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本空灵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8-20 23:37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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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质疑接触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打官司,人家法院不立案,你哪里去打官司?不立案的表面理由,是有内部文件的规定,内部文件能大过国家法律?法院不立案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文章分析了三点理由。弱者者的利益谁来保护?真的是县官不如县“管”吗?文章观点明确,论述清楚。

中石油黑龙江尚志销售分公司下岗职工王玉琨,因为质疑尚志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从2008年开始,和其他42名下岗职工一起对尚志分公司提起诉讼,但3年时间过去了,尚志市人民法院一直未予立案。有媒体记者调查了解到,像王玉琨这样的“不立案”遭遇,在黑龙江省内多地存在,理由大都为“法院内部有文件”。

常上网的人都知道,这种现象不仅仅在黑龙江,在其他任何一个省份,可以说比比皆是,已经不足为怪、不足为奇了。只要你懂得一点常识就晓得,光看电视和报纸上的新闻,是不可能了解这些东东的,因为人家不报。网络虽然被政府控制得很严,但必竟还能反映不少真实的东西。

什么内部文件?这只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托辞罢了。你内部文件还能大过国家法律?可是现实就是这样,内部文件真的能大过法律!法律有明文规定,人家公司违犯了,法院就不受理,受怎么地怎么地,你能把人家怎么地?

关键是,现在国家的法律虽然很完备了,但由于官僚体制的原因,不能说绝对,可完全能说大多数问题,通过法律程序很难得到有效解决,除非能拿到某些官员,而且是绝对说了算的官员的批示:“此案要高度重视,一查到底,该追究谁的责任追究谁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否则,你想妥善解决问题,门都找不着。为什么?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目前情况而言,我们国家还是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很多问题人可以办到,但通过法律程序肯定办不到,而且可能办得更遭,甚至让你倾家荡产、体无完肤,到时哭都找不到调门。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这话说得有点远了,弄不好,可能还会触痛某些人的神经。就此打住,转入开头的话题。

现在,就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懂点法律。可是我们的法官却相反,不管合不合法,反正我不受理。人家起诉了,事前肯定就一些法律条文进行了研究,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不然人家搭了钱财不说,还得白白浪费时间去和你磨叽啥呀?但法官不理你这个茬,你要想走法律程序,不得先到法院嘛,法院不接你有啥办法?气死你都没辙。你也别着急上火,否则气大伤身,不但有些人幸灾乐祸,而且还气垮了自己的身子。

咱普通老百姓有时候也不懂道理,不晓得人家法官也是有难言之隐的。当然这难言之隐是不能跟你说的,如果跟你说了,麻烦就大了。现在,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有些道理,自然就明了了。

法院不受理类似的案子,理由有三:

其一:不想管闲事。人家法官工资不少开,福利不少拿,回扣不少吃,活得逍遥快活,一家老小无比滋润,干嘛非得要接你这个烫手的山芋?因为你反映的虽然是个例问题,但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连锁反映,让其他地方有类似经历的人效仿。到时候,一个法院的判决,就可能成为另一起案例的参照,搞得人家应接不暇,解释都解释不过来。弄不好还得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甚至地方有关政府出面协调。所以,不接你的诉讼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其二:不愿惹麻烦。用现在一句时髦的话讲,就是咱老百姓常说的那句有些带着怨气的话:“不作为”。也是政府追究某些事件责任人的一个理由,抑或一个依据。是呀,凡是起诉到法院的,特别是涉及方方面面关系的案子,历史渊源太深,可能牵扯左邻右舍的前途或利益,如果一旦接手了,哪一方诸候都摆不平。而一旦摆不平,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不但得不到半点好处,还惹了一身骚。你想想看,谁愿意干这损人不利己的事?

其三:不敢担责任。凡是提交到法院处理的事情,尤其是民生诉求方面的事情,涉及尖锐的社会矛盾,处理起来都比较棘手,把握不好,可能给政府工作造成更大的被动,甚至引发社会不安。试想,因为你一个案子处理不好,社会上出现不稳定的因素,害得如此和谐的氛围平生很多不和谐的音符,这个责任怕是谁也担当不起的。

总而言之,法院不受理你的诉讼,是有人家的道理的。

哎呀,道理大家都明白,但不一定明白郑板桥的一句至理名言:难得糊涂!

人家法院的法官都是高材生,知识渊博,见识广泛,当然懂得这个道理了。所以,人家不接你的案子,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