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让文学作品利益化

浪峰 杂文 乱弹八卦 2011-06-27 05:46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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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该不该让文学作品利益化,这得辩证看待,利益化也需要一个度。文学创作者在辛勤付出之后获取相应的报酬,无可厚非,但如果过于追求利益,又必然会让文学失真。作者由单位的存在的现象,谈到了文学作品利益化的问题,指出了利益化引发的弊端,也肯定了价值的所需,论述客观、中肯。

单位去年来了一位新领导,多才多艺,领导本人喜好文学且有注册自己的文学网站。领导上任后的举措之一就是创立单位内部网站,网站内容涉及两项:一是政务信息;二是文学作品。按领导的指令,下属单位每天干的工作不论大小多少都要放在网上,每个月每名员工都必须有一篇文学作品。

任务下达至各下属部门,员工们听闻后对这位领导的做法可谓恶语拂起,各种各样的闲言杂语一波接着一波的传向了领导的耳廓里,领导境界高,愣是装聋作哑,视而不理。员工们没辙了,就有取笑之语言:吃妖魔的饭,跟着妖魔转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再来说说单位的员工,由于单位工作性质的因素,员工们整体文化程度都不高,可以说几乎都没有任何的文化底子,说严重点面对文学创作亦如文盲,怎么办?面对任务型的文学创作,这种困境一时间也是压的大家心里烦躁,甚至每个人眼角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疲惫。找不到完成任务的答卷,看着同事们满心满脸的愁云密布,我心里那会儿暗骂:什么狗屁领导。员工们口上的斗争如同唾沫星子飞溅后落入风尘最终一文不值,毕竟权力掌控在领导手中。为了不撞入新领导摆设的火焰宴席中,更为了那几个辛苦钱不被扣掉,大部分员工开始私下备战这场没有任何利器的文字战争。但也有个别员工抱着侥幸的心理无动声色,我知道他们这是想试试领导的软硬。

暂且不论文学作品的来源、质量以及任务的完成情况,先说说没有完成任务的处罚规定:一是从考核总分里扣相应的分值,二是缺一篇文学作品扣现金50元(每个月政务信息完不成下达的任务,所扣现金同文学作品的处罚一样)。一项工作任务完不成后的处罚就等于说是要扣两次钱。看着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因为没有完成一项所谓的政治任务而被无情的霸占,尝过被扣钱滋味的员工心里是欲哭无泪。

在以上这些条件和背景的强迫下,所谓的文学作品就蜂拥而至的堆放在单位的内部网站上。其时的文学作品出现了三种类型:一类是文学功底好的员工的原创作品,文章内容在我看来自然,淳朴,也确实是来源于自我的生活部分片段;二类是部分员工托熟人所写,文章篇幅较短,三言两语,内容前言不搭后语,我觉得连小学生的作文都不如,简直是垃圾;三类是完全偷、抄袭来的别人的好文章。面对这样一种创作文学作品的氛围和环境,我这儿要说的是这些单位内部网站的负责人,发过去的文学作品不加审核,只是往网站里放,苍蝇、蚊子、臭虫沾满了网页,却愣是没沾污到他们的利益和心灵,悲哀啊!

其实,对于本单位抄袭文章的的那些员工,虽然他们的这种行为是有违道德的,但我从生活的角度挺能理解他们的苦衷,毕竟他们真的不懂什么是文学,更写不出心里积存下的那些生活往事,他们只是想把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一点辛苦钱挣到手,好来养家糊口。

一年多了,领导的政策几乎没有变化,那三种类型的文学作品依旧在内部网站蔓延,味道依旧有点不伦不类。只是网站负责人开始审核文章,也对发现抄袭的文章进行通报批评,于是那些抄袭文章的员工就把抄袭的文章找人三处四处的修改而再去顶替任务。我知道这位领导不下台,这种现象就会一直延续,真是不懂了!领导本是懂文学之人,文学,其创作纯属个人爱好,又怎么能把个人爱好强加于单位每一位职工的身上呢?都说做文先做人,我不知道这位领导是文如人还是人如文。

时下,文学作品被利益化了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和社会上的文学作品利益化相比,我觉得我们单位的这点破事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都说有钱可以使鬼推磨”,说出来谁都不信这句话,但现实的社会总会发生最意想不到的现实之事;掏钱雇人写自传,掏钱请人出书,拿别人的作品去获得荣誉。文学和金钱扯在一起的利益链条总是有人在勾当,我不知道这些散发着铜臭味的作品有没有人去瞧。当然我们没有权利阻碍和评价有钱人出书的所作所为,更没有能力改变如像我们单位之类的那些个破事,但祖先留下来的文化总不能到一辈人的手中变成一种勋章或奖章挂在胸前炫耀吧!当然我们不能否定一篇好的文学作品真的是需要付出很多的心血才会出炉,得到相应的报酬理所当然,也是物有所值,但我希望钱只是一种劳动报酬,和文学作品自身没有丝毫的关联。

从古到今都说文人的清高、清贫,虽然我亦非文人,但我觉得正是这一心清淡和一身清贫才塑造出了我们国之文化的美丽和辉煌,也才涌现出了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让人愿意去倾心拜读,不进淤泥而不染,人、文学请都保鲜如古。