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驴不胜怒,蹄之”所想(一)
由“驴不胜怒,蹄之”一语联想到民族气节,可谓思维独到、用心良苦。作者对晚清政府闭关锁国、夜郎自大最终导致丧权辱国的一番论述,更彰显了民族气节的重要性。文章的寓意若再延伸一些,效果更佳,问候作者!
如果没有读过柳宗元的《黔之驴》,单单看“驴不胜怒,蹄之”这句话,你会有什么想法?
我们来假想一下,一定有什么让驴子恨得咬牙切齿,终于奋起后蹄给敌人重重一击。或许是一个屠夫,他在宰杀这匹驴子前喝了两盅酒,高兴得忘乎所以,要在动刀之前给驴子点厉害瞧瞧,结果惹怒了驴子,被它一脚踢出好远。屠夫受到这样的待遇一定恼羞成怒,驴子的命运也可想而知。但无论屠夫怎样快意的报这一踢之仇,身上那块蹄印终将成他一生也忘不掉的惨痛记忆。
如果故事真的这样发展,这匹驴子真有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气节了,而且这个倒霉的屠夫,估计他以后再碰到驴子,再也不敢轻慢的对待:要么让它有尊严的死去,否则,它也不会让你好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就想到了晚清政府。如果闭关锁国、夜郎自大的晚清政府就好比一头驴子的话,面对船坚炮利、横冲直撞的列强“屠夫”,到底做出了怎样的回应呢?
虎门销烟事件,拉开了晚清的帷幕。说起虎门销烟,其实真不算个事。本来嘛,中国政府在中国的地盘烧了中国买来的鸦片,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不敢打,难道烧了从屠夫那里用白银买来的东西也不准?这个当然没有问题,问题是林则徐太“张狂”了。现实不允许我跟你打,我就放一把火,烧光你们用来毒害我们的东西,不仅烧了,我还禁烟了,断了你们的财路。这可了不得了。英国听到这个消息,勃然大怒,出兵攻占浙江定海,直逼天津大沽。道光这下慌了神了,赶紧派人进行谈判,同时火冒三丈的给林则徐治罪,一来杀鸡儆猴,二来向英军表示一下忠心:朕诚惶诚恐,家门不幸,该死该死。
道光做了这件事情,真是让人感动。你想啊,一个贵为天子的人,平时只在天上飞的,现在低声下气的跪地求饶,英政府也该被感动了吧?可是结果呢,人家根本不买账,只是一个劲的攻打,而且屡战屡胜。道光怕他们最终会打到天子脚下,赶紧跟他们签了一个《南京条约》,把香港拱手让人,另外再无比恭敬的奉上2100万两白银,权当是英军打我们的军费了——毕竟人家追着我们到处跑也不容易。
英国尝到了甜头,心里美得不亦乐乎,道光也暂时坐稳了皇位。可还没来得及好好喘口气呢,法国和美国又来了。他们看到英国占了这么大一便宜,心里痒痒的,难受啊。对着道光连讹诈带胁迫,唬的这位天子一愣一愣的,心想算了吧,敬一路大神是敬,敬多路大神也是敬,干脆明说你们都要什么吧,朕一并满足你们,反正我们地大物博,要什么有什么,只是不要取走我的小命。
这是屠夫对驴子第一次尝试性的侮辱,结果驴子没敢去踢,顶多就甩了甩尾巴。而这甩尾巴的代价,就是屠夫用刀子把那多事的尾巴给割了去。万幸的是,驴子两条强劲的后腿还在,它还是有“踢之”的机会,至于它到底会不会高昂起头奋力一踢,咱们下篇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