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善后处理给我们的教训

编织未来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7-31 15:38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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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就动车事故出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质疑:应急方案的缺失,对经常发生事故的动车线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事故的处理态度让人伤心。这几个方面的质疑,都表现出我们的相关部门重钱不重命,这是值得我们高度警觉的。

2011年7月23日20时38分,甬温线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截止2011年7月29日,共有40名乘客遇难,109名乘客在院治疗。几天来,这起事故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以至于温总理不得不从病榻上强行走下,来处理这个烂摊子。那么,我们从这次事故的善后处理中应汲取怎样的教训呢?

一、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是怎么制定的。安全事故的处理都要有应急预案,这在各行各业都应该是个惯例,可我们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是怎么制定的。众所周知,出现事故后的最佳救援时间是72小时,我们的高速铁路也不是出现事故的第一例,(1998年101死的事故堪称史上最惨烈;法国的TGV高铁运营30年,仅有过一人轻伤;日本新干线运行47年来,无一起伤亡;但日本铁路也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比如1991年信乐高原铁道事故导致42人遇难,2005年JR福知山线脱轨事故导致107人死亡,549人受伤。事后查明,该列车途经尼崎市时路过一弯道,年轻司机以116公里的时速前行,列车突然脱轨,有两节车厢飞入附近公寓楼内。)这么多起事故的发生,我们的铁路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是怎么制定的,怎么会在事发第二天就高调宣布争取2011年7月24日18点争取通车,铁路部门是把自己的经济利益放在了第一位还是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了第一位,我想不用我给答案,从大家的愤怒的情绪中我们就能找到答案。

二、甬温线的事故发生是偶然吗?那我们来看一组报道:据财新网报道称,在甬温线铁路开通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的冯慧还在《检察日报》撰文说,宁波至温州的甬温线铁路建设工程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发生4起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17人轻伤。2008年6月21日,由中铁大桥局五公司项目部负责施工的甬温线铁路温州鹿城段发生移动模架坍塌事故,压垮鹿城区双屿镇牛岭村的3间民房,造成7人死亡,19人受伤。

两个月后的2008年8月21日,浙江在线报道,甬温线铁路浙江黄岩金寺堂特大桥(与104国道立交处)工程项目38号墩0号块梁板发生坍塌事故,4名施工人员被埋。其中,两人被240多吨的梁板压死,另两人成功获救。我们要问,这么多次事故都发生了,我们的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在这样的铁路上开行250公理甚至300公理时速的高速列车,如果不是那个已经逝去的列车司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拉下制动系统,还会有多少人在这次事故中丧生。

三、出现事故以后,铁路部门的态度是怎么样的。7月24日下午4点左右,在吊机把撞毁的D3115次列车16号车厢吊起来之前,鹿城消防大队勤奋路中队指导员姜建序带领官兵再一次搜救。这是一节被挤压最严重的车厢。事故之后,小伊伊一家三口生死未卜,直到事故第二天上午,才确定伊伊的爸爸项余岸已经遇难了,而她的妈妈还是没有下落。“我是下午接到指令说要用吊机把车厢吊起来的,放到桥下来清理。我不同意,坚持在铁轨上也就是原地清理”。温州市特警支队支队长邵曳戎说,“你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生命,万一有呢?你怎么向人家交待?我这么坚持,也有压力的,因为这么多天了,搜救这么多次了,没有活体,只有一具具遇难者的遗体抬出来,之前在16号车厢,我们找到了12个人,没有一个是有呼吸的。”

但最后他们还是坚持住了,指挥部同意他们在原地清理。当时他们有两个中队的特警在现场,一部分人在桥上一部分人在桥下。

邵曳戎在废墟上临时当了指挥,让工人们先撤下,由消防战士和特警开始清理。

“我们一点点搬着上面的东西,在一个缝隙里,不过三四厘米吧,有只小手在动!”看到小伊伊的温州鹿城消防大队勤奋路中队指导员姜建序说,她只有微弱的呼吸。现在看到这则消息时我想问,如果邵曳戎等特警战士救出的小伊伊已经死亡,等待他们的又是一种怎样的结果。我们国家的法制化进程看来真的是任重道远。附一则消息,昨天,温家宝总理视察慰问后,遇难者家属的赔偿金从50万元涨到了91.5万元,这是不是又一个黑色的幽默呢。总理事事都要管,真的想把总理累死啊!同时也感谢善后处理人员,你们发明了一种制度,早签协议多给钱,生命是用钱来衡量的吗?(原标准,每名遇难者获赔45万元,家属签订协议,不闹事,可凭火化单多领5万块钱)。

网络时代,处理问题时,我们的政府应尽量把姿态放低些,其次,不要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多少,那么多眼睛在看着你,还是老实些好,是什么事情就说什么事情吧,你骗不了民众,也骗不了天理。当一个部门或一个时代失去民心的时候,等待他的,可能就是一场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