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论(3)——“三我”统一 人书俱老
书法的“三我”指什么?文章逐一进行了论述,作者的论述是长期书法的自我感悟,有深刻的感悟性在文字里面。对我们书法爱好者有心灵上的启迪,对书法的坚持有帮助。
书法是极适宜于老年人的一项高雅的艺术实践活动,因为所消耗的体力有限,只要能握笔即可。人书俱老是每个书法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人书俱老,请大家千万别片面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二者必居其二,即光人老还不行,不是所有练过字的老人,都可称得上此境界,必须有丰富的书法艺术实践活动作保证。
人进入老年,各种年轻时的欲望便宣告结束,人基本上处于“四大皆空,无欲则刚”的状态,成功与失败,对于一个生命即将终结者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下面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书法的临习与创作问题。
心理学把人的心理活动分为自我——超我——潜我。“自我”也就是意识的我,我们平时说话的“我”就是指“自我”,“自我”是日常生活的主体,社会生活的主体,是思维的主体,又是感情的主体。“超我”是内在化的权威,由于我们在成长期间,对外界客观规律不能完全把握,我们只得听从父母、师长的指导,这种带有命令、权威式的指导,就会内化为权威,成为心理学上的“超我”部分,“超我”对“自我”有命令和约束作用,同时也有激发和鼓舞作用。“潜我”也不是简单的整体,而包括本能、欲望,以及在生活中遭受的挫折、痛苦、严重的打击,这些是“自我”所要控制或遗忘的,但是这些经历已深深打入你的潜意识中,在你意识放松时会窜出来,如以梦境、酒后吐真言等形式出现。
书法虽然是一个简单的写字活动,却有“自我——超我——潜我”的参与。“自我”即我们每个写字的人平时所具有的学习书法的冲动、兴趣和爱好,“自我”决定要写字,写什么字,用什么纸,用什么笔,写什么体等等。“超我”,是作者通过长期对范本字帖的临摹与学习,所形成的对自己书法理想风格的一种追求,是今后书法所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潜我”,我是这样来理解的,比如我们搞书法创作时,常要预先谋划它的章法布局,所谓“意在笔先”,但在具体创作过程中,不可能每笔按照预先设计好来做,这种临时起意或改变就是“潜我”在干扰,碑学大师康有为称“眼中有碑,腕五有鬼”,这鬼就是一种“潜我”,这种“潜我”不全是坏事,有时一点小失误,小缺撼能给作品带来生命的跳动,因为艺术本来就是一种缺撼美。
苏轼说:“书无意于佳乃佳。”我们不要轻易把不满意的作品毁掉,因为你对作品的评定往往是根据“意在笔先”的“意”来定,这“意”其实也是一种先入为主,未必正确。欧阳修对此体会颇深,他在《试笔》中有这样记载:“每书字,尝自嫌其不佳,而见者或称其可取。尝有初不自喜,隔数日视之,颇若可爱者。”“潜我”在书法创作中的作用不可小觑。
“超我”比“自我”标准高,由“自我”向“超我”迈进的过程中,必须广泛临习名家碑帖,进行比较分析,找到适合自己脾性的碑帖,进行有重点的突破,切实掌握其笔法、结构及内在的精神,达到形神兼备。光有临摹还远远不够,因为临摹只是手段,创造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所以,我们每个书法爱好者,不管你最终是否能成为书法家,都要有强烈的创作欲望,朱和羹说:“作书要发挥自己的性灵,切莫寄人篱下。”临王字像王字,但终究超越不过王羲之;临魏碑像魏碑,但终究超越不了康有为。书法在基本笔法掌握后,就要多在字外下功夫,康有为曰:“书虽小技,其精者亦通于道焉。”道在这里可解释为人生哲学,书法被称为哲学中的哲学,中国文化核心中的核心,所以这字外功夫我认为应包括中国的先秦诸子百家哲学、儒家经典文化以及古诗词修养等能反映中国文化思想核心的东西。
“超我”和“自我”有矛盾,“超我”所悬的标准可能过高,“自我”根本无法达到,或者即使经过长期训练达到了,那也只是很好的模仿,并无自己的面目,只有多方模仿,才能逐步找到与自己性情接近的风格,“潜我”和“自我”也有矛盾,“自我”无法接受“潜我”带来的败笔,但经过长期的书法实践活动,随着作者眼光的拓宽,字外修养的加深,对书法的理解也会进一步加深,“自我”就能接受“潜我”的乖顽,认识败笔的趣味,把败笔吸收入个人的风格之中。那时不再有所谓的败笔与失误,也就是说他在心理上达到了“自我、超我、潜我”的“三我”统一,这便是“人书俱老”的书法境界:超越成功与失败,超越一切外在的标准,他写字不再是任务,甚至不再看作是艺术创作,而是一种享受,享受老境的平和与快乐。他可以自由地写,放心地写,他可以哀痛地写,酣畅地写,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