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号入座”看文学作品
关于对号入座这个习惯国人大多喜好,而文字中的对号入座更是有人热衷,文章作者就这个不好的习惯进行了写作,同时作者也指出了文学作品的真正价值是社会价值,是需要有一定共性的才能广泛传播。文章对写文的心态有积极地引导意义,同时也对读者有教育意义。拜读,问好作者。
鲁迅先生说,他的《阿Q正传》一出世,便有小政客和小官僚把屁股坐上去,试坐之后大骂,说鲁迅是在讽刺他们;鲁迅的《出关》一见亮光,便有人说“这好像是讽刺傅东华”。这种“对号入座”的行为合理与否,我们暂且不论,起码说出了一个现象:文学作品,小说也好,散文、诗歌也好,它们反映的都是生活,他们的材料都是来自于生活,我们很多读者都能从中找到自己或多或少的影子,找到自己的一些感情共鸣,这就是文学作品必须要有的共性;没有这些共性,写出来的作品没有人能够“对号入座”,这作品就是天外来客,不是诞生于地球,那它的价值就值得怀疑。文学作品,引起“对号入座”的人越多,说明它的共性就越强,它揭示的社会问题范围就越广,它引起关注的人就越多。
朱自清的《背影》能引起华人的热捧,几乎华人“语文”教材里面都有这篇散文,为什么?就是因为先生揭示的感情共性太广了。当过父母的,有几人没有像朱自清的父亲一样为孩子做过事情?经历了孩提时代,步入父母之列,有几人没有像文中的儿子一样,曾经不理解父母,又曾经被父母感动?就是这篇文章表现的那种普通而感人的亲情,我们只要去“对号入座”,就会有感觉,这好像写的就是“我”;任何时候读,任何时候都有这种感觉。就是没有这些爱的人读了,也会产生一种渴盼,渴望这种父爱,渴望有一种文中父子的相互理解体贴,而且这种理解越早越好。试想,如果我们从《背影》中找不到自己的感情痕迹,我们会喜欢这篇文章吗?那些能流行的歌曲,除了曲调的优美,不也是因为它的内容有了我们共鸣的东西吗?不是因为有了我们的感情痕迹或者期望点在吗?
“对号入座”更多的是指具有讽刺性的作品。从古到今,被文学作品刺着的人不少,这些人也采取着各种方法伸冤,甚至对讽刺作品的作者进行迫害灭杀,但带“刺”的东西仍然层出不穷。有人被刺到,是因为作品里面他找到了他的劣迹;跳出来的越多,说明被展示劣迹的人就越多。很多影视作品都有一句广告:“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广告有几个目的,一是怕作品涉嫌抄袭;一是作品揭示的人和事怕有人“对号入座”,从而迫害作品人。不管是两点中的哪一点,都在告诉我们,文学作品要有大众,必须要有共性,要有共性,就必须要与很多人“巧合”,没有这些“巧合”,这作品就不正常了。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又反馈着生活,正因为文学与生活的这种血肉关系,读者读文学作品才能得到生活的启迪,做人的启迪,文学的生命力也才长盛不衰。我们进行文学创作,散文也好,小说戏剧也好,诗歌也好,注意个性鲜明的同时,请尽量多地发掘出你作品的共性来,这共性就体现在作品思想的深度和广度上。
明白了文学与生活的这个道理,我们就应该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号入座”,或者不要去“对号入座”,它揭示的问题你有,很多人也有,你为什么就那么气势汹汹呢?为什么要大喊“冤枉”呢?你既然没有做,为什么能对上号呢?所以对文学作品喊冤枉的人是不打自招的表现。我们正确的对待方式,首先是自己“不为”,如果为了就不要怕,不要躲,而是努力改正。发现作品里有自己的影子,就大喊大闹,甚至走极端,这是最愚蠢的,如果是信息落后年代或许能封锁作品的流传,在今天网络信息这么广的时代,谁能封住作品和他的丑态的流传?你越极端,作品流传得就越快越广;你对作品中的影子不问不理,静默待之,有几人知道说的是你?
现实作品的共性是避免不了的,就是完全的虚幻作品,这种共性也非常强烈,我们只要愿意去“对号入座”,那些文字编成的藤椅里,肯定有一个我们的座位。《西游记》的妖魔鬼怪,孙悟空,猪八戒,现实中有吗?真有这些人,我们还研究导弹、原子弹做什么?还要宇宙飞船做什么?还要飞机?还用得着花费巨资修建一条条“快速通道”?但是,这些人身上没有我们的影子吗?妖魔鬼怪的自私,为了自己利益不择手段的“骗”、“抢”,不择手段的争夺,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吗?猪八戒的好色、贪吃,今天没有吗?见着漂亮女人就流“口水”的惨样,哪些男人有?沙僧的诚恳踏实,在我们身边找不到吗?一部虚构的《西游记》,都有这么多的人类共性,何况现实作品?金庸的武打系列,是虚构吧?哪些武林高手武功的“高”在今天能看到吗?就是少林寺的大师们看了也要说那是假的。真有那么强悍威力的武术,还用枪吗?大家都去学,哪怕就是学点皮毛也不用枪了。躲在某个窟窿或者树林草丛中,双手一伸,“砰”,一切问题解决。可人物身上的那些恶性,那些善良,那些关爱,那些正气,不是我们身上或轻或重都有的吗?我们都喜欢的《米老鼠和唐老鸭》、《恐龙特急克塞号》等儿童、科幻剧,他们的共性弱了吗?我们把生活搬进屏幕里面去,在它们的故事、人物、思想中找不到我们生活的影子?年轻人喜欢韩寒、郭敬明,为什么?
文学作品的社会价值,就是反映生活,就必然要有社会的共性,它塑造的人物,它反映的情感,必然是某一类人的,而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每一个人,从性格、情趣、人生遭遇,都会有许多的共同点,就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人都有,何况是专门提炼现实生活的作品?作为作者,既要努力写出作品的个性,更要努力写出共性,共性越广泛,你的作品就越具有代表性。作为读者,要么不“对号入座”,要“对号入座”就必须有正确的心态,千万不要大动肝火,这“火”最终烧灭的会是“对号入座”者自己。你相信,文学作品的东西是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的,你怕什么呢?聪明的做法是从作品中“择善而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是打击报复--这是再愚蠢不过的事情了,特别是今天网络普及的时代。
2011年7月5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