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的诱惑下出轨,怨谁?

诗人于翔 杂文 处事之道 2011-08-08 21:21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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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先讲述了一个网络诱惑成婚外情而离婚的故事,并进一步论述分析指出,婚外情不等于婚外乱性。经不住网络诱惑,盲目地陷入婚外情的遭遇,是得不到同情和原谅的。文章的论述给喜欢玩刺激的人以警示!

明天我就要离婚了,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桌前忏悔,这是一个真实故事。两年前,在网络的诱惑下,更真实地说是一夜情的刺激,我出轨了,她的诱惑使我深深地陷了进去。在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在北京、长春、吉林、蛟河甚至在她的家里一次又一次的幽会。我头脑无限度地狂热,我甚至走上了抛妻弃女的道路。­

--蛟河一忏悔者的话­

无意之间,在一个博客里读到了一个男人为了体验:妻子陪你过日子,情人陪你花钞票,红颜知己陪你聊天的感受。似乎想说明:妻子不能替代情人,因为她没有情人有情调;情人不能代替妻子,因为她没有妻子的亲情;妻子和情人都代替不了红颜知己,那是心灵需要的道理,终于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与女网友出轨。但终究纸包不住火而被双方的家庭发现,应该及时醒悟的他却一再头脑无限度狂热地陷入一种疯狂,在对方以金钱做为交换的前提下,相互导演了一出离奇的生死之恋,却没演好一个完美的结局。当自认为被骗之后,很恼火地把自己这段地下情缘和事态的发展公布于众来表示他的忏悔。­

读完一段看似忏悔实在泄愤的文字后,笔者在充分肯定网络不是罪魁祸首的同时,为那些从虚拟网络的背后勇敢地走到现实中追求完美的人们表示钦佩,更为那些毫不冷静地把家庭责任和义务抛却脑外而欲食禁果的人们深感悲哀。­

什么是妻子?就是你愿意把积蓄交给她保管的女人。什么是情人?就是你偷偷摸摸地去和她约会又怕妻子撞见的女人。什么是红颜知己?就是你能把有些秘密说给她听却不能说给妻子听的女人。这个道理说出来大家都懂,但几乎没人深思,更谈不到脸红而羞却,所以忏悔者在心灵与肉体出轨的时候明知在做什么,已经是一个有力的说明。甚至其甘心愿意在女友的诱惑下,接受对方丈夫以五十万元做为离婚条件换得他想要的爱情。如果不是对方在他支付了一定的金钱发生了转变,可能他依旧认为这才是最纯真,最有价值的爱情。­

笔者并不是鄙视婚外有情,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发生了一定的转变,虽然在目前看来这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而终有一天会被不解的人们所认可,所谓的传统观念更会被适应社会需要的新理念所淘汰。但婚外有情并不是婚外乱性,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年代的婚外乱性才是不道德的行为。谁都有追求幸福和追求完美的权力,如果一个家庭真的是无法支撑下去,绝不应该无奈地坚持着,相爱是一种幸福,不爱了就请放手是给双方共同的幸福。所以,婚外之情只能局限于社会造成人们心理压抑而想倾诉的一种对象和方式。想要“性”福,你必须要有足够的自身条件,而不是见不得人的偷情行为。­

而网络的好处在于可以掩饰所有的缺陷,人们不敢真心流露的心理隐私在这里倾诉可以无所顾及。你用不着知道对方是谁,也用不着了解对方的职业,更用不着怕别人知道你的隐私,只要一个愿说一个愿听。所以,一些在现实生活中惧怕结交朋友之人很愿意选择这样的方式倾诉,并会表现出一种或许人们面前都不曾有过的文雅态度以给对方好感,于是,人们很容易被一些假象所迷惑。一旦面对现实,其虚假的一面就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如果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不顾忌自身现有的约束而盲目追求外恋之情,尤其是在不充分了解对方品质的情况下,因贪图貌美和新鲜感觉出轨者,笔者认为:无论你怎么叙说都不会换来人们的同情,得到的只有鄙视的唾骂。所以,很愿意奉劝正在进行中或还在跃跃欲试的人们清醒一些,自律一些,理智一些。如果说女方的悔意是对男方一种金钱的欺骗,这也是必然结果。没有足够的感情基础是绝对换不来真爱的,你明知故犯就请不要到了尽头才知道捶胸顿足,妄想用自身说法讨个公道只能是自毁形象。那么,在网络的诱惑下出轨,为情所喜必然导致被情所困。这个时候才想弄明白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最后的惨败你还能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