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
历史已经证明,腐败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倒台的主要因素。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当下我党应该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拜读,问好作者。
建国初期,毛泽东和党中央对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高度重视,毛泽东亲自批示严惩刘、张二人,史称“开国第一刀”,从而掀起了共和国第一场反腐风暴。毛泽东对这决策的果断作出,用实际行动向全党和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绝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绝不会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变颜色!
300多年前的明末,因腐败至极,激起了农民大起义。经过18年的浴血奋战,李自成终于在1644年率领起义军攻入北京,推翻了明王朝,建立了大顺朝。李自成这个陕北小羊倌一跃成了新朝皇帝。但是,他因经不起胜利与执政的考验,迅速骄傲起来,导致腐败盛行,结果只做了18天皇帝,就被迫退出北京,不到一年,这位堂堂百万起义大军的统帅,就惨死在湖北一小撮地主民团手中,年仅39岁,昙花一现的大顺朝也随之夭亡,后人无不为之扼腕长叹!
李自成的失败,给后人留下了无限深思。从共产党诞生之日起,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就将反腐倡廉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毛泽东早就把李自成由胜利走向失败做为“反面教材”,要求共产党人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1943年的延安整风时期,把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列为整风文献,让全党高级干部学习,要求党员,“首先是高级领导同志,无论遇到何种有利形势与实际胜利,无论自己如何功在党国、德高望重,都必须保持清醒和学习的态度,千万不可冲昏头脑,忘乎所以,重蹈李自成的覆辙”。1945年7月,黄炎培就共产党一旦取得执政地位后,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949年3月,在西北坡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之后,在1949年3月23日进北京途中,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今天是进京的日,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
在取得执政地位后,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在面对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案,是杀?还是不杀?人们在等待着中央的最后决定。不杀,就不能平民愤!不杀,就不能正党纪国法!不杀,就要当李自成第二。毛泽东果断决策:“杀!”并对时任华北局第一书记的薄一波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在严惩刘、张二人之后的两个月后,中央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整治贪污条例》,之后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动。
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过去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方面转移,国外的一些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大量涌入,一些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开始钻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攫取金钱,追求享乐。这一阶段,贪污、受贿行为日益增多。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保护改革开放,成为当时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点。为此,邓小平曾多次告诫全党:“工作中心转移之后,仍然要十分重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要求全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党就有走向自我毁灭的危险。”“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于是掀起了反腐浪潮,曾担任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王仲案亦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关系更加明确。胡锦涛在十七大的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近年来,我们党在反腐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举世瞩目。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以及王宝森、胡长青、田凤山、程维高、李嘉廷、倪献策、康日新、许宗衡、刘志军等一批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表明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能让他们“白捞”。同时也表明我们党的态度:我们党决不与腐败分子为伍,同腐败现象是水火不容的。
当前,我们党的建设面临的最大考验仍然是反腐倡廉建设,惩腐与防腐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去腐而后生肌!正如当年毛泽东说的那样:“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我们党已经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从革命党到执政党和建设党,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反复证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