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晶报》社论三篇
珍爱生命,主动承担起保护生命的责任,比灾难后的任何解释有价值和意义。文章突出的主题意义,是值得我们深刻思考的。
意识形态下对人民的真诚交代
——回应7月28日《晶报》社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才是对人民的真诚交代》
温总理的每一次讲话都贴近民生,让人感动。
诚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才是对人民的真诚交代》,没错,而且理应当如此。这是对价值、尊严以及人的生命最好的承诺。但是,我们可不可以反过来思考,或者换一种说法,那就是对人民的真诚交代仅仅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才是对人民的真诚交代》就够了吗?就完了吗?
显然是不够,没有完的。我们忽略了一个常识性问题,既然是强调一份真诚的态度,那何不多强调一些责任意识。将事故和灾难扼杀在萌芽之中,还社会一份安宁,还百姓一生幸福。
任何的惭愧和惩罚都是无济于事的,都换不回来那些鲜活的生命和无辜的罹难。我们也无法弥补和洗刷那些深深烙在人们心灵的阴影和伤痕。
对人民真诚的交代,理应抛开惩处为目的和手段。应当建立在强化责任意识,强调监督基础之上,防范于未然,杜绝事故和悲剧再次发生。这样才是对人民最真诚的交代。
(朱渔)
2011.7.28
回归人性向善需要以人为本
——回应7月27日《晶报》社论《生命不是“被处置物”每个生命都应得到尊重》
“7.23”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对人性态度上的冷漠是令人震惊、愤怒的。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首先对生命的坦然处之与漠视程度,就是让人无法接受且无法容忍和无法原谅的。面对事故,面对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我们不应该这样安然的过早宣布“死亡命令”和下达终止“救援指令”。
如果说这样做倘若还真存在有生命的奇迹,那么,我们该如何面对公众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解释是否又解释得了?小女孩的存活,我们不能简单的称之为奇迹,而是应当定格为一种耻辱。类似于草菅人命,没有良知与同情的双重精神失落。
然而,人性始终归于向善,只是这种善的本身常常被人肆意的践踏和破坏。强调社会和谐,是不能不提到以人为本的。只有尊重生命,尊重人与人所带来的一切价值,我们才会走得更好更远。
(朱渔)
2011.7.28
传承文明需要同心同德
——回应7月27日《晶报》社论《看到了志愿精神的接力》
总的来说一座城市的先进文明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同样经过磨砺和创造,然后才树立了一种形象和拥有了一种理念。
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高素质的人文结构,可以赋予一座城市无限的生机与盎然。而承载这种文明与现代的主体就显得光芒四射,充满了活力与希望。
在这种高度文明的环境中,同样离不开来自社会另一面的呼吁和号召。这种号召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感召,是自然而然的生成,没有强制和命令,就引起的社会轩然大波。只不过是一致的,举双手表示赞成的支持和理解。
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坚守一份承诺。用同心同德去传承现代文明在一座城市的生根发芽。如果这样,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去相信,这座城市的明天不会更美好。
(朱渔)
201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