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对新疆人的歧视
嗯,作者说了不是对新疆人的歧视才这样写的,只是对一些行乞的行为加以抒怀,希望风气好起来。实际上,这样的状况各地都有,不关民族矛盾的事,而是社会存在这样一部人,影响着社会风气,但愿不将的将来会好起来。问好作者,拜读,快乐!
在我闲暇的时候,当有心情想跟人聊天时,如果有陌生的人加我做朋友,我都会欣然的去点接受,聊天的时候,我也是很少的问到别人的隐私问题,除非对方自愿的讲出来,我只是做一个倾听者。有句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是啊!当有人想加你,是想要跟你交个朋友,当然会是开心的事。在虚拟网上交朋友,不同与现实,我觉的彼此相互之间,只要聊的开开心心,就行了。没必要想的那么的多,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聊久了人自然会有感觉的出来。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静静的听着音乐,看着书,看到我的QQ上有个喇叭,在不时的提醒着我。看书看的也有点累了,反正也闲着,我也就是随缘的点接受,一位新的网友加了进来,跟他简单的聊了一会,闲聊时,当我知道,他说自己是来自新疆的朋友,当时,不知怎么的,心里就有点厌恶感而生,因为说句实话,我对新疆人的印象确实有点不好。因为,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我时常的会看到,一些来自新疆的流浪儿在大街上行窃,启讨,有些孩子在没有要到钱,就会不依不饶的老纠缠着你,跟在你后面,有些凶的,还会骂你。更可恶的是那些躲藏在暗处的成年人,是他们组织这些孩子,为他们的不劳而获的职业去效力。这些人知道,孩子们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是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是很能引起人们的怜悯之心和同情。容易启讨到钱。而且也容易的受成年人强势的逼迫和威胁控制。这些孩子们小的有6,7,岁,大的13,15岁多点,他们都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在行窃时就是被抓住了,也不会坐牢。第一,未成年人不成罪,他们是一群流浪儿,没有法定的监护人。第二,小偷小摸金额不足定罪,第三,他们有个连惯一体的做案,孩子负责偷,大人负责转移收纳。如果被抓了,也很难找到证物,只是给训训话,就放出来了,警察拿他们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我们受害人,就是遭了窃,报了案,也不会能有可能,招收回来失物,只能自认倒霉了。我是亲身的体会到这种遭人行窃的滋味,所以对这些流浪儿早己淡漠了同情之心。
新疆地处我国的西北,相对来说它的经济发展不如我们沿海的城市的富裕,比较贫穷落后,但人穷不怕,怕的就是志穷,永远的站不起来。做人最起码的要做个有骨气的人。一个有劳动能力的青壮年人,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取不劳而获的不易之财,可取吗?这些幕后的成年人指使着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行窃,启讨。为何就没有法律来制裁他们呢!他们的这种行为,己威害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己给这个民族形象深深的摸黑。对新疆人有这种的感觉,其实不是我对他们的歧视。是他们自己的人自毁形象。在中国,处在相对贫困的地方不是没有,但他们都不会像新疆人这样出来,以行窃做为生存的职业。
真希望我们的政府对这样的现况,重视起来,不要让这种坏的方面,引起民族内部的矛盾。第一要颁布一些法律条文来惩治这些小偷,而且要严惩幕后指使人。第二大力发展新疆的经济,使那里富裕起来,如果新疆富裕了,在新疆有工作了,有钱挣了,内地的一些小偷会主动返乡,谁愿意背井离乡的在外面冒着被打的危险去偷东西呢?第三新疆的教育工作必需加强,人的文化素质提高,人就会有法律的意识,来约束自己。新疆小偷大部分是一些没有文化没有知识的人,他们不知道偷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他们只知道我要吃饭,我要钱!我在你们这干不了别的,我只能偷!
我们是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家庭,我们是一家人,我们要用平等而又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他们,而不是用一种歧视的眼光看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