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问题

郭文敏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7-18 17:31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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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面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标准应该一样,否则是会引起群众不满的。文章谈论的虽然是几家的缴税标准问题,却引出了值得思考的很有价值的问题。

县人民医院门口右边、对面共26家个体户.大的门店10多个平方米,小的只有5、6个平方,吉水国税人以前认为他(她)们每月收入总额不足5000元,月增值税额(商业)在150元以下,达不到起征点,几年未曾对其征税。

但医院对面另有4家个体户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并每月微机定税150元,也曾向国税机关缴纳了部分月份的税款。“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是包不住火的。”他(她)们知道以上情况后,意见很大,并集体组织上访了国税局领导,也不肯继续缴纳税款了,电脑每月核定的税收,税源管理科领导指示由专管员自己垫付了,由于当时没有解决,从而也影响了公路段旁的个体户不愿缴税。

经过县局副局长、稽查局精锐、税源管理科领导和同志的调查摸底、同业对比;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教育宣传方式;且对这些未达起征点个体户每月定税150元以上;并从11月份开始征收税款,最后终于妥善解决和平息这场积淀几个月之久的税事风波。

俺再赋诗记之:医院对面四证户,几月税款未入库。管片自己垫税钱,四家心中仍不服。原因多家未管户,几年可以不税负。国家政策一个样,为何他们税全无?

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