上的统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对教学的有效性探讨是个热门话题,称之为“百家争鸣”亦不为过,至于哪一种方法方式才是最有效的,这不是笔者所能决断的事情。不过,对别人是有效的方法,于自己并不一定是有效的。这一点,可以学习鲁迅的“拿来主义”,多多涉猎,结合实际吸收或渗透进自己的教学灵魂,方成为自己有用的东西。此外,我们不能忽视在教学实践中语文教师本身亦作为教材的作用。我们都知道,语文教师本身对学生来说是一本活生生的教材,教师的学识、气质、语言、情感、态度等,在教育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位语文教师,具备有学科特点所应该具备的教育品质,就会给教学设计及实践增效。具体来讲,首先,语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多一些文人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对语文教师气质养成的最好阐述。从语文的“语言与文学”这个认识出发,教师没有相当程度的语言与作品的感悟能力以及对本学科的热爱,于语文教育是无益的。即便是强调学生为主体的今天,教师在教学中“无我”的表现恐怕是要不得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理解新课标中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等理念。教师对语言或作品的感悟、评判以及投入其中的情感因素、态度因素等,对学生无疑会起到点拨、感染、对比提升的作用。巍巍在《我的老师》一文中写他的老师:“她爱诗……今天想来,她对我的接近文学和爱好文学,是有着多么有益的影响!”可见,教师本身气质所具有的启发熏陶作用在教学当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曾听过一些语文教师的家常课,教学过程倒是很流畅,不过,更多的是强调学生要留心某某地方,要着重记住某某地方,遇到类似问题如何解决等等。乍一听,感觉不错,但仔细想想,教师的意思不过是要学生留心这些地方,考试的时候才能考出好成绩而已。说得不客气一点,这是一种功利思想的强加行为,是老到的匠心匠气。要学生记住重点,让学生考出好成绩,自然是不错的,但是教育意识的出发点不同,教学效果自然不一样。那么,语文课到底是怎样来上呢?本文就不作详述了,总之一句话,中学语文课应让学生有一定的语言与文学品位,这个方向应该是明确的。这就要求我们语文教师要有文人的品味与特质引领我们的语文课,否则,应被看作语文教育良知的缺失。

其次,语文教师要关注自己的语言、情感、态度等因素在教学实践中的增效作用。

教学语言的清楚流畅,颇具生动性,无疑会增加课堂的感染力。如能做到出口成章,自然是最佳的境界。此外,教师还可以向学生展示自己的书面语言,让学生品味老师的文章,这样,更能坚定教师的示范或导师作用,给学生以积极影响。该不会我们指导学生习作,自己却连一篇像样的散文或者什么的都写不出来吧?曾经有人主张教师应给学生“下水”作文,其理源于此。

教师的情感态度在教学中的影响也不可轻视。我们知道,情绪是具有传染性的,如果教师在教学上精神状态不佳,萎靡不振,就会容易催生学生懈怠厌倦的情绪,课堂就无生机可言。再说,消极的情绪,也不可能把课上得生动的。笔者曾有幸参加过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其中有专家提到“激情激趣”这个概念,意思是教师上课要有热情、有激情,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此外,承认语文的人文性的今天,“人文原在‘语文’中”,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情感因素、价值取向因素等等,需要我们深入其境去感悟,继而发自内心的咏叹,这注定了我们语文课程教学的“情绪”特色。虽然教师的感悟不等同于学生去感悟,但是,教师的行为却给学生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和熏陶。我们总不至于漠视文本,情不动于衷的照本宣读吧?这应该不是一个好老师所做的事情,用本文的话题来讲,这就是一种不践行良知的行为。

总之,时代赋予我们崇高的使命,语文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立足于语文教育的实质,贴近新课标,积极探索并践行有效措施,才能彰显一位语文教师应有的教育良知。由于目前教学效果检验手段的局限性,客观上对教学质量的狭隘定义,即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衡量教师的教学质量,这样就不可避免滋生教育的功利主义,在这样的教育功利主义色彩还相当浓厚的今天,坚定我们正确的教育方向,尤其显得意义重大而深远。

参考文献:

1、国家课程标准专辑《语文课程标准》2003.2.23

2、《“人文”原在语文中》王尚文,《语文教学通讯》2006.2初中刊。

3、《两种“语文”的混淆及对语文与人文关系的遮蔽》周燕、周文叶,《语文教学通讯》2006.2初中刊。

4、《新课标下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目标设计上的误区与对策》王勤,2007-07-20人教网。

5、《简化语文教学初探》张富,《语文教学通讯》2010.9初中刊。

6、《语文教育呼唤简约主义》王鹏伟,《语文教学通讯》2010.9初中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