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姚晨微博说起
作者就姚晨微博所记录的,上访所遭遇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文中,如结尾,读来或能让读者有所思考,各抒己见。整体来说,论述较为单薄,有待改善,进步。
“老妈致电,伤心欲绝。她远在湖南茶陵县桃坑乡的堂妹,服老鼠药自杀,现正抢救,生死未卜。因当地修水库,向农民征地,堂妹家中无背景,得到补偿少之又少,上访后被软禁数月,绝望之下只好轻生。老妈哭问我,在北京认不认识能说上话的人?帮帮忙。我心酸不已,告知:妈,对不起,我真的谁也不认识……”——摘自姚晨微博。
还是说三道四,抽丝剥茧,由表及里,让咱从头说起。
她的姨妈为何自杀?什么事情非得把一个人往死路上逼呢?难道面对拆迁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据报道洮水水库是经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同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的国家大Ⅱ型水库,这是有利于建设的,不是强拆非法拆除农民房屋、向农民征收土地,是有法律依据的。几十年生活的土地,固然一时难以割舍,但为了发展,房屋还是必须要拆的。“堂妹家中无背景,得到的补偿少之又少”,呵,补偿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给的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怎么,有背景就可以多得补偿啊,这样的话,那我还得赶紧找几个有靠山的朋友,以免到时拆迁征收我的房屋的时候可以多给些钱呀。嘿,你,说你呢,看这篇文章的朋友,你有背景么?
“上访后被软禁数月”,原来上访是违法的啊。找些资料看看,哪个国务院发表的白皮书上说违法了?竟然没找到,我真是见识狭窄眼光低浅迂腐到家了。曾经听律师说,上访本身不违法,市级机关没有权力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规章,更别说法律。看来那位律师也是学识短浅的主儿。忽见一则新闻,标题触目惊心,“百人夜闯民宅伤人劫财,七旬老太上访遭关押毒打”,也是上访问题,哎,上访是违法的,不要作无谓的挣扎了,你们因上访被打,活该!是不是,可爱的严厉打击上访的官员们?
也认识一位土地开发前沿基层工作人员,他说他经常赔着笑脸接受群众谩骂、唾弃,甚至连逝去的父亲、老了的母亲以及家人,也会在赃言中受到欺辱。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有时容易被蒙蔽。所有的征收土地的工作人员都该骂吗?所有的官员都该唾弃吗?他们在执法,只是偶尔会出现几个蛀虫,咬了我们脚趾头,啃食了我们的食粮。他们也是人生父母养,不是铁石冰冷心,应该理解他们,不再无理取闹。骂就骂那种颐指气使、作威作福、胆敢以老子自称的蛀虫,不过,何时会有啄木鸟呢?
还好,听闻姚晨姨妈已脱离危险。人生于世,莫不承受巨大的压力与生活的种种困扰,看开一点,这个世界还有美好,还是值得我们留恋的——一些乌云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芒。
写于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